《從國際法探討驅逐出國相關之法規範》

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

柯雨瑞
 


【目次】

壹、前言
貳、國際法有關驅逐出國相關法規範之發展歷程
參、1892年外國人入國暨驅逐出國國際準則(規則)內容之研析
肆、1966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為CCPR)第13條之探討
伍、國際法涉及驅逐出國法規範對台灣之重要啟示──代結論
參考文獻

壹、前言

  強制驅逐出國之用語,是一項非常正式及嚴肅之法律名詞,見諸於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1]之中,本條所適用之對象,係針對外國人而發動,不包括本國人(台灣國民)。就中文意義而論,所謂之驅,計有以下數種之意:1.策馬、前進、驅馳;2.行進、前進;3.逐遣、驅逐;4.驅使、逼迫[2]
  就上述之中文詞義而論,驅逐之意義,有逐遣之意含,此外,亦另隱含有驅使、逼迫之意。綜上,驅逐之意含,乃指將某被驅逐之客體,運用逼迫之手法,將其逐遣(出)或驅使(馳)出某一領域之外。就驅逐出國之中文詞義而論,根據上述驅逐之意義,或可將驅逐出國定義為:主管機關運用強制之公權力,將外國人(含無國籍人)逐遣(出)或驅使(馳)出國。然而,因驅逐之最原始詞義中,逼迫、強制之要件,可有可無,故上述驅逐出國之中文詞義,或亦可作如下之第2種定義:主管機關運用公權力,將外國人(含無國籍人)逐遣(出)或驅使(馳)出國(境)。前開涉及驅逐出國第1種與第2種之定義,其差別在於第1種之驅逐出國定義,有包括強制力;在第2種之定義中,則未包括強制力。以上所論,係單純地就中文之詞義加以闡釋。另外,在驅逐出國之定義之構成要件中,有一個重要之要件(元素),即為前進(行進)。亦即,須運用力量(道),將外國人推送前進。
  上述前進(行進)之要素,主要是源自於中文之驅字,它本身之意含之一,即為向前進(行進)。將此一概念,套用至驅逐出國之概念中,所展現之意含,即主管機關運用公權力,令外國人從本國向外國方向前進(行進)與移動,並跨越國境(出國)。因驅逐出國乃由驅逐加上出國所共同構成,故主管機關運用強制之公權力,令外國人朝外國方向前進之範疇(射程),有必要超越國境,始符合出國之意義。
  據上,從中文詞義之角度而論,驅逐出國最核心之意義,包括:1.被驅逐出國之客體:外國人;2.從本國向外國方向前進(行進)、移動、逐遣(出)、或驅使(馳);3.被驅逐者移動之範疇,須超越國境;4.在強制力部分,因原始之驅逐意義,或可包含,或未包含,故似屬可有可無之性質。不過,當驅逐之詞語,被我國之入出國及移民法刑法使用後,驅逐之意涵,似隱含有主管機關使用強制力之意味。本文為何作如此之闡釋,因主管機關如欲將違法之外國人驅逐出國,當事人勢必會抗拒或脫逃,此時,主管機關有必要運用強制之力道,將其逐遣出國。
  就英文文獻中之驅逐出國而言,較常被運用者,計可使用expulsion或deportation等字。就expulsion而言,中國將其翻譯為驅逐(出國);就deportation而論,中國將其翻譯為遞解出境。在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中之第36條規範,本係之用語,中文為強制驅逐出國,在英譯之入出國及移民之用語,則為deportation。不論是expulsion或deportation,均指國家運用強制之手法,將個人逐出本國之領域。在西方移民法之文獻中,expulsion與deportation常被混用,均指驅逐出國,並無明顯差異性,兩者具有可替換性。
  若從國際法之角度出發,expulsion與deportation仍存有若干之差異性。就expulsion(中國指驅逐出國)而言,expulsion被使用之範圍較廣,並未被限定僅能使用於某一領域(non-specific sense),意指國家(或政府)運用強制力之手段,將個人驅離出所在國之領域,為了達成上述之目標或效果所採取之一系列措施(measures)或行動。換句話說,所謂之expulsion,乃指國家運用強制之一系列措施或作為,迫使個人離開其所在國之領域。expulsion尚有進一步之意涵,在目的國之選擇方面,須取得被驅逐出國者之同意;在被驅逐出國者之同意下,由行使驅逐出國權力之地主國,選擇其合意之國家;通常而言,被驅逐出國者所同意之國家,係為其國籍國(母國),被驅逐出國者具有上開國家之國民身分(a national)。
  故expulsion較為完整之定義,乃指國家(或政府)運用強制之一系列措施或作為,逼迫個人離開其所在國之領域;同時,在取得被驅逐出國者之同意下(seek the agreement of the person to be expelled),由該人決定目的國(母國),並其強制驅逐出國至該目的國(母國)。在上開expulsion之定義中,非常關鍵性之要件之一,係為地主國在選擇驅逐出國之目的國時,須與被驅逐出國者進行協議,並進一步取得被驅逐出國者之同意下,始可將上開之人,驅離至其國籍國(母國)。如果雙方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此時之驅逐行為,則稱為deportation[3]
  在遞解出境(deportation)之定義方面,係指擁有驅逐出國外國人權力之地主國,運用強制之措施,在未取得被驅逐出國者之同意下,將其驅離至地主國所自行選定之目的國。中國之國際法學者,將上述之情形,稱為遞解出境(deportation),而非驅逐出國(expulsion)。在上述遞解出境之定義中,有一個關鍵性之要件,係為地主國(宗主國)在決定目的國時,無須與被遞解出境者進行協商,亦無須取得被遞解出境者之同意;地主國可自行決定目的國,並逕行將違法之外國人,強制驅離至上述之目的國。以上,係從國際法之角度,論述expulsion與deportation定義之差異性。不過,在英文之移民法或外國人法之中,在指涉國家運用強制之措施,將違法(或不受歡迎)之外國人逐遣至他國之概念時,expulsion與deportation是具有可交換性(interchangeably)[4]
  與驅逐出國概念須加以辨別者,則係為遣送出境(removal,或者譯為遣送出國,遣返出境、遣返出國)。遣送出境之定義,乃泛指國家(或政府)運用不同之方法或程序(procedures),將外國人驅離其所在國。在法國之法律文獻中,當談及遣送出境(removal,法文為eloignement),它可指涉及兩個概念;驅逐出國(對象包括具正常或不正常身份之外國人)(expulsion)與押解出境(對象為不正常身分之外國人)(re conduction to the frontier)。在法國移民法制中,遣送出境(removal)係為一種較廣泛及上位之概念,可同時包括驅逐出國(expulsion)與押解出境(reconduction to the frontier),而押解出境被理解為係屬於一種較特殊之遣送出境之程序。此外,押解出境(re conduction to the frontier)亦被理解為驅逐出國(expulsion)之一部分(one of a number of expulsion measures.)。
  在美國移民法制中,removal與deportation之意含有若干之差異性。在1997年之前,當時改革非法移民暨移民者責任法(the Illegal Immigration Reform and Immigrant Responsibility Act,簡稱IIRAIRA)尚未通過,美國政府將違法外國人驅離出國之程序,可區分為兩種:第一種為驅逐出國聽證程序(deportation hearings),適用之對象,係外國人已身處於美國本土境內;第2種為拒絕入國聽證程序(exclusion hearing),適用對象,係外國人正準備欲進入美國。在1997年IIRAIRA正式生效之後,遣送出境聽證程序(removal hearings)則將上述兩種不同之程序合而為一,故遣送出境一詞之概念,在美國法制中,係屬於較為上位之概念[5]

。。。。。。。。。。。。。。。。。。回目次〉〉
 

貳、國際法有關驅逐出國相關法規範之發展歷程

  假若從國際法之角度出發,亦有若干之相關法律文件,對於國家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作出規範。以下,擬先概略性地介紹相關之國際法文件。透由以下之概述,可發現國際社會對於將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乙事,頗為重視之。在1892年,當時在國際社會中,已設有國際法協會(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該協會於1892年通過一項國際法文件,其中文名稱為1892年外國人入國暨驅逐出國國際準則(規則),英文名稱則為1892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on the Admission and Expulsion of Aliens(本文將其簡稱為IRAEA)。
  在1928年2月20日,國際社會中若干國家之全權代表們,在哈瓦那巿集會,並通過一項宣言,名為外國人地位宣言,此一宣言於1929年9月3日正式生效。在上開宣言之第6條中,對於將外國人驅逐出國(境)之要件,作出明確規範。在當時之時空背景下,上述宣言第6條允許各國得以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之理由,將外國人驅逐出國 (境)[6]
  在1950年11月4日,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正式通過歐洲保護人權及基本自由公約,又被稱為(歐洲人權公約),英文名稱為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並於1953年9月3日正式生效。本公約有多號之議定書,截至2010年為止,已有14號議定書。其中之第4號議定書,於第4條之中,明文規範歐洲理事會之各個會員國,不得以集體之方式,將外國人驅逐出國(境)[7]
  此外,在上開歐洲保護人權及基本自由公約第7號議定書第1條之中,亦對於歐洲理事會之各個會員國,在針對外國人課予驅逐出國(境)處分時,所應注意之事項,作出明確之規範[8]。基本上,會員國對於合法居住在一國領土內之外國人,不得加以驅逐出國(境),除非符合一定之法律要件。上述第7號議定書第1條之內涵,亦對於外國人之覆審(上訴)及申訴權利作出規範。此外,亦對於外國人提起申訴或覆審時具有中止驅逐出國行政處分執行之效力作出原則性規定;但上述中止之效力,亦有例外規定,諸如:歐洲理事會會員國基於公共秩序之利益,或國家安全之原因對外國人作出驅逐出國之處分書時,則不中止驅逐出國行政處分之執行力。
  在1955年,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於巴黎開會,並通過歐洲居留公約,英文名稱為European Convention on Establishment,正式生效日期為1965年2月23日。根據歐洲居留公約第3條之內涵,對於各會員國行使驅逐出國權之相關規範,作一明確之規定,諸如:在各個會員國領土境內合法居留之外國人,唯有其危及當地國之國家安全(endanger national security)、觸犯公共秩序(public)或道德(morality)之法令時,始可將其驅逐出國(may be expelled)。
  在1966年12月16日,根據聯合國大會第2200A(XXI)號決議文,聯大通過一項非常重要之國際人法公約,中文名稱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亦有翻譯為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英文名稱則為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以下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為CCPR。在CCPR第13條之中,明文規範締約國有法律上之義務,保護其領土內之外國人,避免受任意之驅逐出境(出國)[9]
  在1969年11月22日,美洲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簡稱為OAS)之會員國通過一項美洲地區之國際人權法案,中文名稱為美洲人權公約(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或稱為聖澤西公約(the Pact of San Jose)。之所以會被命名為聖澤西公約,最主要之原因,因於1969年11月22日時,美洲國家組織(OAS)於哥斯大黎加(Costa Rica)之聖澤西(San Jose)開會,並通過上述之美洲人權公約[10]
  在上開美洲人權公約中之第22條,對於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作出若干之規範;依照上述公約第22條第5項之規定,締約國對於領土內之國民(a national),不得將其驅逐出國。依據同公約第22條第6項之規定,締約國政府對於合法在其領土內之外國人,僅能依法律所作出之政處分(only pursuant to a decision reach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始能將外國人驅逐出國至其生命權(right to life)或人身自由權(right to personal freedom)遭受危險(in danger of being violated)之國家。
  在1981年6月27日非洲團結組織(the 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之非洲成員國通過一項人權憲章,中文名稱為非洲人權憲章,英文名稱則為African Charter on Human and Peoples’ Rights,在上開憲章第12條之中,對於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之相關法律要件之要求標準,作出明文之規定,諸如:禁止將外國人集體驅逐出國(mass expulsion),而所謂之集體驅逐出國之定義,乃指國家基於某一國家(national)、種族(racial)、民族(ethnic)或宗教(religious)之族群,運用集體之方式,將其大量驅逐出國。根據非洲人權憲章第12條第5項之規範,明文禁止國家行使上述之集體驅逐出國之權力。
  在1985年12月13日,根據聯合國大會第40/144號決議文,聯大通過一項涉及外國人之人權宣言,中文名稱為非居住國公民個人人權宣言,英文名稱為Declaration on the Human Rights of Individuals Who Are Not Nationals of the Country in which They Live;此項宣言之性質,屬於涉及外國人之國際人權,在第7條之中,對於將外國人驅逐出國(境)之法律要件,作明確之規範;同時,禁止將外國人以集體之方式加以驅逐出國[11]
  於2004年,聯合國所屬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通過一項建議案,此項建議係為第30號一般性建議案(General Recommendation),旨在消除對於非國民之歧視待遇(Discrimination against Hon-Citizens)[12]
  在上開第30號一般性建議案中之第25條、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對於驅逐出國之行為,作出相關之規範。就上開建議案第25條而言,締約國家對於外國人所課予之驅逐出國行政處分,不應有歧視(do not discriminate)之作為,且就每位遭受驅逐出國處分之外國人而言,每一位外國人均有平等之機會與途徑尋求救濟,包括對驅逐出國行政處分能提出有效之救濟措施。
  在上開第30號一般性建議案中之第26條部分,假若國家對於每一位非國民之不同特殊情境無法加以適切之考量下,則禁止將非國民集體驅逐出國(non-citizens are not subject to collective expulsion)。在上開第30號建議案之第27條部分,則禁止締約國家將非國民驅逐出國至恐會遭受嚴重人權虐待(serious human rights abuses)風險之國家或地區;而上述之嚴重人權虐待之射程,則包括:酷刑(torture)、不人道(inhuman)或對人權有減損(degrading)之待遇或懲罰(punishment)。
  在第30號一般性建議案第28條部分,規範之主要對象,係為在締約國境內之長期居留者(long-term residents);條文之內容,主要重點在締約國對於非國民之長期居留者應避免加以驅逐出國(avoid expulsions of non-citizens),以免不適切(不符合比例原則)地干擾當事人之家庭生活權利(the right to family life)。上述第28條之核心思想,旨在保障非國民之家庭(生活)權,然而,上開第30號建議案之第28條,並未禁止締約國在必要時,行使驅逐出國之權力,而是婉轉地規範宜避免(avoid)將長期居留之非國民驅逐出國。
  約從2005年左右,位於日內瓦之國際法委員會,開始編纂涉及如何規範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之國際法草案,並委由一位名為莫里斯、卡姆托(Maurice Kamto)之特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先提出其針對上開議題之初步報告,Maurice Kamto接受上開草擬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之國際法草案之任務後,約從2005年開始編纂草案,截至2011年止,上開編纂之工作尚在進行之中。在起草上開國際法公約之過程中,Maurice Kamto共計撰寫及提交7份報告給國際法委員會審議;在2011年,Maurice Kamto提交第7次報告給國際法委員會審議,在本報告中,包括全套條款草案之摘要,共計業已完成27條草案之草擬工作,但尚在進行草擬之中,全部法條之草擬工作,截至2011年為止,尚未正式完成。
  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所通過之上開將外國人驅逐出國公約草案之內涵,計包括:第1條:本公約之適用範圍;第2條:定義;第3條:驅逐出國權;第4條:驅逐出國之理由;第5條:國家不得將本國國民驅逐出國;第6條:不將難民驅逐出國;第7條:不將無國籍人驅逐出國;第8條:不集體驅逐出國;第9條:禁止變相驅逐出國;第10條:禁止以驅逐出國變相引渡;第11條:尊重成為被驅逐出國者之尊嚴與人權;第12條:不歧視;第13條:弱者(指兒童)之規範;第14條:保護成為驅逐對象之外國人之生命權;第15條:尊重家庭生活權利;第16條:向目的國遣返成為驅 逐出國對象之外國人;第17條:被驅逐出國外國人之目的國;第18條:在目的國尊重被驅逐出國外國人之生命權和人身自由權;第19條:在目的國防止成為驅逐出國對象之外國人遭受酷刑、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第20條:在國境國保護成為驅逐出國對象之外國人之人權;第21條:本程序規則(本公約)之適用範圍;第22條:與法律相符;第23條:成為驅逐出國對象之外國人之程序權利;第24條:被非法驅逐出國之外國人之返回權;第25條:保護成為驅逐出國對象之外國人之財產;第26條:驅逐出國之國家之責任;第27條:外交保護[13]
  在2006年,CCPR之人權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ttee)於第88次大會中,通過一項由烏克蘭共和國(她是CCPR之締約國之一)向人權委員會所提交之第6次定期性報告,並作成終局性意見(Concluding Observations of the Human Rights Committee, Ukraine)[14]。在上開2006年人權委員會之終局意見中,共包括20點之建言。根據上開終局意見第9點之規定締約國不得將外國人(aliens)驅逐出國至有遭受酷刑(torture)或受虐待(ill-treatment)之國家;同時,當外國人收受締約國驅逐出國行政處分之第一時間起(from any first-instance deportation order),應允許上開外國人擁有提出上訴之權利(file an appeal)。
  在2008年,歐盟為了回應歐洲法律尊重基本人權之要求,通過一項指令,中文名稱為歐盟會員國遣返逾期停留之非歐盟第三國國民共通化標準暨程序指令(或可簡稱為遣返指令)[15],英文名稱則為Directive on common standards and procedures in Member States for returning illegally staying third-country nationals。

。。。。。。。。。。。。。。。。。。回目次〉〉
 

參、1892年外國人入國暨驅逐出國國際準則(規則)內容之研析

  在上開1892年外國人入國暨驅逐出國國際準則(規則)(本文將其簡稱為IRAEA)之法律內涵中,重要之規範內容如下所述。在前言之中,IRAEA指出,國家將外國人驅逐出國(expelling them),這是行使主權與獨立自主(independence)之邏輯上(logical)與必須性(necessary)之當然結果;然而,國家在行使驅逐出國權力時,亦需考量外國人之人性(humanity)與正義(justice)之要求。
  就IRAEA第1條對於外國人之定義而論,外國人之定義係指不具有其所在國之國籍,亦即,當事人未真實擁有其所在國之國籍權(not actual right of nationality)[16]。另就IRAEA第4條而言,外國人如業已在國家之領域內長期居留或定居(domicile),則國家不得基於報復(reprisal)之理由,將其驅逐出國。假若是非屬於長期居留或定居(domicile)之情形,則國家基於報復他國之理由,對他國國民所進行之驅逐出國之處分,不受IRAEA之拘束[17]
  在適用範圍方面,根據IRAEA第5條之規定,尚未受到歐洲文明統流之殖民地,亦排除IRAEA之拘束[18]。此外,在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之正當性部分,依據IRAEA第14條之規範,國家不得基於保護本國國民之私人利益(private interest),而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以達到防制法律上之合法競爭(prevent lawful competition)之目的;或者,達到中止外國人公平之請求或採取公正行為(stop just claims or actions)之目的;或者,達到中止外國人訴訟權之目的[19]
  在驅逐出國與引渡之關聯性方面,依據IRAEA第15條之規定,驅逐出國與引渡(extradition)是相互獨立之措施,假若國家對他國所提出引渡之請求加以拒絕(refusal to extradite),並不意味著主權國家對驅逐出國權(the right of expulsion)之放棄[20]
  在驅逐出國與庇護權利之關聯性方面,依據IRAEA第16條之規定,若已遭受驅逐出國之外國人,為了躲避他國之刑事追訴,而在另外一國已取得庇護之權利(refuge);雖然上開外國人已取得庇護之權利,但擁有刑事訴追權之國家,不應放棄其刑事追訴之權利,除非涉及引渡上述罪犯回國之條件,業已被適切地遵守(have been duly observed)[21]
  在外國人違反驅逐出國處分之效果方面,依據IRAEA第18條之規定,當外國人因違反驅逐出國行政處分之命令,而被課予懲罰時,則國家可命令外國人居住於某一特定地點,或不得離開某一特定之地點[22]。在涉及通知遭受驅逐出國者(外僑)之原籍國政府方面,根據IRAEA第19條之規定,當主權國家對於外國人進行個別(individual)或集體(extraordinary)驅逐出國時,應以最迅速之方式,通知遭受驅逐出國者(外僑)之原籍國政府(the governments whose resortissant they concern)[23]
  在通知外交或領事代表部分,依據IRAEA第20條之規定,國家對於其所執行之所有驅逐出國之案件,應定期地通知駐在驅逐國之各個外交或領事代表(national representative);或者,定期以公報之方式加以發布[24]。就當事人提起上訴之權利而論,根據IRAEA第21條之規範,遭受驅逐出國之每位當事人,如認為其身分應是屬於驅逐出國之本國國民(native),或者,如認定其所受驅逐出國之行政處分,業已違背法律或國際法有關於禁止或明文排除(exclude)驅逐出國適用者,則當事人擁有向高等司法或行政法院(high judicial or administrative court)提起上訴之權利;再者,上述所及之上訴審救濟法院之屬性,應完全地獨立主權政府之外(entirely independent of the government);雖然,當事人擁有提起上訴救濟之權利,但,國家仍可暫時性地執行驅逐出國之行政處分(expulsion may be carried out provisionally)[25]
  對於當事人拒不出國制裁方面,依據同公約IRAEA第22條之規定,受驅逐出國行政處分之當事人,如拒絕或違反上開行政處分之命令,而拒不出國,則行使驅逐出國國權之國家為了履行上述之處分,可透由法院,對上開外國人進行法律之追訴與定罪;在其應服之刑期屆滿之日,國家可藉諸公共警衛之力(public guard),將其強制護送至該國之國境[26]
  在限定型集體驅逐出國方面,根據IRAEA第23條之規範內涵,國家政府可針對,某類族群之人,進行限定型集體驅逐出國(definitive extraordinary (or en masse) expulsion,本文將其簡稱為DEE);當上開族群之人,被強制地集體驅逐出國之後,在禁止其再次入國期間尚未屆滿之前,則無權返回行使DEE權力之國家[27]
  有關於暫時性集體(大量)驅逐出國部分,在同公約之第24條規範中,IRAEA第24條創設一種新型態之驅逐出國形成,名為暫時性集體(大量)驅逐出國(temporary extraordinary (or en masse) expulsion),本文將其簡稱為TEE;國家政府可針對某類族群之個人,進行上開之TEE;在行使TEE權限之時機方面,係為國家遭逢戰爭或重大之動機(serious disturbances),因上述原因之故,國家可對特定族群之人行使TEE權限;在國家行使上開TEE權限之法律上效力部分,僅在國家遭逢戰爭,或針對某一特定之時期之內,始為有效[28]
  在一般性驅逐出國方面,IRAEA第25條則係規範一般性、例行性之驅逐出國樣態,名為一般性驅逐出國(ordinary expulsion),本文將其簡稱為OE,此種之形式,純粹係適用於個人之用;亦即,國家如欲針對某一位特定之外國人,擬將其驅逐出國,則可行使上開一般性驅逐出國(OE)之權限[29]
  在涉及DEE(Definitive extraordinary expulsion)之法源與公布時機部分,根據IRAEA第26條之規定,國家如欲基於主權理由,行使DEE[30]之權限(力),在法源部分,需要一部專門之法律(a special law),或者,至少應依據特定之法規(令)(a special decree),作為國家發動DEE權限之法源;上述之特定法律或法規(令),在正式被執行之前,應預先公告一段合理之期間(a reasonable time)[31]。在TEE(temporary extraordinary expulsion)與OE[32]或DEE[33]之轉換部分,根據IRAEA第27條之規範,當戰爭結束或某一特定之期間已屆滿之後,國家可將TEE轉換成為OE或DEE[34]
  在國家對某外國人行駛驅逐出國權限之法律構成要件部分,則係規定於IRAEA第28條之內涵中;在同公約IRAEA第28條之中,共計有10款之要件,當這些要件之條件被滿足時,則國家可對外國人發動驅逐出國之權限(力)。以下,擬逐一介紹上開10款之要件[35]
  1、IRAEA第28條第1款:假若外國人係透由詐欺(fraud)之手法,在違反國家所頒布入國管理法令之情形下入國,且在入國之後,業已居留超過6個月(having resided six months),如上開違法入國之外國人,並未有其他可將其驅逐出國之理由;此時,國家不得僅以外國人以詐欺之手法入國之理由,而將其驅逐出國;上開之人,可不再被驅逐出國(they may no longer be expelled)[36]
  2、IRAEA第28條第2款:如外國人業已在主權國家領土之內定居(domicile)或長期居留(residence),但違反該國正式之禁制規定(violation of formal prohibition)[37]
  3、IRAEA第28條第3款:外國人在通過國境之際,身染疾病,且此種之疾病,會危及於公共健康(endanger the public health)者[38]
  4、IRAEA第28條第4款:外國人在國家之領域內,係為乞丐或流浪者(vagrancy);或 者,對於社會大眾而言,外國人已成為社會大眾之負擔(a burden on the public)[39]
  5、IRAEA第28條第5款:外國人已被其國籍所屬國之法院,針對其所曾觸犯之重大違法行為(a certain degree of seriousness),發覺上開行為已構成重大犯罪犯行[40]
  6、IRAEA第28條第6款:外國人因觸犯重大犯罪,而被外國法院科刑定罪,或者,被外國政府進行刑事訴追,而根據相關之法律或引渡條約,則可對上開外國人啟動引渡程序(extradition)[41]
  7、IRAEA第28條第7款:外國人涉嫌觸犯危及公共安全(public safety)之嚴重型犯行之教唆犯罪(guilty of instigating the commission of serious offenses),儘管在若干之情況下,依據外國人所處之國家之法律規範,上述教唆他人從事嚴重犯行之行為不受制裁(或處罰),以及上開嚴重犯行僅能在國外從事之;本款之立法目的與精神,主要之規範重點,係為涉及公共安全之重大犯行之教唆行為,如外國人從事上述之教唆,則構成可被驅逐出國之要件[42]
  8、IRAEA第28條第8款:外國人在某一國家領域之內,利用媒體或其他方式,攻擊或涉有重嫌攻擊(are guilty or strong suspected of attacks)其所處之國家或該國政府之主權,或該國政府所屬之相關機構,而依照行使驅逐出國權之國家之法律規定,上開之攻擊行為應受到制裁(或懲罰);本款之立法目的,主要係要保障驅逐出國之國家主權完整性與神聖性,防止遭受外國人之攻擊[43]
  9、IRAEA第28條第9款:外國人停留於主權國家領土內之期間,利用外國政府之媒體(foreign press),攻擊或傷害(out-rage)其所處之國家政府或主權(sovereign)[44]
  10、IRAEA第28條第10款:假若外國人所停留之國家,係處在戰爭之狀態,然而,外國人之行為卻危及上開主權國家之安全者(endanger the safety of the state)[45]
  在外國人如拒絕徵召入伍,及陣前擅離職守而逃亡之處罰方面,根據IRAEA第29條之規範,外國人如拒絕主權國家之徵召入伍,及陣前擅離職守而逃亡者,上開主權國家可禁止外國人於其國內停留,或者,禁止上述外國人旅行(移動)至某一區域,而此區域係連接(或鄰近)於外國人之來源國(adjacent to the country whence they come)[46]
  在驅逐出國處分通知書之格式與送達部分,係規定於IRAEA第30條之中,依據第30條之規範,國家對於外國人所課予驅逐出國之行政處分書,應被送達至外國人,且驅逐出國之理由,須在上開通知書之中,以事實與法律之形式加以陳述之[47]。另外,涉及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及上訴之期間方面,.依據IRAEA第31條之規範,遭受驅逐出國之外國人,假若其擁有上訴至高等司法或行政法院(judicial or administrative court)之權利,則在驅逐出國通知書之中,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上訴之權利,以及上訴之期間[48]
  在出國時限與強制力之行使部分,依照IRAEA第32條之規定,國家對於外國人所課予驅逐出國之通知書(行政處分書)中,應明確告知當事人出國(離境)之期限,並不得少於1天;假若遭受驅逐出國之當事人,係處於自由不受拘禁之狀態,在上述通知書所載之期限內,不得對當事人使用強制力(no compulsion)[49]
  在出國之地點、車資及強制護送部分,依照IRAEA第33條之規範,假若外國人被主權國家下令離開其領土之內,則應要求當事人旅行至指定之邊境地點(designate the frontier),上述之邊境地點,係依據當事人之意願加以決定;遭受驅逐出國之外國人應收受所需之車票,並告知當事人出國之路徑行程(itinerary)及在每一處所可供停留之期限;如上述當事人(受驅逐出國處分之人)違反上述之相關命令,則應在主權國家所派遣之公眾警備人員(public guard)護衛之下,被護送(押解)至邊境[50]
  在上述權利方面,依據IRAEA第34條之規定,如能賦予遭受驅逐出國者上訴之權利,此一種之措施是一種能夠令人滿意(或合意)(desirable)之作法;上述之上訴權利,其對象是針對例行性驅逐出國(ordinary expulsion)之案件而言,並包括依法可被豁免驅逐出國之案件;主權國家可對於上述之當事人,給予其上訴至高等司法或行政法院之權利;上開之法院,係獨立於國家政府之外(independent of the government),具有獨立性[51]。依據上開IRAEA第34條之內涵,能夠向司法或行政法院提起上訴之案件,似乎是僅限定於例行性驅逐出國之情形,不包括限定型及暫時性集體驅逐出國之案件。
  在高等法院之審判範圍方面,依照IRAEA第35條之規範,高等法院僅能就驅逐出國案件之合法性進行審查;而對對當事人之違法行為與主權國家行使驅逐出國權力之必需性(necessary)兩個部分,均無審查權限[52]。亦即,高等法院對於行政機關將具體案件涵攝到驅逐出國之法律構成要件之行政判斷部分,不具有審查權限;高等法院僅能作形式之合法性審查。國家在決定是否有必要(necessary)將外國人驅逐出國部分,涉及必需性之議題,此為不確定之法律概念,高等法院對此種之行政判斷權限,並無審查權。
  在上訴權之限制部分,依照IRAEA第36條之規定,如驅逐出國案件之屬性,符合IRAEA第28條第10款(No.10 of Article 28)之要件,則當事人不應有上訴權(shall be no appeal);為何會剝奪當事人之上訴權利,主要之主法考量,係出於主權國家正處於戰爭之中,而外國人之行為,卻危及國家之安全(the safety of the state),基於國家安全考量所作出之驅逐出國處分,當事人並無上訴之權利(限)[53]
  在當事人(受驅逐出國處分之人)所擁有之上訴權利與驅逐出國處分是否中止執行方面,依照IRAEA第37條之規範,儘管本公約賦予當事人擁有上訴至高等法院之救濟權利,但提起上訴之行為,並不會中止驅逐出國處分之執行,國家仍可對於上述之處分,暫時性地加以執行[54]
  在國家行使驅逐出國權限是否應受到其與他國之外交聲明(diplomatic claims)之拘束部分,依據IRAEA第38條之規範,在本IRAEA公約內涉及驅逐出國之相關性原則,應與國際法上之法理原則具一致性(in conformity with the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law);然而,國家政府對於外國人所下令之驅逐出國行政處分權限,並不受到該國與其他國家共同發表之所有外交聲明之拘束(be free from all diplomatic claims)[55]
  在撤銷或中止驅逐出國處分之效力部分,根據IRAEA第39條之規定,主權國家對於先前所曾作出之驅逐出國處分書,可以撤銷(revoke the expulsion);或者,暫時性地中止上開驅逐出國處分書之執行效力(temporarily suspend its effects)[56]
  在對於長期居留者所課予驅逐出國處分之特殊規定部分,依據IRAEA第40條之規定,就已長期居留(resident)於主權國家領土內之外國人而論,則原則上,禁止將長期居留者,驅逐出國,除非外國人之行為,符合同法IRAEA第28條第6、7、8、9、10款之要件,始得對其驅逐出國。在IRAEA第28條第6款方面[57],尚須符合以下之要件:1.外國人所觸犯之重大犯行,業已被外國法院加以定罪科刑,但外國人尚未服滿完整之刑期(have not yet been fully served),或者,尚未被赦免(remit);2.在外國人於主權國家安置(定居)之後,外國法院對於上開外國人之重大犯行加以定罪科刑(sentence pronounced by a foreign court)。
  根據IRAEA第40條上開之規範,針對已在國家領土內長期居留者之權利而言,如其違法之行為,符合同法IRAEA第28條第1、2、3、4及第5款之要件,國家似乎未具有將其驅逐出國之權限;外國人之違法行為,唯有在符合同法IRAEA第28條第6、7、8、9及第10款之要件下,國家始能發動驅逐出國之權力(限)[58]
  在針對於定居者、長期居留者及經營商業者所科處驅逐出國處分之特殊規定方面,根據IRAEA第41條之規範,如外國人已在國家領土之內定居(domicile)、長期居留(resident)或經營商業活動(engaged in business),原則上,對於上述之外國人,國家不應將其驅逐出國;除非,驅逐出國處分之作成,並不違背外國人對於國家所公布法律之信賴(not to betray the confidence)。同時,亦應允許遭受驅逐出國之當事人,在自由意志之決定下,由本人以直接之方式,或透由第三人之介入,運用各種法律上之途徑,以處理其在國家領土內之商業活動與利益,而此等之利益,則包括資產(assets)與負債之義務(liabilities)兩個部分[59]
  經相互對照IRAEA第40條及第41條之規範,針對長期居留(resident)而論,綜合同法IRAEA第40條與第41條之立法精神與目的,加以整體判斷後,似可發現IRAEA第41條應屬於原則性之規範,焦點置於外國人因對於主權國家之法律已產生一種信賴感(confidence),對於外國人之信賴感,應加以保護,此為信賴保護之原則[60]。假若主權國家所頒布之法律,在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之法律,要件之規範方面,均依法公布,且規範之內涵,均相當明確地包括IRAEA第28條各款之要件,且令外國人知曉。當外國人違法之行為構成IRAEA第28條第6至第10款及IRAEA第40條之要件時,則國家似乃可依照同法IRAEA第40條之規定,將其驅逐出國。
  本文認為IRAEA第41條之法律性質,較屬於一般性及原則性之規定。本文為何會如此主張?主要係因第41條所規範之對象似乎較廣,計包括定居者、長期居留者及從事商業活動者,故似可推論IRAEA第41條係屬於一般條款,而同法IRAEA第40條則屬於特殊條款。本文為何會認為IRAEA第40條係為特殊條款?因其規範之對象,限縮且聚焦於長期居留者。

。。。。。。。。。。。。。。。。。。回目次〉〉
 

肆、1966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簡稱為CCPR)第13條之探討

  在上開所提及1966年CCPR之中,涉及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之規範方面,係明定於CCPR第13條之中。CCPR第13條之規定如下,合法處在本公約締約國領土的外僑,只有依照依法做出的決定,才可以被驅逐出境,並且,除非在國家安全的緊迫原因另有要求的情況下,應准予提出返對驅逐出境的理由,和使他的案件,得到合格當局或合格當局特別指定之一人或數人之複審,並為此目的而請人作代表。上開CCPR第13條之內涵,在當前國際人權法,之文件中,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主要之原因,係為CCPR屬於全球性之國際人權法法典,它是經由聯合國大會於1966年12月16日第2200A(XXI)決議正式通過,並開放給聯合國會員國簽字[61],加入及批准CCPR與其他區域性之國際人權法法典相較,CCPR之適用範疇(此指適用之國家)更廣,更大且更具包容力。是以,在全球國際人權法之法典中,針對將外國人驅逐出國之議題而論,CCPR第13條之規範,可謂具有指標性之意義,它是被絕大多數國家所能夠接受之標準。
  在CCPR第13條之內容中,具有以下若干個重要之特徵。首先,在適用範圍之部分,CCPR第13條所保護之對象,包括:外國人、無國籍人與難民;而所謂之外國人(alien),係指所有非國民,亦另,亦可理解為屬於另一國國民。在保障對象之限制部分,並不保護所有之外國人,而是僅保障合法地(lawfully),法文為(legalement)進入締約國領土之外國人,亦即,外國人進入締約國之國領土之方式,必須符合該國有關入出國法律之規定,或者,以取得合法簽證之方式進入締約國之國境內。
  假若外國人之非法之方式,諸如:偷渡、偽變造入國證件、詐欺、非法移民、未取得入國許可或其他種種非法之方式入國者,則似乎並非CCPR第13條所保護之對象;上述以非法方式入國者,則與第13條之要件合法處在本公約締約國領土內(lawfully in the territory of a State Party)互相違背,不適用第13條之保護。第13條所指稱之合法地之用語,雖用於已進入締約國領土內之居、停留情形,究竟是否可解釋至入國方式之合法性否?
  關於此一議題,亦可用以下之問題加以提問:關於處在本締約國領土內之射程,究竟有多大?多遠?究竟是否可包括入國階段或方式?就此一議題而言,CCPR第13條之立法精神,似乎是包含入國階段或方式。唯有外國人以合法方式入國其居、停留才可被認定為合法;反之,如外國人以非法方式入國者,則其居、停留不被認定為合法,係為非法[62]
  CCPR第13條旨在保護以合法地方式進入締約國之外國人,不被主權國家任意地驅逐出國(境)(expel),在此,所謂之驅逐出國,於第13條之中,英文使用expel一詞;究竟expel一詞之含義是否有包括強制力之行使?方式為何?關於此一問題, 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表示,expel之射程,包括各種樣態強制性離境之方式,expel主要之關鍵點,係為:1.須具備強制力(性);2.須具有出國(離境)之性質。凡具有強制出國或強制離境之性質,不論締約國用何種名稱命名之,皆可謂之驅逐出國(境)(expel)。故CCPR第13條之射程,可包含:強制離境、驅逐出國、驅逐出境及流放等,均在expel之含義下[63]
  若從CCPR第13條之角度出發,可清楚地發現英文之expel一詞,具有強制力之色彩,亦即,所謂之驅逐出國,須具備一個非常關鍵性之要件,即強制力之行使。另一個問題,CCPR第13條對於外國人之保護,是否包括引渡,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之看法,原失較不承認,後來之演進,則又成為承認之態度,基本上,引渡是受到CCPR第13條之保護,亦可適用本條之規定[64]
  在對於外國人所課予驅逐出國處分之合法性方面,依據CCPR第13條之規定,須符合唯有依照依法做出的決定(only in pursuance of a decision reach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之要件;在上述之要件中,強調驅逐出國處分之作成,必須是依法作成;在裁決機關方面,CCPR第13條則未明文規定須由法院或行政機關裁決。假若是由行政機關所作出之裁決,亦是符合CCPR第13條之要求,不必然須由法院加以裁決[65]。在實務之運作上,多數國家係由行政機關加以裁決,少數之國家,如美國,則設有類似準司法性質之移民法官,由其作出驅逐出國之裁決。
  上述之依法,尚且包括對於個人程序上之保障;另外一個問題,可否對於外國人進行集體驅逐出國?由於CCPR第13條強調所謂之依照依法做出之決定之定義,尚且包括對遭受驅逐出國者個人之程序保障;然而,在集體驅逐出國部分,因國家未履行對於個人之程序保障之要求,故很明顯地,與依法之要件不合,故CCPR第13條亦禁止對於外國人進行集體驅逐出國。
  在驅逐出國之目的國部分,雖然CCPR第13條未明確地以法律條文加以明定之,不過,依照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觀點,須允許被驅逐出國者前往任何願意接納他(她)之國家。
  此外,國家對於外國人所行使驅逐出國之主權權力,不必然包括有權決定當事人應被驅逐至那個國家。假若將違法之外國人,驅逐至目的國之後,恐會面臨酷刑、死刑或其他嚴重侵犯CCPR所保障當事人之權利時,則恐會觸犯CCPR之相關條文,應禁止將外國人驅逐至上述之目的國。不過,值得注意之處,是上述之觀點,係為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論點[66]。再者,上述委員會之意見,會隨著案件之性質,而有所變化。
  在1994年Cox v.Canada一案之中,加拿大政府將違法之Cox引渡至美國,Cox是美國國民,如返回美國,有可能因Cox觸犯一級謀殺罪,而被美國政府判處死刑。在本案之中,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加拿大將Cox引渡至美國之作法,未違反CCPR之規定[67]。從Cox v.Canada案之結果觀察,在實際運作上,被驅逐出國之外國人,仍然是有可能被主權國家驅逐出國至其生命權受到威脅之目的國(美國尚未完全廢除死刑),此亦是CCPR第13條之缺陷所在。
  在被驅逐出國者當事人之聽審權部分,在CCPR第13條之規範內容中,似乎並未明文規定當事人(係指被驅逐出國者)親自出庭聽審之權利;然而,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雖然CCPR第13條未明定當事人有親自聽審之權利,但本項權利對於當事人而論,係屬於重大權利,故應賦予被驅逐出國者聽審權[68]。本文認為,如能在CCPR之條文中,明文規範此項權利,則當屬更佳之作法。目前之作法,係CCPR第13條未規範上述之聽審權,而係透由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在接案審理之過程中,透過案例之方式,逐步賦予被驅逐出國之當事人,享有親自出庭聽審之權利,不過,因CCPR第13條未明文規範聽審權,故仍具有相當大之爭議性。
  在被驅逐出國當事人之上訴權方面,CCPR第13條明文規定此項之權利,即使他的案件,得到合格當局或由合格當局特別指定之一人或數人之複審(have his case review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or a person or persons especially designated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y);在上訴權之受理機關方面,上文所提及之合格當局,不必然是法院,包括行政主管機關之上級機關,均是屬於合格當局。換句話說,受理當事人上訴案件之機關,可以是法院,亦可以是行政機關。假若由行政機關主其事,則行政機關亦可授權給一人或數人,針對當事人之上訴案件加以複審(reviewed)。在複審之層級方面,CCPR第13條並未明文規範複審之層級,不過,至少應保持一級制之覆審機制。國家在實際之運作中,如能擁有2級甚至3級制之覆審機制,當屬更佳。CCPR第13條所規範之覆審機制,似乎是最低之標準。亦即,至少是一個層級之覆審制。
  在當事人提起上訴之期間,驅逐出國處分是否具有中止之效力?雖然CCPR第13條並未明文地規範於當事人提起上訴期間,上述處分究竟是否具有中止之效力,但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主張,締約國政府必須於當事人上訴之期間,中止其對於外國人驅逐出國之處分[69],亦即,亦上述之處分,具有中止之效力,不能被主管機關加以執行之,除非,基於國家安全之急迫性因素,而必須將外國人立即驅逐出國。假若並無國家安全之緊急性因素,一般而言,原則上,驅逐出國處分不具有執行之效力,須被加以中止之。
  另外一重大問題,是否外國人有被告知其可以利用救濟途徑之權利?雖然,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認為遭受驅逐出國處分之當事人,應有被告知如何提起救濟途徑之權利,締約國有提供上述資訊之義務,但在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實際受理案件之裁決書中,似乎,當事人上述之權利,並未受到完全之保障[70];亦即,在理論上,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積極肯定當事人擁有被告知如何提起救濟方式之權利,以及締約國負有告知當事人如何提起救濟之法律上義務,但,在CCPR人權事務委員會之實踐中,並未完全地肯定上述之權利。故,上述之問題,中肯而言,仍具有爭議性。
  在訴訟代理人部分,CCPR第13條積極保障遭受驅逐出國處分之當事人可委託他人代理其提出反對驅逐出國之理由,以及代理行使救濟之權利,上述兩項權利之行使,具有可被代理性(be represented);能夠由當事人自由地選擇訴訟代理人(律師)之權利,在驅逐出國之程序中,具有極為重大之意義,關於上開之權利,CCPR第13條則明文保障之。
  另外一個問題,是CCPR第13條內涵中之國家安全之急迫性原因(Compelling reasons of national security);在CCPR第13條之中,計賦予當事人(遭受驅逐出國之人)擁有提出反對驅逐出國之理由(to submit the reasons against his expulsion)、上訴(覆審)(to have his case reviewed)及訴訟代理(be represented)等權利,但上述權利在遭遇國家安全之急迫性原因之理由時,會被限制之。而所謂之國家安全,乃指整個國家遭受嚴重之政治或軍事威脅之情形。
  在具有國家安全之急迫性情境下,對於外國人之驅逐出國,是否仍須依照法律之規範加以裁決?或者,可用行政命令之方式,將外國人驅逐出國?因CCPR第13條明文規範對於合法處在締約國政府領土內之外國人,唯有依照法律之裁處,如能將上述外國人驅逐出國[71](An alien lawfully in the territory … may be expelled there from only in pursuance of a decision reached in accordance with law),故即使是基於國家安全之急迫性理由,仍必須依照法律之規範與要求,始能對外國人驅逐出國。
  綜合上述之論述,可歸納出CCPR第13條及人權事務委員會在保護外國人免受恣意驅逐出國之法律規範與意見方面,具有以下頗為重要之特徵:
  1.在CCPR第13條之保護對象方面,限於以合法之方式,進入締約國領土(合法入國),以及,合法處在締約國領土內之外國人;上述之合法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與難民;
  2. CCPR第13條所規範之驅逐出國(expulsion),包括各種形式之強制性出國之措施;再者,上開驅逐出國(expulsion)之概念,包括採取強制力之措施或作為;
  3. CCPR第13條驅逐出國之射程,包括引渡;
  4. 締約國政府對於外國人驅逐出國之裁決,須依照法律之規定作出,禁止依照行政命令(規則)之規範加以裁決;
  5. CCPR第13條對於當事人權利之保護,及於程序權之保障,亦即,包括對於個人之程序上保障;基於上述之對於個人程序之保障,故禁止對於外國人進行集體式之驅逐出國;上述禁止集體驅逐出國原則之法理依據,係來自於CCPR第13條對於外國人程序基本權之保障;上述CCPR第13條對於當事人之程序保障,帶有正當法律程序之色彩;基於對外國人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故禁止集體驅逐出國;
  6. 締約國所擁有行使驅逐出國之主權權限,並不必然包括決定將當事人驅逐至何目的國之權限;
  7. 禁止將外國人驅逐至其恐會面臨酷刑或其他嚴重侵犯CCPR所保障當事人權利之目的國;
  8. 在驅逐出國處分書之裁決機關部分,CCPR第13條並未明文規定須由司法或行政機關決定,如由行政機關作出驅逐出國處分書之裁決,亦符合CCPR第13條之規範;
  9. CCPR第13條對於當事人所提供之正當法律程序之保障,係屬於侷限型之保障,並未提供完全充分之保障;
  10. CCPR第13條並未包括當事人有親自出庭之聽審權,亦即,未包括聽審權;但,允許當事人提出反對驅逐出國之理由;
  11. CCPR第13條並未明文規範禁止締約國政府將外國人驅逐至恐會對其執行死刑之目國;
  12. 受理當事人上訴案件之機關,不必然是司法機關(法院),行政機關亦是可被接受之救濟機關;
  13. CCPR第13條並未規範上訴機制之層級,但至少應包括一個救濟層級;如提供一個層級之救濟機制,似乎,未違反CCPR第13條之規範;如締約國政府僅提供一個層級之救濟機制,且是由行政機關主導,似乎亦未違反CCPR第13條之規定;
  14. 當事人若提起上訴之救濟途徑,則原先驅逐出國之處分將被中止之,不得繼續被執行;亦即,締約國須在當事人提起上訴之期間,中止原驅逐出國處分之執行,原處分不具有執行力;
  15. CCPR第13條賦予當事人享有訴訟代理權;
  16.CCPR第13條建構一種國家安全之急迫性機制,若國家具有國家安全之急迫性理由,則可限制當事人以下之權利:(1)提出反對驅逐出國理由之權;(2)上訴權;(3)訴訟代理權。


。。。。。。。。。。。。。。。。。。回目次〉〉
 

伍、國際法涉及驅逐出國法規範對台灣之重要啟示──代結論

  據上之論述,本文針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六條(強制驅逐出國之情形)有關對於外國人加以驅逐出國之機制,提出以下具體可行之相關對策,俾作為未來學術研究、修法及實務機關執法參考之用。相關之解決對策,包括如下:
  一、主管機關對於驅逐出國處分之作成,為保障受處分人之程序正義,宜有行政聽證之程序。
  二、遭受驅逐出國處分人所提出之訴願及行政訴訟,對於原驅逐出國處分而言,宜具有中止執行之效果。
  三、在入出國及移民法之中,宜用法律條文明定不得將外國人驅逐至其恐會面臨酷刑、生命或身體受到威脅之國家,且在驅逐出國之前,應經過生存風險之評估。
  四、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2款[72]之規定,宜限縮適用範圍,俾利於主管機關對於驅逐出國處分作成之過程中,可適用行政程序法之聽證程序之相關機制,透由正當法律程序,以保障外國人之人權。
  五、在入出國及移民法之中,宜用法律條文明定主管機關所作成驅逐出國處分書之內容中,宜以外國人所能了解之語言,明確告知外國人可使用之法律救濟途徑,確保其能行使有效之救濟權利。


 。。。。。。。。。。。。。。。。。。回目次〉〉
 

參考文獻

一、中文參考文獻二、英文參考文獻三、日文參考文獻四、網際網路參考文獻五、其他參考文獻
 

一、中文參考文獻

◎Anselm Strauss and Juliel Corbin,徐宗國譯(1997),質性研究概論,臺北市,巨流圖書公司印行。
◎Arjun Appadurai著,鄭義愷譯(2009),消失的現代性:全球化的文化向度,臺北:群學出版。
◎Benedick Anderson著,吳叡人譯(1999),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布,臺北:時報文化。
◎Corrine Glesne,莊明貞、陳怡如譯(2006),質性研究導論,Second Edition,高等教育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初版。
◎David P.Forsythe╱高德源(2002),人權與國際關係,弘智出版社。
◎David Silverman,田哲榮、司徒懿譯(2010),解析質性研究法與資料,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
◎Dershowitz, Alan.原著,黃煜文譯(2007),你的權利從哪裡來,初版,台北巿:商周出版。
◎Donnelly, Jack.著,江素慧譯(2007),普世人權:理論與實踐,初版,台北巿:巨流。
◎Gillian Youngs著,黃競娟等譯(2001),全球化時代的國際關係,臺北;韋伯文化國際。
◎H.Scholler/Schloer合著,李震山譯(1995),德國警察與秩序法原理,中譯2版,高雄:登文書局。
◎H.Scholler/李震山合著(1988),警察法案例評釋,初版,高雄:登文書局。
◎Harry F.Wolcott,李政賢譯(2011),Writing up Qualitative Research 質性研究寫作,五南圖書出版公司,三版一刷。
◎Mukamal, Steven.S.原著,美國紐約世界日報翻譯(2000),美國移民法大全,再版,汐止:聯經出版公司。
◎Paliwala, Abu., & Barbw, Anne.Elizabeth, 許碧純(2011),跨國/跨文化婚姻移民的人權保障與移民政策:法律與社會政策的跨領域對話,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34期,頁1-44。
◎Peter Stalker著,蔡繼光譯(2002),國際遷徙與移民-解讀離國出走,臺北:書林出版。
◎Saskia Sassen著,黃克先譯(2006),客人?外人?遷移在歐洲(1800~),臺北:巨流。
◎Symonides, Janusz.原著,楊雅婷譯(2009),人權的概念與標準,初版,台北巿:國立編譯館。
◎Tony Schirato& Jen Webb著,游美齡、廖曉晶等譯(2006),洞悉全球化,臺北:韋伯文化國際。
◎Vitzhum, Wolfgang.Graf.主編(2002),吳越,毛曉飛譯,當代西方國際法:德國的觀點,初版,台北縣:韋伯文化。
◎入出國及移民署(2010),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38條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3條、第9條之關聯性座談會會議內容。
◎入出國及移民署編製(2011),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9年年報,。
◎刁仁國(1992),英國外人入出境管理之法制與實務,外國入出境管理學術論文研討會,中央警官學校國境警察學系舉辦。
◎刁仁國(1994),一九九三年英國因應難民問題所採立法草案簡介,國境學刊,第3期,pp.28-30。
◎刁仁國(1995),論英國之難民庇護法制,難民問題學術論文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舉辦。
◎刁仁國(1996),入出境管理範圍與事權分配初探,安全檢查及入出境管理實務與理論學術論文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舉辦。
◎刁仁國(1996),安全檢查及入出境管理實務與理論,國境警察學系研討會,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刁仁國(1996),論英國之難民庇護法制,警政學報,29期,pp.141-154。
◎刁仁國(1998),論外國人人權─以一般外國人之入出境管理為中心,外國人人權學術論文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與中國憲法協會合辦。
◎刁仁國(1998),論英國入出境管理中運送業者之責任,入出境管理暨安全檢查實務與理論學術論文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舉辦。
◎刁仁國(1999),入出國及移民法制定意義與課題,警大月刊,pp.87-89。
◎刁仁國(1999),外國入出國管理制度之探討(英國入出國管理制度之探討)、證照查驗工作之探討,入出國管理篇,入出國管理及安全檢查專題研究,李震山等合輯,桃園龜山:中央警察大學,pp.55-152。
◎刁仁國(1999),英國運送業者法制之研究,警學叢刊,29卷4期,pp.209-222。
◎刁仁國(1999),國境警察因應發展台灣成為在亞太營運中心所面臨之問題現況與具體對策,警學叢刊,30卷1期,pp.231-243。
◎刁仁國(1999),從憲法遷徙自由觀點評 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警政學報,35期,pp.231-247。
◎刁仁國(1999),從憲法遷徙自由觀點評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入出境管理及非法外國人收容與遣返學術論文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舉辦。
◎刁仁國(1999),從憲法遷徙自由觀點評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入出境管理及非法外國人收容、遣返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刁仁國(1999),論外國人人權─以一般外國人之入出境管理為中心,憲政時代,25卷1期,頁155-159。
◎刁仁國(2000),我國目前處理難民庇護幾則案例與檢討,國境警察學刊第九期,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
◎刁仁國(2000),英美外國人管理法制,載於蔡庭榕計畫主持,外國人入出境管理法制之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刁仁國(2000),論外國人入出國的權利,入出國管理及毒品查緝學術論文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舉辦。
◎刁仁國(2000),論外國人入出國的權利,中央警察大學學報37期,頁115-136。
◎刁仁國(2000),論遷徙自由,法與義:Heinrich Scholler教授七十大壽祝賀論文集,臺北:五南出版。
◎刁仁國(2001),外國人入出境管理法論,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出版社。
◎刁仁國(2003),Europol法律架構之探討:以資料保護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學術研討會論文。第1-14頁。
◎刁仁國(2004)),Europol個人資料保護法制初探,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二期,頁38-45。
◎刁仁國(2005),論外籍配偶的家庭團聚權, 我國入出國與移民法制之變革與挑戰學術研討會,頁83-97。
◎刁仁國(2006),論外國人個人資料之保護─以按捺指紋及入出境管理資料庫之利用為中心,國境執法與移民政策學術研討會,pp.185-207。
◎刁仁國(2007),入出境資料庫建置與利用法律問題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7,頁1-18。
◎刁仁國(2007),淺論美國與歐盟乘客姓名記錄(PNR)協議對我國國境執法的啟示,第一屆國境安全與人口移動 學術研討會,頁75~88。
◎刁仁國(2008),九一一事件後美國移民政策初探,中央警察大學國土安全研究中心舉辦之第二屆國土安全學術研討會,2008 年9月11 日
刁仁國(2008),九一一事件後美國移民政策初探,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
◎刁仁國(2008),非法移民與人口販運問題析論,第二屆國境安全與人口移動學術研討會,第75~88頁。
◎刁仁國(2009),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法制之研究─以歐洲理事會採取行動打擊人口販運公約為中心,2009年防制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第269~287頁。
◎刁仁國(2009),英國永久居留制度初探,國境警察學報,12期。
◎刁仁國(2010),人口販運被害人保護法制之研究─以歐洲理事會採取行動打擊人口販運公約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十三期,第38-45頁。
◎刁仁國(2011),入出國許可概念研析,2011年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研討會論文集,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刁仁國,入出國及移民法,警察人員法律須知(五),李震山主編,台北:永然文化出版公司,pp.132-156。
◎刁仁國等著,蔡庭榕編(2000),警察百科全書(9):外事與國境警察,初版,台北巿:正中。
◎內政部(1997),內政部陳報行政院之內政部移民署組織計畫書。
◎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2008),人口政策白皮書:針對少子女化、高齡化及移民問題對策,台北巿: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會。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08),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6年年報,台北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09),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7年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需求調查報告。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09),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7年年報,台北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09),移民行政白皮書,台北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0),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8年年報,台北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0),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國際生活環境電子報建國百年專刊,台北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0),我國難民法制訂現況,台北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2011),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99年年報,台北巿: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內政部警政署(2002),三峽外國人收容所簡報資料。
◎尹育華等(2009),在臺逃逸外籍勞工管理之實證研究,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自行研究報告。
◎尹章華(1996),論船長職責與偷渡之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十八期。
◎尹章華(2008),台灣人的國際法規範,台北巿:文笙書局。
◎毛俊傑(2004),外國人強制收容制度之研究──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6條第1項為中心,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王仁弘(2002),我國外國人收容政策執行之研究,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王文科(1995),教育研究法,台北:五南。
◎王文科、王智弘(2006),教育研究法(增訂10版),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王方(2002),貧窮詮釋與政府社會責任初探,內政部民主政治與社會福利等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王兆鵬(2001),路檢及國界檢查,收錄於王兆鵬著路檢、盤查與人權,翰蘆圖書公司。
◎王甫昌(2003),當代臺灣社會的族群想像,臺北:群學出版。
◎王育慧(2009),論婚姻移民工作權、應考試權與服公職權,華岡法粹第45期,頁121-146。
◎王建煊(2008),租稅法(三十一版),臺北:華泰文化。
◎王若萱(2009),緬甸在臺無國籍人士初探:以2008年7月3日緬甸僑生抗議事件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海外華人的全球化與在地化碩博士生論文研討會。
◎王國良、朱琳(2002),出入境管理學,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王智弘等譯(2004),George J Andreopoulos,Richard Pierre Claude編,21世紀人權教育(上),高等教育文化事業出版。
◎王智盛(2012),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的國境管理機制---以管制理論分析,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57-70。
◎王寛弘、柯雨瑞(2000),美國1996年移民及國籍法收容、遣返及司法審查制度之介紹,警學叢刊30卷5期,頁75-120。
◎王嘉偉(2007),收容遣返事務報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論壇。
◎王碩元(2002),不同接觸理論(差別交往理論),司法新趨勢:犯罪學,台北:首席文化。
◎王福邁譯(1990),Guy S Goodwin-Gill著,國際法與難民,正中書局出版。
◎王寬弘(2002),國境安全執法類型與救濟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創刊號,頁97-124。
◎王寬弘(2011),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相關入出境法令問題淺探,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2011年人口移動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12。
◎王寬弘(2012),國境安全檢查若干法制問題之探討,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14。
◎王文科(1995),教育研究法,台北:五南。
◎王文科、王智弘(2006),教育研究法(增訂10版),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王方(2002),貧窮詮釋與政府社會責任初探,內政部民主政治與社會福利等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王兆鵬(2001),路檢及國界檢查,收錄於王兆鵬著路檢、盤查與人權,翰蘆圖書公司。
◎王甫昌(2003),當代臺灣社會的族群想像,臺北:群學出版。
◎王育慧(2009),論婚姻移民工作權、應考試權與服公職權,華岡法粹第45期,頁121-146。
◎王建煊(2008),租稅法(三十一版),臺北:華泰文化。
◎王若萱(2009),緬甸在臺無國籍人士初探:以2008年7月3日緬甸僑生抗議事件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海外華人的全球化與在地化碩博士生論文研討會。
◎王國良、朱琳(2002),出入境管理學,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王智弘等譯(2004),George J Andreopoulos,Richard Pierre Claude編,21世紀人權教育(上),高等教育文化事業出版。
◎王智盛(2012),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的國境管理機制---以管制理論分析,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57-70。
◎王寛弘、柯雨瑞(2000),美國1996年移民及國籍法收容、遣返及司法審查制度之介紹,警學叢刊30卷5期,頁75-120。
◎王嘉偉(2007),收容遣返事務報告,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論壇。
◎王碩元(2002),不同接觸理論(差別交往理論),司法新趨勢:犯罪學,台北:首席文化。
◎王福邁譯(1990),Guy S Goodwin-Gill著,國際法與難民,正中書局出版。
◎王寬弘(2002),國境安全執法類型與救濟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創刊號,頁97-124。
◎王寬弘(2011),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相關入出境法令問題淺探,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2011年人口移動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12。
◎王寬弘(2012),國境安全檢查若干法制問題之探討,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14。
◎王慰慈(2010),台灣外籍新娘紀錄影像的離散美學—以侯淑姿亞洲新娘之歌、我的強娜威、兒歌為例,藝術學報,88期。
◎王賡武(2002),單一華人的散居者?,載於劉宏、黃堅立主編,海外華人研究的大視野與新方向:王賡武教授論文選,美國:八方文化。
◎王鐵崖主編(1988),國際法,第1版第11刷,北京:法律出版社。
◎王鐵崖等編著,王人傑校訂(1992),國際法,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丘宏達(1995),現代國際法,三民書局。
◎丘宏達(2000),現代國際法,三民書局。
◎丘宏達(2001),現代國際法,三民書局。
◎丘宏達(2002),現代國際法,初版5刷,台北巿:三民書局。
◎丘宏達(2002),現代國際法參考文件,台北市:三民書局。
◎丘宏達(2006),現代國際法(二版),臺北:三民書局。
◎台灣高等法院(2005),台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判書彙編1月-12月版。
◎司法院編(2002),各級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資料彙編(一)。
◎司法週刊雜誌社(1990),日本國憲法判例譯本第八輯,司法週刊雜誌社印行,再版。
◎左潞生(1990),比較憲法,正中書局。
◎立法院(2011),立法院公報,第100卷第70期,頁108-115。
◎立法院內政及民族委員會編(2001),法律案專輯:第272輯(上)內政(107),入出國及移民法案,台北巿:立法院公報處。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2000),法律案專輯:第252輯(4),法制(19),行政程序法案,台北市:立法院公報處。
◎成露茜(2002),跨國移工、臺灣建國意識與公民運動,臺灣社會研究季刊,48期。
◎朱石炎(2010),刑事訴訟法,三民書局,修訂三版,1刷。
◎朱其良(2002),國際移民對世界政治經濟之影響,廣西社會科學,5期。
◎朱武獻(1991),公法專題研究(一),2版,台北市:輔仁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
◎朱柔若(2008),解剖全球化:我的關懷路徑,載於全球化與臺灣社會-人權、法律與社會學的觀照,臺北:三民書局。
◎朱浤源(2002),華僑相對論在二十世紀:從國到境,海外華族研究論集:第一卷 移民、華商與經貿,臺北:華僑協會總會。
◎朱蓓蕾(2008),全球化下外籍勞工安全管理問題及其對策分析,中央警察大學警政論叢第8期。
◎朴正勳著,韓京惪譯、熊誦梅校定(2010),韓國行政審判制度概論,憲政時代第36卷第2期,頁155-178。
◎江世雄(2010),在臺灣越南籍配偶之國籍問題-從國際人權法中無國籍者保護之角度談起,中央警察大學學報,47期。
◎江義雄(1998),日本法上公用徵收補償制度之探討,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創刊號。
江遠欽(2006),大陸地區女子偷渡來臺從事性交易之研究─以馬祖處理中心收容待遣返女子為對象,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江慶興,陳政叡(1998),入出境管制作業研析,警學叢刊第二十八卷第五期。
◎江懿(2007),行政處分之無效、撤銷及廢止,行政試訊第23期,頁56-67。
◎行政院(2006),考察美國移民政策之現況,出國報告。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09),我國人權政策及執行機制之研究。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11),我國對外籍勞工之各項保護措施,台灣勞工簡訊季刊,第5期。
◎行政院編印(2011),我國2010年防制人口販運成效報告。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997),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防制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00),大陸工作參考資料,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何志鵬(2008),人權全球化基本理論研究,初版,吉林:科學出版社。
◎何明瑜(2002),論國籍與歸化-兼評我國之外國人歸化法制,政大法學評論,70期。
◎何振生(2001),全球化之國際事務主要特徵,臺灣經濟研究月刊,24卷6期。
◎何賴傑(2000),正當法律程序一刑事訴訟法上一個新的法律原則?憲政時代第25卷第4期。
◎吳子文(2008),成為中國人:臺灣的國族想像與政治認同,2008年文化研究會議論文集,臺北:中國文化大學。
◎吳主惠著,蔡茂豐譯(1983),華僑本質的分析,臺北:黎明文化。
◎吳佳臻(2010),人權無分國界--淺談移民移工及外國人人權,收錄於馬萱人主編,台灣人權報告,2009年:兩公約的第一份診斷書,初版,台北巿:台灣人權促進會。
◎吳佳臻(2011),移民/移工政策導致的人權失落,收錄於馬萱人主編,台灣人權報告,初版,台北巿:台灣人權促進會,頁225-337。
◎吳定(2005),公共政策辭典,台北:五南。
◎吳庚(1993),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吳庚(2001),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第7版,台北巿:自刊。
◎吳庚(2003),憲法的解釋與適用,三民書局。
◎吳庚(2003),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8版,台北:三民。
◎吳庚(2005),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九版。
◎吳庚(2006),行政爭訟法論,自印,第3版。
◎吳庚(2007),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10版,台北巿:作者自印。
◎吳庚(2008),行政爭訟法論,台北市: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吳庚(2010),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增訂11版1刷,台北巿:三民書局。
◎吳欣怡(2010),同胞與外人之間:馬來西亞僑生的身份與認同,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芝儀、李奉儒譯(Michael Quinn Patton 原著)(1995),質的評鑑與研究,台北:桂冠。
◎吳信華(1991),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關於外國人選舉權的判決淺析,司法週刊第514期。
◎吳信華(2002),法治國家原則(三)─比例原則,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
◎吳信華(2005),論憲法上婚姻與家庭的保障,收於第二屆家庭法律社會學研討會論文,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
◎吳信華(2007),平等權的體系思考(上),月旦法學教室第55期,頁83-91。
◎吳信華(2007),平等權的體系思考(下),月旦法學教室第56期,頁97-102。
◎吳珮琪(2000),撒落的西藏天珠-流亡藏人在臺灣,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華(2005),中日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之比較,武警學院學報,114期。
◎吳嘉生(2000),國際法學原理,五南圖書公司。
◎吳嘉生(2008),當代國際法(上),初版,台北巿:五南公司。
◎吳慧娟(2005),我國與日本之外國人行政爭訟法制之比較研究,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吳學燕(1989),台灣地區社會變遷與社會治安-警察人員對社會變遷過程中社會治安的認知,刑事科學,27卷。
吳學燕(2004),台灣新移民問題-兩岸通婚,內政部社區發展季刊。
吳學燕(2004),我國移民政策與輔導之探討,內政部戶政司委託研究案。
◎吳學燕(2008),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6月19日業務簡報。
◎吳學燕(2009),入出國及移民法逐條釋義,修訂2版,台北市:文笙書局。
◎吳學燕(2009),移民政案與法規,修訂2版,台北巿:文笙書局。
◎呂心純(2011),音樂作為一種離散社會空間:臺灣中和地區緬甸華僑的音景與族裔空間建構,民俗曲藝,171期。
◎李仁淼(2005),再論強制押捺指紋之合憲性,月旦法學教室第34期。
◎李仁淼,外國人之參政權--評介日本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判決,月旦法學雜誌第8期。
◎李光華(1991),美國華僑問題與我國僑政措施: 美國少數民族移民問題比較研究,臺北:僑務委員會華僑通訊社。
◎李有成(2010),緒論:離散與家園想像,載於李有成、張錦忠(主編),離散與家園想像—文學與文化研究集稿,臺北:允晨文化。
◎李酉潭(2009),我國政府人權指標的建構與執行評估機制之探討,台灣國際法學會。
◎李孟玢(1998),論世界人權宣言之基本性質與法律效力,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1期,頁 333-361。
◎李念祖(2001),論我國憲法上外國人基本人權之平等保障適格,收於國際法論集─丘宏達教授六秩晉五華誕祝壽論文集,三民書局。
◎李念祖(2001),論我國憲法上外國人基本人權之平等保障適格,憲政時代,第27卷第1期。
◎李昆達(2002),中日兩國國籍制度之比較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明峻(2007),移民人權導讀-外國人的人權,收錄於卓春英主編,人權思潮導論,初版,台北巿:秀威資訊科技,頁137-163。
◎李明堂、黃玉幸(2008),台灣十年來東南亞外籍配偶研究趨勢分析-以全國碩博士論文為例,2008年(第十屆)台灣的東南亞區域研究年度研討會論文。
◎李建良(1997),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層次,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第九卷第一期。
◎李建良(1999),行政程序法與人民權利之保障,月旦法學雜誌第50期。
◎李建良(1999),基本權利理論體系之構成及其思考層次,收於憲法理論與實踐(一),初版。
◎李建良(2000),大陸地區人民的人身自由權,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1 期,頁131-137。
◎李建良(2001),論基本權利的位階次序與司法審查標準,收錄於第三屆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二),中央研究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李建良(2003),外國人權利保障的理念與實務,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8期,頁92-107。
◎李建良(2003),從正當法律程序觀點透析SARS防疫相關措施,台灣本土法學第49期。
◎李建良(2003),論移民制度與外國人基本權利,收錄於移民制度與外國人人權問題座談會,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8期。
◎李建良(2004),論基本權利之程序功能與程序基本權---德國理論的借鑑與反思,憲政時代第29卷第4期,頁483-537。
◎李建良(2005),戶籍法第八條捺指紋規定釋憲案鑑定意見書,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3期。
◎李建良(2007),人民與國家身分連結的法制詮要與法理探索:兼論台灣人國籍的起承斷續問題,臺大法學論叢,36卷4期。
◎李建良(2008),自由、平等、尊嚴(上)──人的尊嚴作為憲法價值的思想根源與基本課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53期,頁185-207。
◎李建良(2008),自由、平等、尊嚴(下)──人的尊嚴作為憲法價值的思想根源與基本課題,月旦法學雜誌第154期,頁193-211。
◎李建良(2011),德國基本權理論覽要──兼論對台灣的影響,月旦法學教室第100期,頁38-50。
◎李建良、陳愛娥、陳春生、林三欽、林合民、黃啟禎(2006),行政法入門,3版第1刷,台北巿:元照公司。
◎李炳南主編(2009),法的全球化與全球化的法,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出版。
◎李國基(2010),東南亞外籍配偶子女的雙族裔認同境遇與適應策略,國民教育學報,7期。
◎李惠宗(1988),平等權之概念,憲政時代第十四卷第一期。
◎李惠宗(1998),論平等原則對行政裁量之拘束,收於憲法體制與法治行政(二),城仲模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三民書局。
◎李惠宗(1998),憲法工作權保障之系譜,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
◎李惠宗(1998),憲法要義,台北:敦煌。
◎李惠宗(1999),憲法工作權保障之系譜,權力分立與基本權保障,韋伯文化事業出版社。
◎李惠宗(2000),行政法要義,台北:五南。
◎李惠宗(2001),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憲法生活的新思維,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李惠宗(2001),憲法要義,元照出版社。
◎李惠宗(2004),行政程序法要義,初版3刷,台北巿:五南公司。
◎李惠宗(2008),憲法要義,元照出版公司。
◎李惠宗(2009),憲法要義,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五版第1刷。
◎李萍萍(2011),從人權保障論我國對外國人收容遣返制度之實踐,玄奘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碩士論文。
◎李貴雪(2011),歐盟移民問題:挑戰與對制,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2011年人口移動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79-98。
◎李榮洲(2009),從游移到回歸-張大春小說的離散與認同,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李震山(1986),西德警察與秩序法原理,初版,高雄:登文書局。
◎李震山(1993),警察任務法論,增訂3版,高雄市:登文書局。
◎李震山(1995),論入出境管理之概念與範疇,警專學報第8期,頁207-226。
◎李震山(1995),論行政管束與人身自由之保障,警政學報第26期。
◎李震山(1995),論德國入出境管理之法制與執行,中央警官學校國境警察學系學術論文研討會論文集。
◎李震山(1997),行政法導論,三民書局。
◎李震山(1998),論外國人之憲法權利,憲政時代,25期1卷。
◎李震山(1998),警察任務法論,台北:登文。
◎李震山(1998),警察任務法論,登文書局。
◎李震山(1999),入出國管理之範疇,入出國管理及安全檢查專題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出版。
◎李震山(1999),外國人出境義務之履行與執行---德國外國人法中相關規定之評釋,警學叢刊第29卷第4期,頁223-237。
◎李震山(1999),論外國人之憲法權利,中央警察大學憲政時代外國人人權學術研討會。
◎李震山(1999),論外國人之憲法權利,憲政時代第25卷第1期。
◎李震山(1999),論德國關於難民之入出境管理法制—以處理請求政治庇護者及戰爭難民為例,警學叢刊第三十卷第一期,。
◎李震山(1999),論德國關於難民之入出境管理法制-以處理請求政治庇護者及戰爭難民為例,警學叢刊第三十卷第一期。
◎李震山(2000),以法律課予私人完成行政任務之法理思考,月旦法學雜誌第六三期。
◎李震山(2000),論個人資料之保護,收錄於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臺灣行政法學會主編,五南圖書公司。
◎李震山(2001),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元照出版,修訂再版。
◎李震山(2001),行政法導論,三民書局,。
◎李震山(2001),訴願先行程序與人民訴願權之保障,月旦法學雜誌第66期。
◎李震山(2001),論外國人之憲法權利,台北:元照。
◎李震山(2001),論行政管束與人身自由之保障,收於氏著,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元照出版,修訂再版。
◎李震山(2003),論移民制度與外國人基本權利,台灣本土法學第48期。
◎李震山(2003),論移民制度與外國人基本權利,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48期,頁51-65。
◎李震山(2003),檢肅流氓條例與留置處分一不具刑事被告身分者之人身自由保障,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52期。
◎李震山(2004),基因資訊利用與資訊隱私權之保障,收於法治與現代行政法學─法治斌教授紀念論文集,元照出版。
◎李震山(2004),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回顧與前瞻,中正法學集刊第14期。
◎李震山(2004),憲法意義下之家庭權,中正大學法學集刊,第16期。
◎李震山(2005),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以憲法未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初版第1刷,台北巿:元照公司。
◎李震山(2005),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以憲法未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元照出版。
◎李震山(2005),行政法導論,三民書局,修訂6版。
◎李震山(2005),來者猶可追,正視個人資料保護問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六0三號解釋評析─,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76期。
◎李震山(2006),人身自由保障與行政強制一以即時強制之管束措施為中心,收錄於海峽兩岸人身自由與行政強制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公法學研究中心。
◎李震山(2006),從憲法保障基本權利之觀點論大陸地區人民之收容與遣返---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為中心,警察法學第5期,頁117-165。
◎李震山(2007),多元、寬容與人權保障-以憲法未列舉權之保障為中心,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二版1刷。
◎李震山(2008),行政法導論,三民書局,7版2刷。
◎李震山(2009),人性尊嚴與人權保障,台北:元照。
◎李震山(2009),行政法導論,修訂8版1刷,台北巿:三民書局。
◎李震山(2009),警察行政法論-自由與秩序之折衝,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版1刷。
◎李震山等著(1999),入出國管理之一般法理基礎,載於李震山等著,入出國管理及安全檢查專題研究,中央警察大學。
◎李震山等著(1999),入出國管理及安全檢查專題研究,中央警察大學編印。
◎李震山等著(1999),警察人員法律須知(五),永然文化出版社。
◎李震山著(2002),警察法論—警察任務篇,正典出版文化公司。
◎李震山節譯(1992),H.Scholler,德國聯邦國境警察之地位與任務,新知譯粹第八卷第一期。
◎李震山節譯(1993),德國外國人法,新知譯粹第九卷第二期。
◎李震山節譯(1993),德國外國人法,新知譯粹第九卷第四期。
◎李震山節譯(1994),德國外國人法,新知譯粹第九卷第十卷第一期。
◎李震山譯(1994),德國庇護程序法中有關入出境之規定,新知譯粹第十卷第四期。
◎李曉儒(2005),英、法、德三國移民政策之比較,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碩士論文。
◎李鴻禧(1991),憲法與人權,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叢書編緝委員會出版。
◎李鴻禧(1996),現代國際人權的形成與發展概說-兼談第三代國際人權,月旦法學雜誌,第12 期,頁8-15。
◎李鴻禧譯(2001),蘆部信喜,憲法,元照出版社。
◎李麒、侯沂淳(2009),通識教育之比較憲法案例研究─以人性尊嚴為中心,開南大學通識研究集刊,第15期,頁133-160。
◎汪宗仁(2001),行政程序法論,康德文化出版社。
◎汪毓瑋(2001),移民問題之威脅,收錄於非傳統安全威脅研究報告(第1輯),台北市:國家安全局,頁75-101。
◎汪毓瑋(2002),非法移民問題威脅,收錄於非傳統安全威脅研究報告(第2輯),台北市:國家安全局,頁157-231。
◎汪毓瑋(2007),人口移動與移民控制政策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8期,頁1-46。
◎汪毓瑋(2008),Necessary Dir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aiwan Border Management,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9期,頁1-53。
◎汪毓瑋(2008),台灣國境管理應有之面向與未來發展,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第二屆國境安全與人口移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1。
◎汪毓瑋(2008),美國國土安全部面臨問題與未來可能發展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10期,頁1-58。
◎汪毓瑋(2009),移民政策發展之國家安全、法治、人權內涵之平衡思考-兼論處理人口販運應有之改善作為,台北市:2009年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防制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頁1-21。
◎汪毓瑋(2010),起訴恐怖分子所面臨法律爭議之初探,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13期,頁1-30。
◎汪毓瑋(2010),移民政策之犯罪與安全思考及未來發展方向初探,桃園:2010年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國境管理與移民事務研討會論文集,頁1-14。
◎汪毓瑋(2010),移民與國境安全管理機制,台北市:中央警察大學2010國土安全國際研討會論文集,頁169-186。
◎汪毓瑋(2011),強化我國吸引專技與投資移民應有作為之研究,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1年人口移動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51-167。
◎汪毓瑋(2012),美國強化移民與國境管理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學報第17期,頁1-54。
◎沈克勤(1984),國際法,增訂7版,台北巿:台灣學生書局。
◎沈克勤(1991),國際法,增修八版,臺灣學生書局。
◎沈道震、劉進福、張增樑、宋筱元、謝立功、陳進福、王信惠等(2001),兩岸合作共同打擊犯罪之可能性,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問題之探討,台北:遠景。
◎辛年豐(2011),行政訴訟中定暫時狀態處分之構成要件及其運用的分析與檢討,中原財經法學第26期,頁243-303。
◎邢一民(2009),當前外事警察執法角色之分析──以外國人在台犯罪為例,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暨研究所主辦之2009年涉外執法網路、政策與教育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61-186。
邢啟春(2003),從1996 年美國非法移民管制法案探討有關中國大陸人民非法入境來台的相關問題,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碩士論文。
◎卓錦雄(1989),國籍與入出境管理,國彰出版社。
◎周佳潔(2010),限制歸化國民參政權之合憲性研究-以平等公民權為核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碩士論文。
◎周宗憲譯(2001),阿部照哉等著,憲法(下)-基本人權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周宗憲譯,阿部照哉等編著(2001),憲法(下)-基本人權篇,元照出版社出版。
◎周美里(2003),流亡藏族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當代藏學學術研討會研究成果,臺北:蒙藏委員會。
◎周道濟(1977),基本人權在美國,臺灣商務印書館。
◎孟維德(2010),跨國組織犯罪及其防制之研究---以人口販運及移民走私活動為例,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第10卷第6期,頁1-30。
◎宜蘭收容所(2007),警衛勤務工作手冊。
◎宜蘭收容所(2008),調查合法外勞脫逃原因研析外勞引進制度專案報告。
◎林三欽(2007),訴願程序的踐行與訴願期間的遵守,月旦法學教室,第51期。
◎林子儀(1993),資訊取得法立法政策與法制之研究,收於林子儀著,權立分立與憲政發展,月旦出版。
◎林子儀、葉俊榮、黃昭元、張文貞(2003),憲法---權力分立。
◎林山田(2004),刑事程序法,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五版1刷。
◎林石根(2009),訴願法制之檢討及訴願法修正之建議,台灣海洋法學報第8卷第1期,頁123-183。
◎林石猛(2004),行政訴訟類型之理論與實務,2版,台北巿:學林公司。
◎林石猛、邱基峻(2011),行政程序法在稅務爭訟之運用,第2版第1刷,台北巿:元照公司。
◎林立(2002),試以哈特的分析法學解決國內法與國際法拘束力來源之永恆難題,收於黃宗樂教授六秩祝賀─基礎法學篇,學林出版。
◎林合民等人著(2009),行政法入門(二版),臺北:元照出版。
◎林志偉(2004),現階段中日兩國外國人入出國管理制度之比較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佳瑩、陳信木、徐富珍、梁家儀主持(199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引進外籍勞工之影響成效與評估—外籍勞工效益與社會成本調查。
◎林孟楠(2004),論外國人的國際遷徒自由,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明昕(2005),行政爭訟上停止執行之實質審查標準,發表於2005年行政管制與行政爭訟學術研討會論文,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等主辦。
◎林明昕(2006),一般形成訴訟─德國行政訴訟法上之爭議問題,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下),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收於氏著,公法學的開拓線─理論、實務與體系之建構,元照出版。
◎林明昕(2006),婚姻、家庭與憲法─以憲法與親屬法之關係為中心,發表於第三屆家庭與法律社會學研討會,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
◎林明昕(2006),淺論行政訴訟法上之實體裁判要件,收於氏著,公法學的開拓線─理論、實務與體系之建構,元照出版。
◎林明昕(2010),Üher v.The Nether lands(遭驅逐出境而影響家庭生活案),歐洲人權法院大法庭於2006/10/18之裁判,收錄於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擇(二),台北巿:司法院,頁374-400。
◎林明昕著(2006),公法學的開拓線-理論、實務與體系之建構,元照出版社。
◎林明鏘(1995),人身自由與羈押權,憲政時代第21卷第2期。
◎林明鏘(2000),人身自由,收錄於月旦法學雜誌別冊,公法學篇。
◎林東昌(1979),我國憲法上人身自由之保障及其界線,臺灣大學碩士論文。
◎林芳如(2010),緬甸與僑生:跨國主體的形成與認同困境,國立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金定、嚴嘉楓、陳美花(2005),質性研究訪談模式與實施,身心障礙研究,第3卷,第2期,頁122-136。
◎林昱梅(2010),行政法院對暫時權利保護之審查模式:兼評中科3期停止執行與停止開發相關裁定,法令月刊第61卷第10期,頁37-55。
◎林盈君(2009),人口與社會排除:性別、人口販運與社會排除---以中國女子遭受人口販運至臺灣為例,發表於台灣社會政策學會年會主辦邁向融合的社會:新時代下的社會排除與社會政策回應國際研討會。
◎林盈君(2012),國境管理中的人口販運議題:分析受害者庇護所方案,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91-104。
◎林紀東(1970),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一),三民書局。
◎林紀東(1979),憲法論文集,東大圖書有限公司出版。
◎林紀東(1982),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第一冊),三民書局。
◎林紀東(1985),中華民國憲法釋義,大中國圖書公司出版。
◎林紀東(1990),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5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林紀東(1992),行政法,再修訂初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林紀東(1993),中華民國憲法逐條釋義(一),三民書局,修訂7版。
◎林紀東(1997),中華民國憲法釋論,大中國圖書公司。
◎林茂昌(2009),全球化趨勢下人口移動之研究-我國專技及投資移民政策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林振智(1999),由釋字第四五四號解釋論海外僑民返國權,載於入出境管理局編,法律論壇論文集。
◎林超駿(2004),概論限制非刑事被告人身自由正當法律程序,以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精神衛生法為例,憲政時代,第29卷第4期。
◎林超駿(2009),提審法、人身保護令狀與外國人驅逐出國程序,中央研究院第七屆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
◎林照真(1999),喇嘛殺人,臺北:聯合文學出版。
◎林鈺雄(2003),刑事訴訟法(上)總論篇,作者自版,修訂3版。
◎林漢堂(1997),論基本人權之保障與限制,警學叢刊第二十七卷第五期。
◎林錦村(2001),兩岸刑事司法互助,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跨境犯罪偵查與刑事司法互助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林錫堯(1999),行政法要義,台北:三民。
◎林錫堯(2006),行政規則之種類與法效力,司法週刊。
◎林鍚堯(1999),行政法要義,三民書局。
◎林鎮山(2006),離散.家園.敘述:當代臺灣小說論述,臺北:前衛出版。
◎林騰鷂(1995),中華民國憲法,台北巿:三民書局。
◎林騰鷂(1998),中華民國憲法,三民書局。
◎林騰鷂(2000),中華民國憲法,三民書局。
◎林騰鷂(2005),行政訴訟法,修訂2版1刷,台北巿:三民書局。
◎法治斌(1999),董保城合著,中華民國憲法(修訂再版),國立空中大學。
◎法治斌(2003),司法審查中之平等權:建構雙重基準之研究,收於氏著,法治國家與表意自由,憲法專論(三),正典出版文化。
◎法治斌(2003),集會遊行之野i制或報備制:概念之迷思與解放,收於氏著,法治國家與表意自由─憲法專論(三),正典出版文化。
◎法治斌,董保城(2005),憲法新論,元照出版。
◎法治斌、林超駿(2005),結社自由與犯罪組織─試評司法院釋字第五五六號解釋,收於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四輯,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出版。
◎法治斌、董保城(2010),憲法新論,四版1刷。
◎法治斌、董保城著(2008),憲法新論,元照出版公司。
◎法務部(2002),2002年6月17日法檢字第0910802837 號函。
◎法務部(2003),2003年9月22日行政規定令釋法檢字第0920804013 號函。
◎法務部彙編(2009),人權大步走計畫—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講習會各論講義。
◎法務部彙編(2009),各機關主管法令及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檢討清冊,台北:法務部。
◎法務部編(2009),人權大步走計畫—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種子培訓營總論及各論講義。
◎法務部編印(2006),行政罰法。
◎邱丞爗(2006),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管理之研究-以國境安全維護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邱基峻、邱銘堂(1990),論行政法上之平等原則,收錄於城仲模主編,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二),臺北:三民書局。
◎邱曉華(2007),論外籍人民強制收容之適法性與其行政救濟程序,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阿部照哉等著(2001),周宗憲譯,憲法(下)─基本人權篇,元照出版。
◎俞寬賜(2002),國際法新論,初版,新店巿:啟英文化。
◎俞寬賜(2002),從國際人權法、國際人道法及國際刑法研究個人的國際法地位問題,台北巿:國家編譯館。
◎城仲模(1991),行政法之基礎理論,增訂初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城仲模主編(1997),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二),三民書局。
◎城仲模主編(1999),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一),三民書局。
◎城仲模編(1994),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三民書局。
◎姜皇池(1997),論外國人之憲法權利──從國際法觀點檢視,憲政時代第25卷第1期,頁146-150。
◎姜皇池(1999),論外國人之憲法權利─從國際法觀點檢視,憲政時代25卷1期,中國憲法學會編印。
◎姜皇池(2000),以台灣為本位的國際法思考;歷史回顧與未來展望,台大法學論叢第29卷第3期。
◎姜皇池(2000),國際法與臺灣(歷史考察與法律評估),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姜皇池(2000),論外國人之憲法權利─從國際法觀點檢視,收於氏著,國際法與臺灣─歷史考察與法律評估,學林文化。
◎姜皇池(2004),國際法之主體(上),月旦法學教室第24期。
◎姜皇池(2006),國際公法導論,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版1刷。
◎姜皇池(2008),國際公法導論,2版1刷,台北巿:新學林公司。
◎姜蘭虹、徐崇榮(1998),區位決策與就業適應-以雪梨的台灣移民為例,國立臺灣大學地理學系地理學報,27期。
◎施正鋒(1998),族群與民族主義-集體認同的政治分析,臺北:前衛出版。
◎施慧玲(2011),論婚姻移民家庭權之平等保障──全球法本土化的考察與反思,月旦法學雜誌第189期,頁22-37。
◎柯雨瑞(2003),入出國管理法制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第8期,頁25-52。
◎柯雨瑞(2004),2002年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對我國移民法制之啟發,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3期,頁1-60。
◎柯雨瑞(2007),日本人口販運防治對策初探---兼論對我國之啟示,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8期,頁93-162。
◎柯雨瑞(2008),試論美國防制人口販運之法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9期,頁209-247。
◎柯雨瑞(2009),試論人口販運被害者之保護與協助,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11期,頁131-183。
◎柯雨瑞(2009),論國境執法面臨之問題及未來可行之發展方向---以國際機場執法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12期,頁217-272。
◎柯雨瑞(2010),2010年來國際反制人口販運與非法移民之作為,收錄於非傳統安全威脅研究報告第10輯,台北市:國家安全局,頁91-118。
◎柯雨瑞(2010),新加坡移民法之探討----兼論對我國移民法之啟示,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14期,頁151-202。
◎柯雨瑞(2010),論韓國防制人口販運之法制,警學叢刊第41卷第3期,頁215-244。
◎柯雨瑞(2010),韓國防制人口販運之探討----兼論對台灣之啟示,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13期,頁147-193。
◎柯雨瑞(2012),從國際法探討驅逐出國相關之法規範,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71-89。
◎柯雨瑞、曾琦(2006),加拿大對於外國人入出國管理救濟機制之研究----兼論台灣可行借鏡之處,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5期,頁1-65。
◎柯雨瑞、蔡政杰(2012),論我國對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之國境人流管理機制之現況與檢討,中央警察大學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學報第17期,頁56-112。
◎洪允文(2008),大陸漁工僱用問題對我國治安及漁業影響之研究,佛光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碩士論文。
◎洪文玲(1998),行政調查與法之制約,台北市:學知。
◎洪文玲(1999),中共入出境管理法制之研究,警學叢刊第二十九卷第四期。
◎洪家殷(2003),權利保障與效能提升之抉擇──兼論行政程序法未來修正之考量,收錄於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行政程序法之檢討──傳播行政之爭訟,台北巿:台灣行政法學會,頁174-175。
◎洪家殷(2006),行政處分之方式要件及程序要件,月旦法學教室第45期。
◎洪家殷(2006),行政罰法論,五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洪進(1976),各國憲法對人權之保障,憲政思潮第三十六期。
◎洪德欽主編(2006),歐洲人權保障,中研院歐美所,初版1刷。
◎紀靜如(2004),台北縣無戶籍失依兒童社工處置流程之研究,東海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論文。
◎胡炳三譯(1995),德國聯邦共和國基本法 ,載於許世楷編,世界各國憲法選集,台北:前衛。
◎范世平(2010),大陸觀光客來台對兩岸關係影響的政治經濟分析,台北市:秀威圖書公司。
◎范雅梅(2005),論1949年以後國民黨政權的僑務政策:從流亡政權、在地知識與國際脈絡談起,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夏誠華(2002),台灣地區移民變遷之研究,海外華族研究論集:第一卷 移民、華商與經貿,臺北:華僑協會總會。
◎夏曉娟等(2010),逾期停居留於我國之外來人口生活暨需求狀況實證委託研究,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委託研究報告。
◎夏曉鵑(2005),尋找光明─從識字班通往行政院的蜿蜒路,收於不要叫我外籍新娘,左岸文化。
◎孫迺翊(2002),從社會保險之財務處理方式論世代負擔之公平性問題,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下),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
◎孫迺翊(2006),全民健保保費補助性質之分析─單向性社會給付與設籍要件之關連性,發表於第六屆行政法實務與理論學術研討會,台大法律學院等主辦。
◎孫得雄編著(1987),人口政策,臺北:三民書局。
◎徐子婷、司馬學文、楊雅婷譯(2008),Paul Gordon Lauren著,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國際人權的進展,韋伯文化國際出版。
徐瑞明(2004),偷渡案件偵查與防制策略研究以中正國際機場為例,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
◎徐瑞晃(2010),行政訴訟事件撤銷訴訟之訴訟對象,華岡法粹第46期,頁215-246。
◎柴松林(2001),人權伸張與人權譜系的擴增,收錄於中國人權協會編,人權法典,初版,台北巿:遠流,頁III-V。
◎殷培源(2002),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之研究-以收容之合憲性問題為中心,國防大學國防管理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
◎泰北孤軍後裔(1995),孤軍後裔的吶喊-我們為什麼不能有身份證,臺北:星光出版。
◎涂懷瑩(1992),行政法原理,增修5版,台北市:五南書局。
◎翁里(2001),國際移民法理論與實踐,北京:法律出版社。
◎翁里(2009),論依法保護華僑的出入境權益,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
翁宗堯(2004),臺灣地區與中國大陸走私偷渡問題研析,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專學報。
翁宗堯(2007),金門地區走私偷渡問題之研究,銘傳大學公共管理與社區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翁岳生(1987),行政法實用講義,台北市:司法官訓練所。
◎翁岳生(1990),日本1964年行政手續法草案之研究,收錄於翁岳生著,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第10版,台大法學叢書(二),台北巿:台灣大學,頁203。
◎翁岳生(1990),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11版,台北市:臺灣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
◎翁岳生(1990),行政法與現代法治國家,臺灣大學法學論叢書(二)。
◎翁岳生(1995),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月旦出版社。
◎翁岳生(1996),大法官關於人身自由保障的解釋,中央警察大學法學論集創刊號。
◎翁岳生(2004),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導論,收於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五南圖書公司。
◎翁岳生等(1990),行政程序法草案,初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健全經社法規工作小組委託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報告。
◎荊知仁(1991),美國憲法與憲政,三民書局。
◎馬漢寶(1990),國際私法總論,自版。
◎馬漢寶(2010),國際私法:總論各論,再版5刷,台北巿:作者自印。
◎馬福美(2008),我國移民法制之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國家事務與管理在職進修碩士專班碩士論文。
◎高佩珊(2010),面對中國之崛起: 以台灣與波蘭為分析案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計畫編號100-2911-I-009-002。
◎高佩珊(2011),面對中國之崛起: 以台灣與波蘭為分析案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計畫編號100-2911-I-009-002。
◎高宣揚(1991),新馬克思主義導引,台北:遠流。
◎高雄市政府編印(2005),高捷公司外勞抗爭事件調查報告。
◎高榮志(2010),淺析我國法院實務使用提審法之現況—以外國人收容為核心,全國律師。
◎高榮志(2010),淺析我國法院實務使用提審法之現況—以外國人收容為核心,全國律師月刊,第14 期,頁67-74。
◎高藝捷(2009),在日外國人參政權之研究--兼論自由權公約外國人參政權,淡江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論文。
◎商務印書館(2009),辭源,北京:商務印書館。
◎國立編譯館(2009),人權的概念與標準,台北巿:國立編譯館。
◎康春田(2004),論行政訴訟法上停止執行之審查標準,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乃維(1979),國際法上人權與其保障問題,臺灣商務印書館。
◎張中勇(1996),各國安全制度,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張文柔(2010),外國籍學生居留管理之研究-我國與美國制度之比較,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文郁(2002),論民事訴訟法有關事實和證據調查程序規定於行政訴訟之準用,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下)─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
◎張永明(2003),禁止SARS病患入境,月旦法學教室,第9期。
◎張亞中(2004),移民與基本權利:移民政治參與權的提出,政府科學論叢第20期,頁67-90。
◎張亞中主編(2007),國際關係總論(二版),臺北:揚智文化。
◎張京媛(2007),後殖民理論與文化認同(二版),臺北:麥田出版。
◎張治安(1991),中國憲法及政府,初版1刷,台北市: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張治安(1992),中國憲法及政府,五南圖書公司。
◎張茂桂(1993),省籍問題與民族主義,族群關係與國家認同,臺北:業強出版。
◎張家洋(1993),行政法,6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張博偉(2005),在臺藏族社會適應問題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民族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登科(1998),強制執行法,三民書局。
◎張雯勤(2001),從難民到移民的跨越-泰北前國民黨雲南人遷移模式的轉變,第四屆世界海外華人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III,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張增樑(1995),我國處理難民問題之研究,中央警官學校國境警察學系難民問題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民國八十四年三月。
◎張錦忠(2010),文化回歸、離散臺灣與旅行跨國性:在臺馬華文學的案例,載於李有成、張錦忠(主編),離散與家園想像-文學與文化研究集稿,臺北:允晨文化。
◎張靜宜(2009),歐洲聯盟對中國人權政策之探討-以對西藏問題之政策為例,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鏡影(1983),比較憲法(上冊),黎明文化公司。
◎戚名遠(1999),美國簽證與移民概論,自版。
◎曼弗雷德‧諾瓦克原著,孫世彥、畢小青譯(2008),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評注,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盛子龍(2004),行政訴訟法第三條,收於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五南圖書公司。
◎莊金海(2010),從管制論探討我國國際機場跨國犯罪管制機關問題,收錄於2010年非傳統安全---反洗錢、不正常人口移動、毒品、擴散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11-126。
◎莊國土(2002),族譜與海外華人移民研究,新加坡:廈門大學東南亞研究中心。
◎莫里斯‧卡姆托(2006),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2次報告,日內瓦:國際法委員會。
◎莫里斯‧卡姆托(2007),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3次報告(A/CN.4/581),日內瓦: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莫里斯‧卡姆托(2009),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5次報告(A/CN.4/611),日內瓦: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莫里斯‧卡姆托(2009),驅逐外國人---特別報告員莫里斯‧卡姆托先生參照第61屆會議第1期會議期間的全體辯論提出的關于保護遭受驅逐者或正在遭受驅逐者的人權的條款草案(A/CN.4/617),日內瓦: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莫里斯‧卡姆托(2010),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6次報告(A/CN.4/625),日內瓦: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莫里斯‧卡姆托(2010),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6次報告增篇(A/CN.4/625/Add.1),日內瓦: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莫里斯‧卡姆托(2010),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6次報告增篇(A/CN.4/625/add.2),日內瓦: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莫里斯‧卡姆托(2011),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7次報告(A/CN.4/642),日內瓦: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
◎許文源(2000),我國非法外勞管制政策問題之研究,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論文。
◎許文義(2000),機關間權限分配與職權行使之研究─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為例,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入出國管理及毒品查緝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許文義(2001),德國外國人收容法制之研究,警學叢刊第三十二卷第一期。
◎許文義(2001),機關間權限分配與職權行使之研究--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為例,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第32卷第3期,頁161-186。
◎許文義、曾淑英(2001),入出國移民法中職權之類型及其規範情形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第32卷第3期,頁187-218。
◎許文義譯(1996),德國聯邦國境保護法,新知譯粹第十二卷第五期。
◎許文義譯(1997),德國聯邦國境保護法,新知譯粹第十二卷第六期。
◎許世楷編(1995),世界各國憲法選集,前衛出版社。
◎許志雄(1999),人權的光與影,月旦法學雜誌第四十四期。
◎許志雄、陳銘祥、蔡茂寅、周志宏、蔡宗珍合著(1999),現代憲法論,台北:元照。
◎許志雄等著(2000),現代憲法論,元照出版公司。
◎許宗力(1993),法與國家權力,增訂2版,台北市:台灣大學法學叢書編輯委員會。
◎許宗力(1999),法與國家權力,元照出版公司。
◎許宗力(1999),從大法官解釋看平等原則與違憲審查,收於第二屆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一)以德國法為主要比較對象。
◎許宗力(1999),憲法與法治國行政,元照出版公司。
◎許宗力(2000),行政處分,收錄於翁岳生編,行政法,2版2刷,台北巿:翰蘆圖書公司,頁539-590。
◎許宗力(2002),基本權的功能,月旦法學教室,第2期。
◎許宗力(2003),基本權主體,月旦法學教室,第4期。
◎許春金(2011),死刑政策,收錄於許春金著,刑事政策與刑事司法,台北巿:三民書局,頁134-135。
◎許慈育(2010),人民權利與國家利益的對話-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制定及修正過程之分析,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
◎許煌兒(2011),國境線面談實務探討,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2011年人口移動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21-133。
◎許義寶(1998),外國人在國內活動之限制--以認定不符簽證目的為例,警學叢刊第28卷第5期,頁67-92。
◎許義寶(2000),德、日外國人入出境管理法制之研究,載於蔡庭榕計畫主持,外國人入出境管理法制之研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
◎許義寶(2000),論日本對非法外國人之收容與遣返,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第30卷第5期,頁143-166。
◎許義寶(2000),論日本對非法外國人之收容與遣返,警學叢刊,第30 卷,第5 期,頁143-168。
◎許義寶(2000),論日本對非法外國人之收容與遣返,警學叢刊,第30卷第5期。
◎許義寶(2000),論日本對非法外國人之收容與遣返,警學叢刊第三十卷第五期。
◎許義寶(2001),從日本入管法探討運送業者之相關義務和責任,警學叢刊第三十二卷第一期。
◎許義寶(2002),行政強制出境與刑事程序關係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創刊號,頁139-159。
許義寶(2002),行政強制出境與刑事程序關係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專輯創刊號。
◎許義寶(2003),論無戶籍國民入出國之管理法制-以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條為例,法學叢刊,48卷3期。
◎許義寶(2005),論外國人入國之自由與限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系研討會。
◎許義寶(2005),論驅逐出國處分之停止執行,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第35卷第6期,頁273-288。
◎許義寶(2007),外國人入出國與居留之研究──以我國法制為探討中心,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許義寶(2007),論反恐法制與禁止入國條款,國土安全電子季刊,1卷1期。
◎許義寶(2007),論外國人之居留資格與法定範圍,警察法學,6期。
◎許義寶(2008),論人民之入出國及其規範,發表於第二屆國境安全與人口移動學術研討會暨移民論壇,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研究中心主辦。
◎許義寶(2009),外國人相關基本權利之初探,警察法學第8期,頁81-127。
◎許義寶(2009),論新移民之基本權與其保障──以工作權與財產權為例,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第40卷第1期,頁113-134。
◎許義寶(2010),我國移民政策與法制之初探,2010年國境管理與移民事務研討會論文集,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許義寶(2010),論人民之入出國及其規範,警學叢刊,40卷4期。
◎許義寶(2011),論外國人之權益保護與行政救濟──以入出國及居留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學報第16期,頁117-169。
◎許義寶(2011),論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國與國境執法,2011年國土安全與國境管理研討會論文集,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許義寶(2012),入出國法制與人權保障,初版1刷,台北市:五南。
◎許義寶(2012),外國人之權益保障與行政救濟,收錄於氏著,入出國法制與人權保障,台北巿:五南圖書公司,頁316-320。
◎許義寶(2012),從法制觀點論人民之出國檢查與航空保安,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35-56。
◎許慶雄(1991),社會權論,初版1刷,北京:科學出版社。
◎許慶雄(2001),李明峻合著,現代國際法,元照出版社。
◎許慶雄,陳隆志(1998),當代國際法文獻選集,前衛出版社。
◎許慶雄、李明峻(2001),現代國際法,初版第1刷,台北巿:元照。
◎許慶雄、李明峻合著(1993),現代國際法入門,月旦出版社。
◎許麗鈴(2001),泰北地區華文教育之研究-以清萊地區兩所學校為例,國立臺北師範學院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許耀明(2009),歐盟關於結婚權與組成家庭權之保護;從歐洲人權法院與歐洲法院相關案例談起,收錄於洪德欽主編,歐盟人權政策,初版,台北巿:中央研究院歐美所,頁213-239。
◎郭介恆(1998),正當法律程序─美國法制之比較研究,收於憲法體制與法治行政(二),城仲模教授六秩華誕祝壽論文集,三民書局。
◎郭介恆(1998),正當法律程序-美國法制之比較研究,收錄於憲政體制與法治行政-城仲模教授六秩誕祝壽論文集(二)。
◎郭介恆(2002),行政訴訟之當事人適格,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下)─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
◎郭雅欣(2006),次級資料分析法,南華大學非政府組織研究中心公共政策與公民社會論壇。
◎陳大鈞(2001),國際私法,台中巿:哈姆雷持文化。
◎陳文政(2010),泰北中國結-從泰北華人學子的中國求學路談起,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影像深度報導碩士論文。
陳文雄(1997),外國人在台非法工作之意義,中央警察大學警學叢刊,卷27 期5。
◎陳文雄(1997),收容與遣送外國人之法律問題,警學叢刊,第28 卷,第2期,頁240-247。
◎陳文雄(1997),收容與遣送外國人之法律問題,警學叢刊第28卷第1期,頁237-263。
◎陳文雄(2004),外國人收容的法律程序—向管收學習,發表於入出境及居留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學系主辦。
陳四信(2006),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管理機制之研究,中國文化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
◎陳正根譯(2004),德國行政法院入境難民申請庇護問題判例,國境警察學報第3期。
◎陳正揚(2008),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收容之正當法律程序,中央警察大學水上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立中(1991),警察行政法,增訂版,台北市:作者自印。
◎陳立中(1995),警察行政法,中國文化大學城區部市政學系出版。
◎陳向明(2002),社會科學質的研究,五南圖書出版公司,初版一刷。
◎陳志揚(1994),行政程序法中聽證制度之研究,收錄於城仲模主編(1994),行政法之一般法律原則,台北巿:三民書局,頁295-322。
◎陳昌宏(2009),華裔離群對中國認識的一種途徑:以新加坡東亞研究所和黃朝翰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論文,民國98年。
◎陳昌福(20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簡介-以華僑雙重國籍問題為中心,上海市社會主義學院學報,6期。
◎陳明傳(2012),公私協力之國土安全新趨勢,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2012年國境管理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15-34。
◎陳明傳、潘志成(2010),移民與國境執法,2010年國境管理與移民事務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陳治世(1992),國際法,臺灣商務印書館。
◎陳長文、林超駿(2006),論人民返國入境權利之應然及其與平等權、國籍等問題之關係─以釋字第五五八號解釋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第92期。
◎陳建臻(1995),我國入出境管理機關組織重組之研究,中央警官學校警政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春生(1996),行政上之預測決定與司法審查,收於氏著,行政法之學理與體系(一)一行政行為形式論,三民書局。
◎陳春生(1996),行政裁量之研究,收於氏著,行政法之學理與體系(一)─行政行為形式論,三民書局。
◎陳春生(2003),移民制度與外國人人權問題座談會,台灣本土法學,第48期。
◎陳春生(2004),談外國人的基本權利,月旦法學教室第16期。
◎陳春生(2006),論人民政治上權利(地位)之平等,收於憲法解釋與平等權之發展(下冊),司法院大法官九十五年度學術研討會。
◎陳昭如(2011),交叉路口與樓上樓下-反歧視法中的交錯問題,月旦法學雜誌,189期。
◎陳美娟(2006),證照查驗之實務與法律性質,國境警察學報,5期。
◎陳英鈐(2004),SARS防治與人權保障-隔離與疫情發佈的憲法界限,憲政時代第29卷第3期。
◎陳振順(2010),我國與日本收容管理之比較,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自行研究報告。
◎陳素珍(2008),大陸女子來台非法打工問題之實證研究,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啟源(1998),美國移民之居停留管理─兼論我國國境管理,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專題研究。
◎陳啟源(2000),美國移民管理制度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入出國管理及毒品查緝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陳啟源(2002),美國移民管理制度試論我國國境管理之芻議,警學叢刊第三十三卷第三期。
◎陳國勝(2000),行政機關適用行政程序法之原則與例外--以警察機關為例,中央警察大學學報。
◎陳敏(2003),行政法總論,作者自印。
◎陳敏(2004),行政法總論(四版),臺北:新學林出版。
◎陳敏(2004),行政法總論,自印。
◎陳敏(2007),行政法總論,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陳淑芳(2010),訴願法修法之趨勢與發展,憲政時代第36卷第2期,頁179-244。
◎陳清秀(2000),行政法的法源,收錄於翁岳生編,行政法,2版2刷,台北巿:翰蘆公司,頁134-136。
◎陳清秀(2000),依法行政與法律的適用,收錄於翁岳生編,行政法,2版2刷,台北巿:翰蘆圖書公司,頁202-205。
◎陳清秀(2011),行政訴訟法,4版第1刷,台北巿:元照出版公司。
◎陳清福(1999),我國入出境管理法制化問題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隆志(1998),當代國際法文獻選集,前衛出版社。
◎陳隆志(1999),當代國際法引論,元照出版社。
◎陳隆志(2006),國際人權法文獻選集與解說,台北巿:財團法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
◎陳隆志(主編)、黃昭元、李明峻、廖福特(編輯)(2006),國際人權法文獻選集與解說,前衛出版社。
◎陳愛娥(2002),如何明確適用法律明確性原則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四五號解釋, 月旦法學判解評析。
◎陳愛娥(2004),正當法律程序與人權之保障──以我國法為中心,憲政時代第29卷第3期,頁359-390。
◎陳愛娥(2004),正當法律程序與人權之保障-以我國法為中心,憲政時代,第29卷第3期。
◎陳慈陽(2000),行政裁量及不確定法律概念,收於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五南圖書公司。
◎陳新民(1991),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冊),再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陳新民(1992),行政法總論,3版,台北市:作者自印。
◎陳新民(1992),憲法基本權利之基本理論(上冊),三民書局。
◎陳新民(1996),憲法學導論,三民書局。
◎陳新民(1999),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三民書局。
◎陳新民(2002),中華民國憲法釋論,三民書局。
◎陳新民(2005),憲法學釋論,三民總經銷,修訂5版。
◎陳新民(2005),憲法導論,5版,台北巿:新學林公司。
◎陳新民(2006),憲法學釋論,自版修正6 版。
◎陳煜勛(2011),跨國離散與移民法制之對應-以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返國居留為例,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榮傑(1985),引渡之理論與實踐,三民書局。
◎陳銘祥(2002),藏胞在臺生活狀況調查及輔導措施之研究,臺北:蒙藏委員會。
◎陳澤憲(2008),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批准與實施,初版,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陳積敏(2010),美國亞利桑那州移民法案評析,國際論壇,第12卷第6期。
◎陳錫堯(2009),我國涉外法律規範與執行之探討,涉外執法網路、政策與教育研討會論文集資料。
◎陳靜慧(2002),從平等權的觀點論大陸配偶在臺灣地區之法律地位及其基本權利之保障,憲政時代28卷2期。
◎陳韻中(2004),限制出境法律問題之研究,輔仁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民國93年6月。
◎陶龍生(1992),美國法律與移民指南,3版,台北市:食貨出版社。
◎陸慧玲(1999),包容與排斥?英、德移民政策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碩士論文。
◎傅崑成等編譯(1999),美國憲法逐條釋義,三民書局。
◎傅肅良(1991),中國憲法論,三民書局,增訂初版。
◎傅肅良(1991),中國憲法論,增訂初版,台北巿:三民書局。
◎彭明敏(1961),平時、戰時國際公法,增訂3版,台北巿:三民書局。
◎彭堅汶(2010),民主社會的人權理念與經驗,3版1刷,台北巿:五南。
◎曾少聰(2004),飄泊與根植—當代東南亞華人族群關係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
◎曾文昌(1999),入出國及移民法釋論,正中書局。
◎曾文昌編著(1999),入出國及移民法釋論,中央警察大學印行,初版。
◎曾百溪(2008),在台外籍配偶家庭團聚權之研究──以驅逐出國處分為中心,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碩士論文。
◎曾陳明汝(1991),國際私法原理,臺灣大學法學叢書(十二),民國八十年。
◎曾陳明汝(2003),外國自然人之地位,收於氏著,國際私法原理(上集)─總論篇,學林文化公司。
◎曾隆興(2000),隱私權之公法上保護及其界限,收錄於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五南圖書公司,89年。
◎游明珠(2007),外籍配偶、配偶移居與海外流移的動態圖像:東南亞至台灣的流動途徑,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游茜荻(2004),德國外籍勞工問題之研究,南華大學歐洲研究所碩士論文。
◎湯德宗(1999),論行政程序的正當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55期。
◎湯德宗(2000),行政程序法論,元照出版。
◎湯德宗(2000),論訴願的正當程序,月旦法學雜誌第61期。
◎湯德宗(2001),行政程序法論,初版第3刷,台北巿:元照公司。
◎湯德宗(2001),論憲法上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行政程序法論,元照出版社出版。
◎湯德宗(2003),行政程序法論,台北:元照。
◎湯德宗(2004),具體違憲審查與正當程序保障,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的續構與改造,憲政時代季刊,第29卷第4期。
◎湯德宗(2005),行政程序法論,第2版第2刷,台北巿:元照公司。
◎湯德宗(2005),行政程序法論-論正當行政程序,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版2刷。
◎湯德宗(2005),權力分立新論卷一 憲法結構與動態平衡,元照出版公司。
◎湯德宗(2009),違憲審查基準體系建立初探──階層式比例原則構想,收錄於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籌備處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6輯下冊,台北巿: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籌備處,頁581-662。
◎焦興鎧(2006),從國際勞動基準論歐洲聯盟對外籍勞工人權之保障,收錄於歐洲聯盟人權保障,洪德欽主編,初版一刷,中研院歐美所。
◎程明修(2005),訴訟權(上),法學講座第31期,頁1-18。
◎程明修(2005),訴訟權(下),法學講座第32期,頁1-11。
◎程明修(2006),論一般撤銷(形成)訴訟,收於論權利保護之理論與實踐─曾華松大法官古稀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
◎程顥(2010),國際公法,台北巿:新保成。
◎覃怡輝(2009),金三角國軍血淚史:1950-1981,臺北:聯經出版。
◎項讜(1993),中國入出境法律制度,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
◎項讜(1993),中國入出境法律制度,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黃友梅(2010),從正當法律程序論外國人行政收容──以我國入出國及移民法為中心,中央警察大學警察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宗樂(2001),論戶籍與身份登記,輔仁法學,21期。
◎黃宗樂、劉姿汝譯(2002),請求撤銷更新居留期間之處分事件,收於日本國最高法院裁判選譯第一輯,司法院發行。
◎黃居正(2005),國籍與效忠-從意識到規範的探索,台灣國際研究季刊,1卷1期。
◎黃炎東(2002),新世紀憲法釋論,台北:五南。
◎黃炎東(2002),新世紀憲法釋論,台北巿:五南圖書公司。
◎黃俊杰(2010),行政程序法,2版2刷,台北巿:元照出版公司。
◎黃奎博(2008),我國東南亞僑民的發展現況:兼論對外交之意涵,亞太通訊,6期。
◎黃彥傑(2010),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居留制度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昭元(1998),臺灣與國際人權公約,新世紀智庫論壇第四期。
◎黃昭元(2001),行船人ㄟ悲哀─阿瑪斯號貨輪船員限制出境案,月旦法學雜誌第77期。
◎黃昭元(2009),平等權與自由權競合案件之審查-從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談起,法學新論,7期。
◎黃秋龍(2004),非傳統安全的理論與實踐,展望與探索第2卷第4期,頁11-21。
◎黃茂清(1989),最新美國移民法實務,初版,台北巿:世界文物出版社。
◎黃郁涵(2009),全球化、跨國流動與都市飛地:中和緬甸街移民社區之研究,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益盟(2010),從國際關係理論評析中國大陸與東協反毒之合作,展望與探索第8卷第7期,頁72-89。
黃國珍(2007),警察組織處理非法入境問題之研究,東海大學公共事務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敏寧(2005),大陸女子偷渡來台經驗與查緝及管理人員之經驗調查研究,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論文。
◎黃梓青(2010)),我國外來人口收容及遣返問題之研究──以宜蘭收容所為例,佛光大學公共事務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黃異(1992),行政法總論,修訂初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黃異(1996),國際法,台北:啟英。
◎黃異(2000),海域出入境管制的法律制度,中正大學法學集刊,3期。
黃毅志(2001),台灣地區多元勞力市場的事業成就之比較分析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彙刊,台北:國家科學委員會。
◎黃錦堂(2004),確認訴訟,收於翁岳生主編,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五南圖書公司。
◎黃錦堂(2004),確認訴訟,收錄於翁岳生主編,行政程序法逐條釋義,台北巿:五南圖書公司,頁110-111。
◎黃錫璋(2009),整合理論之新功能主義模式建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可能性,海巡雙月刊第38期,頁11-19。
◎黃錫璋(2009),整合理論之新功能主義模式建構兩岸刑事司法合作可能性──毒品犯罪為例,展望與探索第7展第2期,頁92-104。
◎黃耀曾(2001),論外國人入出國入管理-對外國人遣返程序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愛倫.艾德曼、卡洛琳.甘迺迪著,吳懿婷譯(2001),隱私的權利,商周出版。
◎楊永明(2003),國際安全與國際法,台北:元照出版公司。
◎楊立安(2007),中日兩國涉外戶籍制度之比較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楊舒涵(2010),歐盟非法移民問題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國境組)碩士論文。
◎楊翹楚(2010),全球化下我國移民人權之探討──以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為例,警學叢刊第41卷第2期,頁219-233。
◎楚恆惠(2005),以平等權觀點探討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在台待遇問題-兼論婚姻移民法制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萬文隆(2004),深度訪談在質性研究中的應用,生活科技教育月刊,第37卷,第4期,頁 17-23。
◎葉至誠、葉立誠(1999),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台北:商鼎。
◎葉宗鑫(2004),政府人流管理機制之考察與我國制度之省思,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辦,兩岸經貿研究中心族群與文化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葉俊榮(1993),環境行政的正當法律程序,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叢書(七六)。
◎葉俊榮(2000),行政法案例分析與研究方法,三民書局。
◎葉俊榮、張文貞(2003),司法積極主義─論行政法院改制之後對於違法行政命令審查的積極趨勢,收於行政法實務與理論(一),台大法律學院公法研究中心叢書。
◎葛廣薇(2010),我國非法外來人口收容制度合憲性之研究--以外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為中心,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董保城(2000),行政處分之撤銷與廢止,收於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
◎董保城(2002),國家責任法,神州圖書公司。
◎董保城(2006),法治與權利救濟,元照出版公司。
◎董保城(2010),行政法講義,台北市:作者自印。
◎董翔飛(1993),中國憲法與政府,著者自印,第25版。
◎詹中原(2001),全球化之國家主權與經濟-兩岸加入WTO之分析,國家政策論壇,1卷9期。
◎詹寧斯(Jennings, Robert)、瓦茨(Watts ,Arthur)修訂,王鐵崖、陳公綽、湯宗舜、周仁譯(1995),奧本海國際法,第1卷第1分冊,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詹鎮榮(2004),居住自由,法學講座第30期。
◎廖元豪(1999),行政程序的憲法化---論行政處分之正當程序,世新大學學報第九期,世新大學,民國八十八年十月。
◎廖元豪(2000),歐洲人權公約對平等權之保障--以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為中心,憲政時代第25卷第3期。
◎廖元豪(2002),美國反恐怖主羲相關法律措施之簡介輿評論,月旦法學雜誌。
◎廖元豪(2004),法律保留與基本權保障之脫鉤-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63號解釋,台灣本土法學第55期。
◎廖元豪(2004),美國憲法釋義學對我國憲法解釋之影響---正當程序、政治問題與方法論之比較,憲政時代第30卷第1期,頁1-39。
◎廖元豪(2004),海納百川或非我族類的國家圖像?─檢討民國九十二年的次等國民憲法實務,收於法治與現代行政法學─法治斌教授紀念論文集,元照出版。
◎廖元豪(2004),海納百川或非我族類的國家圖像?--檢討民國九十二年的次等國民憲法實務,全國律師。
◎廖元豪(2005),正當程序的化外之民?──驅逐出境與收容,月旦法學教室第29期,頁12-14。
◎廖元豪(2005),我們的法律,她們的命運─台灣法律如何歧視外籍與大陸配偶,收於不要叫我外籍新娘,左岸文化。
◎廖元豪(2006),多少罪惡假國家安全之名而行?—簡介美國反恐措施對人權之侵蝕,月旦月旦法學雜誌。
◎廖元豪(2006),從移民人權觀點檢視台灣移民法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成果報告,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執行。
◎廖元豪(2006),羞辱弱勢族群的言論自由?─種族侮辱言論之限制可能性,月旦法學教室第45期。
◎廖元豪(2008),平等權:第一講,憲法平等權之意義,月旦法學教室第68期,頁48-58。
◎廖元豪(2008),平等權:第六講,平等權的檢討與展望,月旦法學教室第90期,頁28-36。
◎廖元豪(2008),移民-基本人權的化外之民─檢視批判移民無人權的憲法論述與實務,月旦法學雜誌,第161期。
◎廖元豪(2009),大法官對平等權之審查基準,月旦法學教室,第七十六期。
◎廖元豪(2009),正當程序的化外之地?──對我國移民法制與執行層面的檢討,收錄於監察院第1屆人權保障工作研討會論文集,台北巿: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頁22-65。
◎廖元豪(2010),﹙外人做頭家?-論外國人的公民權﹚,政大法學評論,113期。
◎廖元豪(2010),人身自由非刑事程序限制之檢討,以移民法制收容制度為例,全國律師第14卷第9期,頁50-59。
◎廖元豪(2012),不夠司法,又太過司法,月旦法學第204期,頁34-50。
◎廖正宏(1985),人口遷移,臺北:三民書局。
◎廖炳惠(2003),在全球化過程中的海外華人離散社群:視覺藝術中政治與文化公民權的分合,中外文學,32卷4期。
◎廖炳惠編(2003),關鍵詞200:文學與批評研究的通用詞彙編,臺北:麥田出版。
◎廖義男(1995),國家賠償法,三民書局。
◎廖義男(2003),行政法之基本建制,台北:三民書局總經銷。
◎廖義男(2008),行政罰法,元照出版有限公司,二版第1刷。
◎廖福特(2003),歐洲人權法,台北: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廖福特(2005),國際人權法 - 議題分析與國內實踐,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廖福特(2007),國際人權法:第一講,國際人權法典──普世人權範疇,月旦法學教室第54期,頁88-100。
◎監察院(2001),監察院公報第2669期。
◎監察院(2002),監察院糾正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監察院(2005),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台北:監察院出版。
◎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2005),監察院人權保障工作彙總報告,初版,台北巿:監察院。
◎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2011),2008-2009年監察院人權工作實錄,第1冊,公民與政治權利,初版,台北巿:監察院。
◎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2011),2008-2009年監察院人權工作實錄,第2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初版,台北巿:監察院。
◎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2011),2008-2009年監察院人權工作實錄,第3冊,特定身分者人權,初版,台北巿:監察院。
◎管歐(1993),行政法精義,初版1刷,台北市:五南書局。
◎管歐、劉得寬、蔡墩銘、陳榮宗、賴源河(2010),法律類似語辨異,4版1刷,台北巿:五南。
◎翟蘭萍(2005),我國現行戶籍法制之探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趙明義(2003),當代國際法導論,初版,台北巿:五南圖書公司。
◎趙秉志、錢毅、赫興旺等箸(1996),跨國跨地區犯罪的懲治與防範,北京:中國方正。
◎劉文章(1995),證照查驗理論與實務,中央警官學校。
◎劉文章(1996),證照查驗理論與實務,中央警察大學。
◎劉甲一(1988),國際私法,三民書局。
◎劉宗德(2005),憲法解釋與訴訟權之保障:以行政訴訟為中心,憲政時代第30卷第4期,頁391-444。
◎劉宗德(2010),行政法原則,99年培訓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法官理論課程,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
◎劉宗德、彭鳳至(2006),行政訴訟制度,收錄於翁岳生編,行政法(下),3版第1刷,台北巿:元照出版公司,頁351-551。
◎劉忠岳(2008),離散文化中的身份認同與他者處境:以閃亮閃亮與野草化為例,國立臺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保民(2011),我國外來配偶面談及查察法制之研究,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2011年人口移動與執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31-78。
◎劉家綾(2006),我國外籍勞工管理法制合憲性的檢討,台北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劉國福(2006),移民法-出入境權研究,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
◎劉國福(2010),華僑華人國籍法律新論,東南亞研究,4期。
◎劉國福等著(2010)。移民法,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第1版。
◎劉進福(1991),中日兩國外國人居留管理之研究及其比較,台北:財團法人中日關係研究會。
◎劉進福(1991),中日兩國外國人居留管理之研究及其比較,財團法人中日關係研究會。
◎劉進福(1992),日本入出境管理之研究,發表於中央警官學校國境警察學系學術研討會。
◎劉進福(1993),論我國外事警察之外國人管理-與日本比較研究,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劉進福(1998),日本之入出國管理制度,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入出境管理暨安全檢查實務與理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劉漢威(2006),我國模式四承諾現狀及第三類自然人移動對策分析,政大法學評論第93期。
◎劉慶瑞(1978),中華民國憲法要義,三民書局。
◎劉慶瑞(1982),比較憲法,大中圖書公司。
◎劉慶瑞(1992),中華民國憲法要義,自版。
◎劉慶瑞(1993),中華民國憲法要義,三民書局。
◎劉鐵錚,陳榮傳(1998),國際私法論,三民書局。
◎劉鐵錚,陳榮傳(2008),國際私法論,修訂4版1刷,台北巿:三民。
◎歐本漢(2022),國際法Q&A,初版,台北巿:風雲論壇出版公司。
◎潘淑滿(2008),婚姻移民、公民身分與社會福利權,社區發展季刊第122期,頁136-158。
◎蔡百銓(2007),邁向人權國家,初版,台北巿:前衛。
◎蔡志方(1993),行政法三十六講,初版,台北市:作者自印。
◎蔡志方(1993),行政救濟與行政法學(二),初版,台北市:三民書局。
◎蔡志方(1998),我國訴願制度之過去、現在與未來,收於氏著,行政救濟與行政法學(三),學林文化公司。
◎蔡志方(2001),行政救濟法論,2版第1刷,台北巿:元照出版公司。
◎蔡志方(2002),論訴願決定確定力之相對性,收於當代公法新論(下)─翁岳生教授七秩誕辰祝壽論文集,元照出版。
◎蔡秀卿(1999),行政程序法制定之意義與課題,月旦法學雜誌,第50 期,頁18-33。
◎蔡宗珍(2006),營業自由之保障及其限制─最高行政法院2005年11月22日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評釋,臺大法學論叢第35卷第3期。
◎蔡宗珍(2007),在台奈及利亞人悲歌──歸化許可及相關授益處分之撤銷與信賴保護之要件,台灣本土法學第95期,頁135-144。
◎蔡宗珍(2007),在台奈及利亞人悲歌—歸化許可及相關授益處分之撤銷與信賴保護之要件,台灣法學,95期。
◎蔡宗珍(2008),Dragan v.Germany (遣送罹病之無國籍者返回羅馬尼亞案),歐洲人權法院第3庭於2004/10/7之裁判,收錄於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歐洲人權法院裁判選擇(1),台北巿:司法院,頁262-277。
◎蔡保田(1989),教育研究法,高雄:復文。
◎蔡秋如(2005),從全球化思維探討有利兩岸發展的新認知,展望與探索第3卷第3期,頁1-15。
◎蔡英文(2004),霍布斯主權理論的當代詮釋,收於公法學與政治理論─吳庚大法官榮退論文集,元照出版。
◎蔡茂寅(1999),平等權,月旦法學雜誌第四十六期。
◎蔡茂寅(1999),行政程序法制定之意義與內容,全國律師。
◎蔡茂寅(2001),停止執行決定之競合問題,月旦法學雜誌,第77期。
◎蔡茂寅、李建良、周志宏、林明鏘等合著(2001),行政程序法實用,學林文化出版。
◎蔡茂寅、李建良、林明鏘、周志宏合著(2006),行政程序法實用,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三版一刷。
◎蔡庭榕(1993),入出境安全檢查之研究,初版,桃園:中央警官學校出版社。
◎蔡庭榕(1999),西方國家移民控制理論與作法,警學叢刊29卷4期。
◎蔡庭榕(2000),警察百科全書(九)外事與國境警察,台北:正中。
◎蔡庭榕(2001),限制出境之研究--以租稅欠稅限制出境為例,國境警察學報第2期。
◎蔡庭榕、刁仁國(1999),論外國人人權-以一般外國人之入出境管理為中心,憲政時代第二十五期第一卷。
◎蔡庭榕、李立宏(2005),我國外國人永久居留制度之研究,國境警察學報第四期。
◎蔡庭榕、簡建章、李錫棟、許義寶(2005),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台北巿:五南書局。
◎蔡珮(2010),澳洲布里斯本澳籍台裔的離散認同研究,人口學刊,40期。
◎蔡欽奇(2001),外國人收容制度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蔡欽奇(2002),外國人收容制度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研究所碩士論文。
◎蔡進良(1999),論行政救濟上人民權利之暫時保護,月旦法學雜誌,47期。
◎蔡進良(2002),憲法上公平聽審權於行政程序中之適用──以歐洲人權公約為中心──,政大法學評論第70期,頁2-48。
◎蔡進良(2003),行政程序中之正當法律程序---憲法規範論,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蔡漢倩(2009),非法逃逸外勞強制收容制度之研究,玄奘大學公共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
◎蔡碧家(2005),國籍之取得與喪失,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碩士論文。
◎蔡維音(2000),論家庭之制度保障,月旦法學雜誌,第63期,第138頁。
◎蔡墩銘(2001),刑事訴訟法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四版第1刷。
◎蔡震榮(1991),行政法理論與基本人權之保障,初版,台北市:三鋒出版社。
◎蔡震榮(1993),論比例原則與基本人權之保障,收錄於氏著行政法理論與基本人權保障,台北巿:五南圖書公司。
◎蔡震榮(1999),行政法理論與基本人權之保障,2版1刷,台北巿:五南公司。
◎蔡震榮(1999),從德、日兩國特別權力關係理論探討我國當前特別權力關係應發展方向,台北:五南。
蔡震榮(1999),論比例原則與基本人權之保障,行政法理論與基本人權之保障,台北:五南。
◎蔡震榮(2000),管轄權之意義,收於行政法爭議問題研究(上),台灣行政法學會主編,五南圖書公司。
◎蔡震榮(2002),行政執行法,元照出版社。
◎蔡震榮(2004),警察職權行使法概論,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出版社。
◎蔡震榮(2005),拘提管收與人身自由之限制—評釋字第五八八虢解釋,月旦法學雜誌,124期。
◎蔡震榮(2007),由限令出國處分論訴願之停止執行,法令月刊第58卷第5期,頁12-13。
◎蔡震榮(2008),多階段管轄權變更與行政爭訟爭議之處理──以撤銷歸化許可為例,月旦法學雜誌第153期,頁208-225。
◎蔡震榮(2008),自外籍配偶家庭基本權之保障論驅逐出國處分──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2581號判決,收錄於桃園: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暨移民研究中心第2屆國境安全與人口移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79-92。
◎蔡震榮(2009),台灣行政聽證制度執行狀況與效率評估,收錄於台灣行政法學會編,行政程序法之實施經驗與存在問題/聽證制度之理論、制度與實務,台北巿:台灣行政法學會,頁232-259。
◎蔡震榮(2009),再論訴願停止執行,月旦法學雜誌第170期,頁162-181。
◎蔡震榮(2009),自外籍配偶家庭基本權之保障論驅逐出國處分──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2581號判決,法令月刊第60卷第8期,頁21-37。
◎蔡震榮(2010),處罰法定主義與刑事優先原則之探討,月旦法學教室,第88期。
◎蔡震榮(2012),行政制裁之理論與實務,初版第1刷,台北市:元照。
◎蔡震榮(2012),國境管制與人權保障,月旦法學雜誌第204期,頁5-33。
◎蔡震榮(2012),國境管制與人權保障,收錄於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公企中心,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2012年國境管制/行政法上之舉發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頁21-48。
◎蔡震榮,金錢給付義務與限制出境之探討,律師雜誌第303期。
◎蔡震榮、鄭善印(2006),行政罰逐條釋義,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蔡震榮、震善印、周慶東譯(2009),Fritjof Haft著,正義女神的天平,2000年以來法歷史教科書,元照,初版。
◎蔡學儀(2005),全球化與兩岸經濟發展,展望與探索,3卷1期。
◎蔡穎瑩(2008),論我國行政程序聽證制度之建構--以美國法為比較基礎,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蔣碩傑等(1989),對外移民與我國經濟發展關係之研究,臺北:中華經濟研究院。鄧宇哲(2007),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與功能之研究—兼論大陸配偶面談機制成效,中華大學經營管理學系研究所碩士論文。
◎鄭立民(1999),美國入出境管理法制對非法外國人之收容遣返及司法審查,收於入出境管理及非法外國人收容與遣返理論與實務研討會論文集,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
◎鄭立民(1999),從美國移民法論難民問題處理方式,警學叢刊第三十卷第二期。
◎鄭立民(2000),美國對非法外國人之收容遣返及司法審查之入出境管理法制,警學叢刊第31卷第1期,頁301-319。
◎鄭立民(2000),美國對非法外國人之收容遣送及司法審查入出境管理法制,警學叢刊,第31 卷,第1 期,頁301-320。
◎鄭淑玲(2007),眷村與中國城的離散認同與記憶書寫,景文學報第18卷第1期,民國96年12月。
◎鄭麗燕(2000),無戶籍人口問題及相關規定之探討,無戶籍兒童實務工作研討會成果彙編,臺中:中華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黎民(2009),國際私法總論──體系重點整理,台北巿:新保成。
◎黎錦福(2011),行政程序證據制度價值分析(上),萬國法律第179期,頁90-97。
◎黎錦福(2011),行政程序證據制度價值分析(下),萬國法律第180期,頁101-110。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2001),規範基本權利的法律彙編:承認及喪失難民地位制度,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蕭文生(1998),從大法官對行政機關令函之審查論其權限之演變,收於劉孔中、李建良主編,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中研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蕭文生(2004),自基本權保障觀點論街頭監視錄影設備裝設之問題,收於法治與現代行政法學─法治斌教授紀念論文集,元照出版。
◎蕭文生(2006),陳述意見之機會,月旦法學教室,第46期。
◎蕭文生(2007),裁量濫用,月旦法學教室,第51期。
◎蕭文生(2010),行政處分之停止執行──評最高行政法院99年裁字第972號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6期,頁26-33。
◎蕭北嬰(2001),略論華人國際新移民-當代中國海外新移民研究之二,第四屆世界海外華人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I,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蕭成洽(2005),我國國籍法制與實施現況之研究,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碩士論文。
◎蕭明欽(2008),論我國境外執法之困境-以處理王案為例,國境警察學報,第九期。
◎蕭欣義(2004),國際上有關人權理論的爭議與共識,收錄於人權理論與歷史論文集,薛化元主編,國史館,初版。
◎賴來焜(2000),國際(私)法之國籍問題──以新國籍法為中心,自版。
◎賴怡君(2009),離散族裔與國際關係-法國的阿爾及利亞離散族裔案例,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碩士論文。
◎賴恆盈(2004),試論行政處分之執行名義適格,收於公法學與政治理論─吳庚大法官榮退論文集,元照出版,2004年10月。
◎賴械壹、彭鏡琴、吳慧娟(2005),淺析外國人之基本權及其限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4期,頁1-30。
◎戴寶村(2007),簡明台灣史,國史館台灣文獻館。
◎營志宏(2004),美國移民法,台北:揚智。
◎營志宏(2004),美國移民法,初版,台北巿:揚智。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編撰(2006),人權立國,第1版。
◎聯合國(1995),國家人權機構專業培訓叢刊第四輯,關於設立和加強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國家機構的手冊。
◎聯合國大會(2010),國際法委員會的報告(2010年第62屆會議)(A/65/10),紐約:聯合國。
◎謝世忠(2004),國族-國家的建構、範疇、與質變-中華民國陸軍第九十三師的雲南緬泰臺灣半世紀,國族論述:中國與北東南亞的場域,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
◎謝世忠(2004),隔世中的生活-在臺泰滇緬軍眷移民社區形貌,國族論述:中國與北東南亞的場域,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
◎謝立功(2007),由國境管理角度論國土安全防護機制,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系執行。
◎謝立功(2011),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現況及因應作為,展望與探索第9卷第9期,頁29-35。
◎謝立功、柯雨瑞(2007),試論外國人之收容及救濟法制,警學叢刊37卷4期,頁134-155。
◎謝立功、黃翠紋(2004),大陸與外籍配偶移民政策與法制之探討,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系執行。
◎謝立功、董顯蕙(2003),防制兩岸偷渡犯罪之探討,跨國人口販賣問題與政策研討會論文集, 桃園:中央警察大學。
◎謝瑞智(1990),社會變遷與法律,台北市:文笙書局。
◎謝瑞智(2011),國際法概論,初版,台北巿:台灣商務印書館公司。
◎謝瑞智編著(2008),法律百枓全書,臺北:三民書局,。
◎謝銘洋譯(1991),關於艾菲爾事件之判決,收於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裁判選輯(二),司法週刊雜誌社。
◎鍾京佑(2010),後九一一時期美國國土安全政策之探討:戰略的觀點,2010年第六屆恐怖主義與國家安全學術暨實務研討會。
◎鍾秉正(2005),社會福利之憲法保障─兼論相關憲法解釋,收於憲法解釋之理論與實務,第四輯,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
◎瞿振孝(2006),遷移、文化與認同:緬華移民的社群建構與跨國網絡,國立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博士論文。
◎簡建章(2002),跨越國境罪若干基本問題之研究,國境警察學報,1期。
◎簡建章(2003),入出國身分確認措施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國境警察學報第2期。
◎簡建章(2005),非法大陸地區人民收容及強制出境之法律分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8條以論,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4期,頁119-153。
◎簡建章(2006),入出國移民法修正評釋,第一屆國境安全與人口移動學術研討會,中央警察大學移民研究中心。
◎簡建章(2006),入出國許可基本問題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報第6期,頁221。
◎簡建章、張增樑(1999),非法外籍勞工及大陸地區偷渡人民之收容及遣返,中央警察大學入出國管理及安全檢查專題研究。
◎簡建章、張增樑(1999),非法外籍勞工及大陸地區偷渡人民之收容及遣返,載於李震山等著,入出國管理及安全檢查專題研究,中央警察大學。
◎簡貞貞譯(1999),Clarence Darrow,丹諾自傳,商周出版。
◎薩孟武(1990),中國憲法新論,三民書局,9版。
◎薩孟武(2006),政治學,增訂2版,三民書局出版。
◎顏永先(1998),美國最新移民法指南,美國新形象圖書公司。
◎顏志榮(1995),美國難民問題研究—海地個案分析,中央警官學校國境警察學系研討會論文集,桃園:中央警官學校。
◎顏厥安、林鈺雄主編(2007),人權之跨國性司法實踐—歐洲人權裁判研究(一),元照出版公司。
◎魏靜芬(2011),國際法,初版1刷,台北巿:五南。
◎羅金燕(2005),行政處分停止執行法制研析,南華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研究所碩士論文。
◎羅傳賢(1985),美國行政程序法論,初版,台北市:五南。
◎羅傳賢(1993),行政程序法基礎理論,初版1刷,台北市:五南書局。
◎羅傳賢(2000),行政程序法論,台北巿:五南公司。
◎羅傳賢(2004),行政程序法論,台北:五南。
◎羅傳賢(2005),行政法概要,台北:五南。
◎羅傳賢(2007),專題演講:通傳會96年度行政程序法聽證程序研習會,通傳會新聞第1卷第3期,頁11-17。
◎羅傳賢(2010),警察情境實務(二)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台中:士明。
◎譚令蒂、于若蓉(1996),雙元勞動市場模型的應用—兼論婦女就業結構的改變,台灣大學經濟論文叢刊。
◎蘆部信喜著,李鴻禧譯(1995),憲法,月旦出版公司。
◎蘇永欽(1998),財產權的保障與大法官解釋,憲政時代第四十二卷第三期。
◎蘇宏杰(2006),從正當法律程序看行政處分之聽證程序規定,萬國法律第148期,頁64-75。
◎蘇景輝(2010),弱勢者人權與社會工作,初版,台北巿:巨流。
◎蘇義雄(2007),平時國際法,修訂4版1刷,台北巿:三民。
◎蘇嘉宏(2005),流亡中的民主:印度流亡藏人的政治與社會(1959-2004),臺北:水牛出版

。。。。。。。。。。。。。。。。。。。回參考文獻〉〉
 

二、英文參考文獻

◎Aldershot, David.Bonner.(2007).Executive Measures, Terrorism and National Security : Have the Rules of the Game Changed? Vermont : Ashgate.
◎Aleinikoff, Thomas.Alexander., Martin, David.A., Motomura, Hiroshi., & Fullerton, Maryellen.(2012).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Selected Statutes Regulations and Forms.U.S.: West.
◎Allison, Charles.R.Comp.(2012).Alien Enemies and Property Rights Under the Trading With Enemy Act.U.S.A.: Forgotten Books.
◎Andreas, Peter.(2009).Border Games: Policing the U.S.-Mexico Divide (Cornell Studies in Political Economy).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Ankarlo, Darrell.(2010).Illegals: The Unacceptable Cost of America's Failure to Control Its Borders.Tennessee: Thomas Nelson.
◎Apap, Joanna.(2002).The Rights of Immigrant Workers in the European Union: An Evaluation of the EU Public Policy Process and the Legal Status of Labor Immigrants from Maghreb Countries in the New Receiving States.New York : Springer.
◎Asekun, Olusegun.(2005).A Handbook for Aliens to Remain Legal in the United States.Indiana: Author House.
◎Balderrama, Francisco.E., & Rodríguez, Raymond.(2006).Decade of Betrayal : Mexican Repatriation in the 1930s.Albuquerque : University of New Mexico Press.
◎Barbieri, William.A.(1998).Ethics of Citizenship: Immigration and Group Rights in Germany.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Bausum, Ann.(2009).Denied, Detained, Deported : Stories From the Dark Side of American Immigration.Washington, DC : National Geographic.
◎Benhabib, Seyla.(2004).The Rights of Others: Aliens, Residents, and Citizens.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Benhabib, Seyla.(2004).The Rights of Others: Aliens, Residents, and Citizens.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Berkman, Alexander.(2012).Deportation, Its Meaning and Menace: Last Message to the People of America.USA: Forgotten Books.
◎Berkowitz, Peter.(2005).Terrorism, Laws of War and the Constitution.California: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
◎Blake, Nicholas., & Hussain, Raza.(2003).Immigration Asylum and Human Righ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Bloemraad, Irene.(2006 ).Becoming a Citizen: Incorporating Immigrants and Refugees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anada.California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Booth, Daniel.(2006).Federalism on Ice: State and Local Enforcement of Federal Immigration Law.Michigan : Thomson Gale.
◎Borjas, George.J.(Ed.).(2000).Issues in the Economics of Immigration .Chicago :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Bosniak, Linda.(2008).The Citizen and the Alien: Dilemmas of Contemporary Membership.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Boswell, Richard.A.( 2010).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Law.Durham: Carolina Academic Press.
◎Bray, Ilona., & Lewis, Loida.Nicolas.(2012).How to Get a Green Card.California : Nolo.
◎Brotherton, David.C., & Kretsedemas, Philip.(Eds.).(2008).Keeping Out the Other: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Today.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Bullock, Jane., Haddow, George., & Coppola, Damon.P.(2012).Introduction to Homeland Security : Principles of All-Hazards Risk Management .Massachusetts : Butterworth-Heinemann.
◎Burn, Jennifer.(2001).The Immigration Kit: a Practical Guide to Australia’s Immigration Law.Sydney: The Federation Press.
◎Butcher, Kristion.F., & Piehl, Anne.Morrison.(2000).The Role of Deportation in the Incarceration of Immigrations, pp351-383.In Borjas, George J.Issues in the Economics of Immigration.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alhoun, Frederick.S.(1982).Supreme Court Decision on Right to an Education: The Case of Illegal Alien Children, Plyler v.Doe.U.S.A.: Educational Research Service.
◎Cann, Steven.J.(2005).Administrative Law.California: Sage Publications.
◎Carens, Joseph.H.(2010).Immigrants and the Right to Stay.Massachusetts : MIT Press.
◎Casablanca, Maria.Isabel., & Bodin, Gloria.Roa.(2010).Immigration Law for Paralegals.Durham: Carolina Academic Press.
◎Chacon, Justin.Akers., & Davis, Mike.(2006).No One Is Illegal: Fighting Racism and State Violence on the U.S.-Mexico Border.Chicago: Haymarket Books.
◎Chan, Wendy., & Mirchandani, Kiran.(Eds.).(2002).Crimes of Colour : Racialization and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in Canada.Peterborough: Broadview Press.
◎Cholewinski, Ryszard.I.(1997).Migrant Workers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Their Protection in Countries of Employment.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homsky, Aviva.(2007).They Take Our Jobs!: And 20 Other Myths about Immigration.Boston: Beacon Press.
◎Clayton, Gina.(2010).Textbook on Immigration and Asylum Law.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layton, Richard., & Tomlinson, Hugh.(2000).The Law of Human Righ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Coates, David., & Siavelis, Peter.(2009).Getting Immigration Right: What Every American Needs to Know.Dulles: Potomac Books Inc.
◎Cohen, Katherine.Benton.(2009).Borderline Americans : Racial Division and Labor War in the Arizona Borderlands.Massachusetts :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ohen, Steve.(2005).Deportation Is Freedom!: The Orwellian World of Immigration Controls.Philadelphia: Jessica Kingsley Pub.
◎Cole, David.(2005).Enemy Aliens: Double Standards And Constitutional Freedoms In The War On Terrorism.New York: New Press.
◎Cole, David., & Dempsey, James.X.(2006).Terrorism and the Constitution: Sacrificing Civil Liberties in the Name of National Security.New York: New Press.
◎Coleman, Nils.(2009).European Readmission Policy : Third Country Interests and Refugee Rights.Boston :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Collins, Donald.E.(1985).Native American Aliens: Disloyalty and the Renunciation of Citizenship by Japanese Americans During World War II.Connecticut: Greenwood Press.
◎Collyer, M.(2006).States of insecurity: Consequences of Saharan transit migration, Working Paper No.31.UK: Centre on Migration Policy and Society (COMPAS), University of Oxford.
◎Cornelisse, Galina.(2010).Immigration Detention and Human Rights : Rethinking Territorial Sovereignty.Boston :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Curry, Charles.Forrest.(2012).Alien Land Laws and Alien Rights.U.S.A.: BiblioLife.
◎Daniels, Roger.(2002).Coming to America: A History of Immigration and Ethnicity in American Life.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
◎Davis, Howard.(2009).Human Rights Law : Directions.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Davis, Jeffrey.(2008).Justice Across Borders: The Struggle for Human Rights in U.S.Courts.New York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Dawson, Frank.Griffith.(1971).International Law National Tribunals and the Rights of Aliens.London: Eurospan.
◎DeConto, Jesse.James.(2011).Muddled Masses: the Immigration Detention System Treats Suspected Illegal Aliens Like Criminals but with Fewer Rights.USA: Reason Foundation.
◎Demissie, Fassil.(Ed.).(2010).African Diaspora and the Metropolis : Reading the African, African American and Caribbean experience.New York : Routledge.
◎Doomernik, Jeroen., & Jandl, Michael.(2008).Modes of Migration Regulation and Control in Europe.Amsterdam: Amsterdam University Press.
◎Douglas, R.M.(2012).Orderly and Humane: The Expulsion of the Germans after the Second World War.USA: Yale University Press.
◎Dow, Mark.(2005).American Gulag: Inside U.S.Immigration Prisons.California :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Drori, Israel.(2009).Foreign Workers in Israel : Global Perspectives.Albany : Suny Press.
◎Edwards, Alice., & Ferstman, Carla.(Eds.).(2010).Human Security and Non-citizens : Law, Policy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llermann, Antje.(2009).States Against Migrants: Deportation in Germany and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Faragher, John.Mack.(2006).A Great and Noble Scheme: The Tragic Story of the Expulsion of the French Acadians from Their American Homeland.New York: W.W.Norton & Company.
◎Fekete, Liz.(2009).A Suitable Enemy: Racism, Migration and Islamophobia in Europe, New York: Pluto Press.
◎Fernandes, Deepa., & Zinn, Howard.(2007).Targeted: Homeland Security and the Business of Immigration.New York: Seven Stories Press.
◎Fisher, Anne.(1970).Exile of a Race; a History of the Forcible Removal and Imprisonment by the Army of the 115, 000 Citizens and Alien Japanese Who Were Living on the West.U.S.A.: F&T Publishers.
◎Foerstel, Herbert.N.(2008).The Patriot Act : a Documentary and Reference Guide.Connecticut : Greenwood Press.
◎Fox, Stephen.(2009).Homeland Insecurity: Aliens, Citizens and the Challenge to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in World War II.Bloomington: iuniverse.
◎Gale Reference Team.(2008).In Action by Foreign National under Torture Victim Protection Act against U.S.and its Officers for Removal Plaintiff from U.S.to Syria .U.S.A.: Transnational Law Associates.
◎Gania, Edwin.T.(2006).U.S.Immigration : Step by Step.Illinois : Sphinx Pub.
◎Garcia, Michael.John.(2010).Immigration: Terrorist Grounds for Exclusion and Removal of Aliens.U.S.A : BiblioGov.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of U.S.A.(2011).Illegal Aliens: Opportunities Exist to Improve the Expedited Removal Process: Report to Congressional Committees.U.S.A : Books LLC.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of United States.(2005).Immigration Enforcement: Better Data and Controls Are Needed to Assure Consistency with the Supreme Court Decision on Long-Term Alien Detention---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Reports & Testimony.USA: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of United States.(2012).Immigration Enforcement: Better Data and Controls Are Needed to Assure Consistency with the Supreme Court Decision on Long-Term Alien Detention---Report to Congressional Requesters.USA: Books LLC.
◎Genova, Nicholas.(2005).Working the Boundaries: Race, Space, and “Illegality” in Mexican Chicago.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Books.
◎Genova, Nicholas., & Peutz, Nathalie.(Eds.).(2010).The Deportation Regime : Sovereignty, Space, and the Freedom of Movement.North Carolina : Duke University Press.
◎Ghosh, Bimal.(1998).Huddled Masses and Uncertain Shores: Insights into Irregular Migration.New York: Springer.
◎Gibney, Mark.(2010).Global Refugee Crisis : a Reference Handbook.California : ABC-CLIO.
◎Gleeson, Shannon.(2012).Conflicting Commitments: The Politics of Enforcing Immigrant Worker Rights in San Jose and Houston.U.S.A.: ILR Press.
◎Golash-Boza, Tanya.Maria.(2012).Due Process Denied: Detentions and Deporta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Framing 21st Century Social Issues).New York :Routledge.
◎Golash-Boza, Tanya.Maria.(2012).Immigration Nation: Raids, Detentions, and Deportations in Post-9/11 America.Colorado :Paradigm Pub.
◎Goldberg, Danny., Goldberg, Victor., Greenwald, Robert., & Garofalo, Janeane.(2003).It's a Free Country: Personal Freedom in America After September 11.New York: Nation Books.
◎Government of U.S.A.(2011).Immigration Enforcement: ICE Could Improve Controls to Help Guide Alien Removal Decision Making---Report to Congressional Requesters.U.S.A.: Books LLC.
◎Grose, Howard.Benjamin.(2008).Aliens or Americans? USA: BiblioBazaar.
◎Grussendorf, Paul., & Oh, Hyang.Suk.(2012).My Trials: Inside America's Deportation Factories.USA: CreateSpace Independent Publishing Platform.
◎Guild, Elspeth.(2004).Legal Elements of European Identity: EU Citizenship and Migration Law.Hague: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Gutiérrez, David.D., & Hondagneu-Sotelo, Pierrette.(Eds.).(2009).Nation and Migration : Past and Future.Baltimore :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Hafetz, Jonathan.(2011).Habeas Corpus after 9/11: Confronting America's New Global Detention System.New York: NYU Press.
◎Hammar, Tomas.(1990).Democracy and the Nation State: Aliens, Denizens, and Citizens in a World of International Migration.U.K.: Gower.
◎Hardy, Colleen.E.(2009).The Detention of Unlawful Enemy Combatants During the War on Terror.USA: LFB Scholarly Publishing.
◎Henry, Zig.Layton.(1990).The Political Rights of Migrant Workers in Western Europe.California: Sage.
◎Hernandez, Kelly.Lytle.(2010).Migra!: A History of the U.S.Border Patrol (American Crossroads).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Higgins, Imelda.(Ed.).(2004).Migration and Asylum Law and Policy in the European Union : FIDE 2004 National Reports.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ing, Bill.Ong.(2004).Defining America Through Immigration Policy.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Holbrook, Ames.(2007).The Deporter : One Agent's Struggle Against the U.S.Government's Refusal to Expel Criminal Aliens.New York : Sentinel.
◎Hull, Elizabeth.(1985).Without Justice For All: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s of Aliens.Connecticut: Greenwood Press.
◎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1982), Ten Years of Activities -1971-1981 .Washington : IACH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0).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0,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1).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1,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2).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2,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3).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3: Managing Migration Challenges and Responses for People on the Move,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4).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4,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5).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5: Costs and Benefits of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6).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6,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7).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7,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8).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8,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09).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09,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10).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10---The Future of Migration: Building Capacities for Change,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11).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11, UN: Geneva.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2012).World Migration Report 2012, UN: Geneva.
◎Iranzo, Susana., & Peri, Giovanni.(2011).Migration and Trade in a World of Technological Differences : Theory with an Application to Eastern-Western European Integration.Indio : Robert Langhorst & Company Booksellers.
◎Janeiro, Rio.(2001).The Human Rights of Aliens under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New York : Springer.
◎Janis, Eark.W., Kay, Richard.S., & Bradley, Anthony.W.(2008).European Human Rights Law Text and Materials.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Jasper, Margaret.C.(2008).The Law of Immigration.New York : Oceana.
◎Johnson, Kevin.R.(2004).The “Huddled Masses” Myth: Immigration and Civil Rights.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Johnson, Kevin.R.et al.(2009).Understanding Immigration Law.New Jersey : Lexis Nexis.
◎Kahn, Robert.S.(1996).Other People's Blood: U.S.Immigration Prisons In The Reagan Decade.USA: Westview Press.
◎Kalir, Barak.(2010).Latino Migrants in the Jewish State : Undocumented Lives in Israel.Bloomington :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Kamto, Maurice.(2006).Second Report on the Expulsion of Aliens (A/CN.4/573).Geneva : UN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Kamto, Maurice.(2007).Third Report on the Expulsion of Aliens(A/CN.4/581).Geneva:UN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Kamto, Maurice.(2009).Expulsion of Aliens---Draft Articles on Protection of the Human Rights of Persons Who Have Been or Are Being Expelled, as Restructured by the Special Rapporteur, Mr Maurice Kamto, in the Light of the Plenary Debate during the First Part of the Sixty-First Session(A/CN.4/617).Geneva:UN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Kamto, Maurice.(2009).Fifth Report on the Expulsion of Aliens(A/CN.4/611).Geneva:UN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Kamto, Maurice.(2010).Six Report on the Expulsion of Aliens (A/CN.4/625).Geneva:UN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Kamto, Maurice.(2011).Seventh Report on the Expulsion of Aliens (A/CN.4/625).Geneva:UN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Kansas, Sidney.(1940).U.S.Immigration, Exclusion, Deportation, and Citizenship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New York:Matthew Bender Co.
◎Kanstroom, Daniel.(2007).Deportation Nation : Outsiders in American History.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Kanstroom, Daniel.(2010).Deportation Nation: Outsiders in American History.Massachusett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Kanstroom,Daniel.(2012).Aftermath: Deportation Law and the New American Diaspora.New York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Karmi, Ghada., & Cotran, Eugene.(Eds.).(1999).The Palestinian Exodus, 1948-1998.Reading : Ithaca Press.
◎Kelly, Tobias.(2011).This Side of Silence: Human Rights, Torture, and the Recognition of Cruelty.Pennsylvania :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Kershaw, Roger., & Pearsall, Mark.(2004).Immigrants and Aliens: A Guide to Sources on UK Immigration and Citizenship.Surrey: UK National Archives.
◎King, Nancy.J., & Hoffmann, Joseph.L.(2011).Habeas for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Uses, Abuses, and the Future of the Great Writ.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Larkin, Larae.(1997).The Legitimacy in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Detention and Interment of Aliens and Minorities in the Interest of National Security.USA: Edwin Mellen.
◎Laufer, Peter.(2004).Wetback Nation : the Case for Opening the Mexican-American Border.Chicago : Ivan R.Dee.
◎Law, Anna.O.(2011).The Immigration Battle in American Courts.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Legomsky, Stephen.H.(1999).The Detention of Aliens: Theories, Rules, and Discretion.Washington : Washingto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Legomsky, Stephen.H.(2005),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Law and Policy.New York: Foundation Press.
◎Letsas, George.(2008).A Theory of Interpretation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Levinson, A.(2005).The Regularisation of Unauthorized Migrants: Literature Survey and Country Case Studies, COMPAS.UK: University of Oxford.
◎Lewis, Mary.Dewhurst.(2007).The Boundaries of the Republic: Migrant Rights and the Limits of Universalism in France, 1918-1940.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Library of Congress of U.S.A.(2003).Clear Law Enforcement for Criminal Alien Removal Act of 2003: Clear Act---Hearing Before the Subcommittee on Immigration, Border Security, and Claims.U.S.A: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Lillich, Richard.B.(1985).The Human Rights of Aliens in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U.S.A.: William S Hein & Co.
◎Lin, Ying-Chun.(2007).Globalization and Sex Trafficking: Changes in Trafficking for Sex Exploitation in Taiwan.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on Slavery: Unfinished Business.Hull: Hull University.
◎Lin, Ying-Chun.(2010).Sex Trafficked Women in Taiwan: An Examination of the Trafficking Process and Implications for Policy, PhD thesis.UK: Newcastle University.
◎Lin, Ying-Chun., & Ku, Yeun-Wen.(2009).Gender Inequality and Social Exclusion: an Example of Sex Trafficking in Taiwan.Paper Presented at the Conference on 6th EASP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Global Economic Crisis and Welfare Restructuring in East and West.Sheffield: University of Sheffield.
◎Lindall, Taylor.M.(2011).Border Security and the Removal of Illegal Aliens (Terrorism, Hot Spots and Conflict-Related Issues).New York: Nova Science.
◎Loyd, Jenna.M., Mitchelson, Matt., & Burridge, Andrew.(2012).Beyond Walls and Cages: Prisons, Borders, and Global Crisis (Geographies of Justice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Georgia: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Luibheid, Eithne.(2002).Entry Denied: Controlling Sexuality at The Border.Minnesota :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Marquardt, Marie.Friedmann., Steigenga, Timothy.J., Williams, Philip.J., & Vasquez, Manuel.A.(2011).Living "Illegal": The Human Face of Unauthorized Immigration.New York: New Press.
◎Martinez, Grant.(2011).Indefinite Detention of Immigrant Information: Federal and State Overreaching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8 C.F.R.(section) 236.6.New Haven : Yale University.
◎McDonald, William.F.(2009).Immigration, Crime and Justice.Bingley : JAI Press.
◎Moloney,Deirdre.M.(2012).National Insecurities: Immigrants and U.S.Deportation Policy since 1882.North Carolina: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Nevins, Joseph.(2001).Operation Gatekeeper: The Rise of the 'Illegal Alien' and the Remaking of the U.S.-Mexico Boundary.New York: Routledge.
◎Newman, Lori.(2006).What Rights Should Illegal Immigrants Have? U.S.A.: Greenhaven.
◎Ngai, Mae.M.(2004).Impossible Subjects : Illegal Aliens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America.Princeton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Ngai, Mae.M.(2005).Impossible Subjects: Illegal Aliens and the Making of Modern America.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Oeppen, Ceri.(2010).Hopes, Needs, Rights & Laws: How Do Governments and Citizens Manage Migration and Settlement? U.S.A.: Crabtree.
◎Olszewski, Laura.Michalec.(2012).Expansion of U.S.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s Criminal Alien Program in the War on Terror.California: Naval Postgraduate School.
◎Ovey, Clare., & White, Robin.Jacobs.(2002).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ark, John.S.W., & Park, Edward.J.W.(2005).Probationary Americans : Contemporary Immigration Policies and the Shaping of Asian American Communities.New York : Routledge.
◎Passel, Jeffrey S.& Cohn, D’Vera (2010).U.S.Unauthorized Immigration Flows Are Down Sharply Since Mid-Decade.NW: Pew Research Center, pp 1-3.
◎Pecoud, Antoine., & Guchteneire, P.F.A.(2007).Migration Without Borders: Essays on the Free Movement of People.USA: Berghahn Books.
◎Pratt, Anna.(2006).Securing Borders: 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in Canada.British Columbia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reston, William.(1994).Aliens and Dissenters: Federal Suppression of Radicals, 1903-1933.Illinois: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
◎Publius, John.(2008).How To Report Immigration Violations.USA: CreateSpace Independent Publishing Platform.
◎Qureshi, Asim.(2010).Rules of the Game: Detention, Deportation, Disappearance.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Recht, Charles.( 2012).American Deportation and Exclusion Laws: A Report.USA: Forgotten Books.
◎Redpath, J.(2007).“Biometrics and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in R.Cholewinski, R.Perruchoud & E.MacDonald (Eds.),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Law: Developing Paradigms and Key Challenges, The Hague :Asser Press, pp427-445.
◎Roberts, Barbara.(1988).Whence They Came : Deportation from Canada, 1900-1935.Ottawa : University of Ottawa Press.
◎Sarat, Austin., Douglas, Lawrence., & Umphrey, Martha.(2010).Law and the Stranger.California: Stanford Law Books.
◎Scaros, Constantinos.E.(2007).Learning about Immigration Law.New York : Thomson Delmar Learning.
◎Senate of Congress of United States.(2010).To Amend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o Facilitate the Apprehension, 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of Criminal Aliens, and for Other Purposes.USA: BiblioGov.
◎Senate of Congress of United States.(2011).Establish Office of Children's Services Within Dept.of Justice to Coordinate Government Actions Involving Unaccompanied Alien Children.USA: BiblioGov.
◎Senate of Congress of United States.(2011).Strengthening Interior Enforcement: Deportation and Related Issues--- Joint Hearing Before the Subcommittee on Immigration, Border Security.USA: Books LLC.
◎Sheikh, Iram.(2008).Racializing, Criminalizing, and Silencing 9/11 Deportees, pp81-107, in the Brotherton, David.C., & Kretsedemas, Philip.(Eds.).Keeping Out the Other---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Today.New York :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Sheikh, Irum.(2008).Racializing, Criminalizing, and Silencing 9/11 Deportees, pp 81-102, in Brotherton, David.C., & Kretsedemas, Phiclip.(Eds.).Keeping Out the Other: A Critical Introduction to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Today.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Shiekh,Irum. ( 2011).Detained without Cause: Muslims' Stories of Detention and Deportation in America after 9/11 (Palgrave Studies in Oral History).New York : Palgrave Macmillan.
◎Siskin, Alison.(2012).Immigration-Related Detention: Current Legislative Issues.USA: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Sparke, Matthew.(2006).A Neoliberal Nexus: Citizenship, Security and the Future of the Border.Political Geograph, 25(2), pp151-180.
◎Stana, Richard.M., & Blume, James.M.(2000).Illegal Aliens: Opportunities Exist to Improve the Expedited Removal Process .U.S.A.: Diane Pub Co.
◎Steiner, Josephine., Woods, Lorna., & Twigg-Flesner, Christian.(2007).EU Law.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wain, Carol.M.(2007).Debating Immigration.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Tchoupitoulas, Claiborne.(2010).The Deportation Officer Handbook .USA: CreateSpace Independent Publishing Platform.
◎The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of United States.(2012).U.S.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dentification of Criminal Aliens in Federal and State Custody Eligible for Removal From the United States.U.S.A.: Books LLC.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 of Congress of United States.(2010).To Strengthen Procedures Regarding Detention and Removal of Aliens.USA: BiblioGov.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Committee on the Judiciary of Congress of U.S.A.(2011).Alien Gang Removal Act of 2005 by Subcommittee on Immigration, Border Security, and Claims .U.S.A: Ulan Press.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Congress of U.S.A.(2010).Solving the OTM Undocumented Alien Problem: Expedited Removal for Apprehensions Along the U.S.Border.U.S.A.: BiblioGov.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Congress of U.S.A.(2010).To Amend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o Permit Certain Long-Term Permanent Resident Aliens to Seek Cancellation of Removal under Such Act, and for Other Purposes.U.S.A: BiblioGov.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Congress of U.S.A.(2010).To Permit Certain Long-Term Permanent Resident Aliens to Seek Cancellation of Removal or Waiver of Inadmissibility under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and for Other Purposes.U.S.A.: BiblioGov.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Congress of U.S.A.(2011).Alien Removals Under Operation Predator: Hearing Before the Subcommittee on Immigration, Border Security.U.S.A.: Books LLC.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Congress of U.S.A.(2011).To Amend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o Adjust the Status of Aliens with Ties to the U.S.to That of an Alien Lawfully Admitted to Permanent---Affecting Removal of Aliens from the U.S.U.S.A.: BiblioGov.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Congress of U.S.A.(2011).To Amend 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to Bar the Admission, and Facilitate the Removal of Alien Terrorists and Their Supporters and Drug Traffickers, and Other Illegal Aliens.U.S.A.: BiblioGov.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Congress of U.S.A.(2012).Solving the OTM Undocumented Alien Problem: Expedited Removal for Apprehensions along the U.S.Border: Hearing before the Subcommittee on Economic.U.S.A.: Books LLC.
◎The Inspector General of Justice 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2003).The September 11 Detainees: A Review of the Treatment of Aliens Held on Immigration Charg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September 11 .USA: William S Hein & Co .
◎The Senate of Congress of U.S.A.(2010).An Act to Restore the Secretary of Homeland Security's Authority to Detain Dangerous Aliens, to Ensure the Removal of Deportable Criminal Aliens, and Combat Alien Gang Crime.U.S.A.: BiblioGov.
◎The Senate of Congress of U.S.A.(2010).To Authorize the Cancellation of Removal and Adjustment of Status of Certain Alien Students Who Are Long-Term United States Residents.U.S.A.: BiblioGov.
◎Tiburcio, Carmen.(2001).The Human Rights of Aliens under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New York : Springer.
◎Tichenor, Daniel.J.(2002).Dividing Lines: The Politics of Immigration Control in America (Princeton Studies in American Politics).New Jersey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Toynbee, Arnold.Joseph.(2010).The Belgian Deportations.USA: Nabu Press.
◎Uehling, Greta.Lynn.(2004).Beyond Memory : the Crimean Tatars' Deportation and Return.New York : Palgrave Macmillan.
◎Varsanyi, Monica.(Ed.).(2010).Taking Local Control: Immigration Policy Activism in U.S.Cities and States.Stanford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Vrachnas, John., Boyd, Kim., Bagaric, Mirko., & Dimopoulos, Penny.(2008).Migration and Refugee Law: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in Australia.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Walters, William.(2010).Deportation, Expuls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Police of Aliens, pp83-94, in the Nicholas De Genova & Nathalie Peutz (Eds.).The Deportation Regime---Sovereignty, Space, and Freedom of Movement.U.S.A.: Duke University Press.
◎Weissbrodt, David.(2005).Immigration Law and Procedure in a Nutshell.Minnesota : Thomson/West.
◎Weissbrodt, David.S.(2008).The Human Rights of Non-Citizen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Weissbrodt, David., & Danielson, Laura.(2005).Immigration Law and Procedure.U.S.: Thomson West.
◎Welch, Michael.(2002).Detained: Immigration Laws and the Expanding I.N.S.Jail Complex.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Press.
◎Welch, Michael.(2005).Quiet Constructions in the War on Terror: Subjecting Asylum Seekers to Unnecessary Detention.USA: Thomson Gale.
◎Wheeler, Rachel.Sabates., & Feldman, Rayah.(2011).Migration and Social Protection: Claiming Social Rights Beyond Borders.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Wilborn, Derrick.R.(2006).USCS Court Rule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United States Tax Court, Military Courts, Rail Reorganization Court, Veterans Claims Court, Alien Terrorist Removal Court,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New Jersey: LexisNexis.
◎Wilsher, Daniel.(2011).Immigration Detention: Law, History, Politic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Worthington, Andy.( 2007).The Guantanamo Files: The Stories of the 774 Detainees in America's Illegal Prison .Ann Arbor: Pluto Press.
◎Yates, Megan.A.(2011).Immigrants and Illegal Aliens: Removal, Deterrence and Detention Issues (American Political, Economic, and Security Issues).New York: Nova Science Pub Inc.

。。。。。。。。。。。。。。。。。。回參考文獻〉〉

三、日文參考文獻

◎B.シュウオーツ;H.W.R.ウェイド著,提口康博譯(1976),英米行政法:政府過程の法的コントロールに關する比較研究,第1刷,東京都:成文堂。
◎Hunt, Lynn,松浦義弘譯(2011),人権を創造する / リンハント,東京都:岩波書店。
◎N•チェイソバーズ著,清水良三譯(1990),國際法,初版第6刷,東京都:成文堂。
◎アンジェロ.イン(2009),在日(日系)ブラジル人の現在の動向と意識,載於増谷英樹編,移民.難民.外国人労働者と多元文化共生-日本とドイツ/歴史と現状-,東京:有志舍。
◎イシカワ エウニセ アケミ(2008),ブラジル出移民の現状と移民政策の形成過程-多様な海外コミユニテイーとその支援への取り組み,載於小井土彰宏編著,移民政策の国際比較,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入管問題調查會(1996),密室の人權侵害:入國管理局收容設施の實態,初版,東京都:現代人文社。
◎入管實務研究會(2000),入管実務マニュアル,第2版第1刷,東京都:現代人文社。
◎入管實務研究會(2004),入管実務マニュアル,第3版第1刷,東京都:現代人文社。
◎入管實務研究會(2007),入管実務マニュアル,修訂第2版,東京:現代人文社。
◎三井喜彥(1976),在留期間更新処分と裁量権の濫用,收於大阪行政訴訟研究会編集,行政訴訟の課題と展望,別冊タイムズ,昭和49.50年度主要行政判例解說。
◎上智大学社会正義研究所、国際基督教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96),滞日外国人と人権,東京都:明石書店。
◎土居靖美(1961),判例研究---上陸の取消の効力が停止された事例,関西行政法研究会,法学論叢第89卷第3号,京都大学法学會。
◎大川真由子(2010),帰還移民の人類学:アフリカ系オマ-ン人のエスニック.アイデンティティ,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大東勝利,わが国警察の指紋制度のあゆみ,警察学論集第44卷10号。
◎大沼保昭(1993),ひとさし指の自由のために,收於氏著,新版単一民族社会の神話を超えて―在日韓国・朝鮮人と出入国管理体制,東信堂。
◎大沼保昭(1993),外国人の人権論再構成の試み,收於氏著,單一民族社会の神話を超えて,東信堂。
◎大沼保昭(1998),人権、国家、文明―普遍主義的人権観から文際的人権観へ,日本:筑摩書房出版社。
◎小山剛(2005),新しい人権,ジュリスト1289号。
◎小泉康一(2009),グロ-バリゼ-ションと国際強制移動,東京:勁草書房株式会社。
◎小島裕史(2003),ドイツ治安関係法令(5)─テロ対策法を中心に,警察学論集第56卷第9号。
◎小高剛(1971),出入国管理における法務大臣の裁量権の問題点,ジュリスト,No.483。
◎小高剛(1989),行政不服審查の審理手続,收於雄川一郎、塩野宏、園部逸夫編,現代行政法大系4,行政爭訟Ⅰ,有斐閣。
◎小野幸治・武村二三夫編(1987),外登証常時携帯制度と人権侵害,日本評論社。
◎山下潔(1997),定住外国人と国際人権法,收於山下潔著,人権擁護三十年─人間の尊嚴と司法,日本評論社。
◎山內敏弘(1997),外國人の人權と國籍の再檢討,國際人權法學會1997年報第8號,信山社。
◎山本草二(1984),国際間情報流通と通信主権の法機能,收於高度情報社會の法律問題,ジュリスト增刊。
◎山本草二(1999),國際法,新版第11刷(補訂),東京都:有斐閣。
◎山田利行、中川潤一、木川和広、中本次昭、本針和幸(2010),新しい入管法---2009年改正の解説,東京都:有斐閣。
◎山田卓平(1999),国內的救濟原則の成立(一)─國內救濟要求の法的性質の歷史的展開,法學論叢145卷6号,平成11年9月。
◎山田鐐一、土屋文昭(1984),わかりやすい新国籍法,日本:有斐閣株式会社,昭和59年。
◎山田鐐一、黒木忠正(2010),よくわかる入管法,第2版,東京都:有斐閣。
◎山崎哲夫(1988),在留資格と外国人勞動者問題,收於現代法律實務の諸問題,日本弁護士連合会,平成元年3月。
◎川原謙一(1964),米国退去強制法の研究,日本:鹿島研究所出版会。
◎中山勳(1990),基本的人権の享有主体,收於佐藤幸治編,憲法Ⅱ,基本的人権,成文堂。
◎中井憲治(1991),体液の採取,收於刑事訴訟法の爭点(新版),ジュリスト增刊,有斐閣。
◎中村睦男(1992),外国人の基本的人権,收於氏著憲法30講,青林書院。
◎中村睦男(1992),居住移転の自由,收於氏著憲法30講,青林書院。
◎中村睦男(1993),外國人の地方參政權,ジュリスト NO1036,下級審時の判例。
◎中村睦男、常本照樹(1997),憲法裁判五十年,株式會社 悠悠社。
◎中村睦男等編著(1990),外国人の人権,教材憲法判例(第3版),北海道大學図書刊行会。
◎中村義幸(2004),入国管理と難民保護,法学セミナー.No.600。
◎中谷實(1999),正当な補償,收於憲法の爭点(第三版),有斐閣。
◎中野昌治(1988),外國人の人権享有主体性,收錄於蘆部信喜.高橋和之編,憲法判例百選Ⅰ(第二版)。
◎丹羽雅雄(1998),知っていますか? :外囯人労働者とその家族の人権一問一答,大阪市:解放出版社。
◎丹羽雅雄(2003),マイノリティと多民族社会---国際人権時代の日本を問う,初版,大板巿:解放出版社。
◎井上薫(2010),ここがおかしい、外国人参政権,日本:文藝春秋出版社。
◎內野正幸(1986),指紋押捺強制と定住外国人,ジュリスト870号。
◎太田益男(1960),出入国管理令第二五条の合憲性,公法研究第二十二號。
◎尹龍澤(1999),不服申立書と陳情書,收於行政判例百選Ⅱ(第四版),有斐閣。
◎戶波江二(1983),外國人の入國限制,收錄於和田英夫編,憲法100講,學陽書房。
◎手島孝(1979),現代行政國家論,第2刷,東京都:勁草書房。
◎手塚和彰(1999),外国人と法,有斐閣,第2版。
◎手塚和彰(2005),外國人と法,第3版第1刷,東京都:有斐閣。
◎日川倉夫、家正治、戶田五郎、岩本誠吾、末吉洋文(2006),講義國際法入門,初版第1刷,京都:嵯峨野書院。
◎日比野勤(1998),外国人の人権(1),法学教室,No.210。
◎日比野勤(1998),外国人の人権(2),法学教室No.217。
◎日本弁護士連合会編集委員会編(1997),定住化時代の外囯人の人権,東京都:明石書店。
◎日本弁護士連合會人權擁護委員會(2005),日弁連•人權侵犯申立事件警告•勸告•要望例集4,1988-2004年度,行政•制度•搜查機關•裁判所•刑務所•拘留所によゐ侵害,初版,東京都:明石書局。
◎日笠完治,外国人登錄法における登錄事項確認申請制度の合憲性,法学教室,判例セレクト98(憲法)。
◎木本博之(2010),行政書士の実務 帰化・永住・在留許可申請業務,日本:法学書院。
◎出入国管理法令研究会(1998),出入国管理法令研究会編,新版出入国管理法講義,東京都:日本加除出版,平成10年4月。
◎出入国管理法令研究会(2004),出入国管理.外国人登錄實務六法,東京都:日本加除出版,平成16年。
◎出入国管理法令研究会(2004),注解・判例出入国管理・外国人登録実務六法,東京都:日本加除出版。
◎出入国管理法令研究会(2010),ひと目でわかる外国人の入国・在留案内―外国人の在留資格一覧,東京都:加除出版社。
◎出入国管理法令研究会(2010),入管法Q&A,改訂4版,日本:三協法規出版。
◎出入国管理法令研究会(2011),注解・判例・出入国管理・外国人登録実務六法,東京都:加除出版社。
◎出入國管理法令研究會(2007),Q&A改正出入國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のポイソト,東京都:日本加除。
◎北村泰三、山口直也(2002),弁護のための國際人權法,初版,東京都:現代人文社。
◎古川純(1985),外国人指紋押捺拒否事件,昭和五十九年度重要判例解說,ジュリスト。
◎外国人指紋押捺拒否事件控訴審判決,福岡高裁六0(う)第五一九号判決,判例タイムズ,No.625。
◎外国人研修生問題ネットワーク編(2006),外国人研修生時給300円の労働者---壊れる人権と労働基準,東京都:明石書店。
◎外務省條約局法規課法令研究會(1988),改訂れが國におけゐ外國人の法的地位,改訂第1刷,東京都:日本加除。
◎外國人人權法連絡會(2007),外国人・民族的マイノリティ人権白書,初版第1刷,東京都:明石書店。
◎外國人人權法連絡會(2012),日本における外国人・民族的マイノリティ人権白書2012,初版第1刷,東京都:明石書店。
◎本間浩(2004),国內外における難民保護の最前線,法学セミナー,No.600。
◎本間浩(2005),同性愛者の難民該当性,ジュリスト,No.1291。
◎田代有嗣(1974),国籍法逐条解說,日本:加除出版株式会社,昭和49年4月。
◎田村博,外国人勞動者問題と治安,警察学論集第45卷第1号。
◎田畑茂二郎(1989),國際法講義(上),新版第13刷,東京都:有信堂高文社。
◎矢野パトリシア(2007),トナンスナショナルな移住を経験している家族-日系ブラジル人家族の現在状況-,人間文化研究,8号。
◎石田武臣,高山俊吉(2001),外囯人、警察と人権,東京都:岩崎書店。
◎石田法子,タイ人在留資格變更処分取消請求上告事件,國際人権法学会2003年報,第14号。
◎石村修(1993),基本論点憲法,法學書院。
◎吉田善明(2003),日本国憲法論,三省堂,第3版。
◎吉岡増雄(1995),在日外囯人と社会保障 : 戦後日本のマイノリティ住民の人権,東京都:社会評論社。
◎宇賀克也(1998),行政手續法の解說,第2次改訂版,東京:學陽書局。
◎安念潤司(1993),外国人の人権再考,收於現代立憲主義の展開上,有斐閣。
◎寺島俊穗(1998),国家主權と国藉条項,收於近代国家の再檢討,慶應義塾大學出版。
◎江川英文、山田鐐一、早田芳郎(1989),國籍法(新版),有斐閣。
◎江橋崇(1994),外國人は住民です自治體の外國人住民施策がイド,初版2刷,東京都:學院書房。
◎竹內昭太郎(1995),出入國管理行政論,初版,東京都:信山社。
◎米山裕、河原典史(2007),日系人の経験と国際移動―在外日本人・移民の近現代史,京都:人文書院。
◎行政情報システム研究所編(2005),行政機関等個人情報保護法の解說,株式会社ぎょうせい,平成17年3月。
◎西川潤(2005),グローバル化時代の外囯人.少数者の人権 : 日本をどうひらくか,東京都:明石書店。
◎西井正弘(1985),外國人指紋押捺拒否事件,昭和五十九年重要判例解說,ジュリスト。
◎西井正弘(1986),昭和五九年度重要判例解說,國際外交法雜誌85卷5号。
◎西井正弘(1998),圖說國際法,初版第2刷,東京都:有斐閣。
◎佐藤幸治(1990),憲法Ⅱ基本的人權,大學講義叢書,成文堂。
◎佐藤幸治(1992),憲法Ⅱ基本的人権,成文堂。
◎佐藤潤一(2004),日本国憲法における国民概念の限界と市民概念の可能性─外国人法制の憲法的統制に向けて,専修大学出版局。
◎作間忠雄(1985),外国人の基本的人権,收於小嶋和司編,憲法の爭点(新版),有斐閣,昭和60年8月。
◎利光大一(1989),仮の救濟,收於雄川一郎、塩野宏、園部逸夫編,現代行政法大系5,行政訴訟Ⅱ,有斐閣。
◎坂中英徳、齋藤利男(2007),全訂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逐条解説,改訂第三版,東京都:加除出版社。
◎坂中英德(1989),今後の出入国管理行政のあり方について,日本加除出版株式会社,平成元年2月。
◎坂中英德(2001),日本の外国人政策の構想,日本加除出版株式会社,平成13年3月。
◎坂中英德(2004),外囯人に夢を与える社会を作る:縮小してゆく日本の外囯人政策,東京都:日本僑報社。
◎坂中英德、齋藤利男(1997),新版出入國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逐條解說,日本加除出版,平成9年8月。
◎尾吹善人(1971),外国人の基本的人権,ジュリスト,No.483。
◎尾吹善人(1986),解説憲法基本判例,有斐閣。
◎杉原高嶺(2008),國際法學講義,初版第1刷,東京都:有斐閣。
◎杉原高嶺、水上千之、臼杵知史、吉井淳、加藤信行、高田映(2007),現代國際法講義,第4版第1刷,東京都:有斐閣。
◎李洙任、田中宏(2007),グロ-バル時代の日本社会と国籍,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村上裕章(2002),国境を越えるデ-タ流通と個人情報保護,收於情報社会の公法学─川上宏二郎先生古稀記念論文集,信山社。
◎阪本昌成(1994),憲法理論Ⅱ,成文堂。
◎依光正哲(2009),日本の移民政策を考える-人口減少社会の課題,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依光正哲(2009),日本の移民政策を考えゐ──人口減少社會の課題,初版第3刷,東京都:明石書店。
◎初宿正典(2001),憲法2 基本権,成文堂,第2版。
◎和田英夫(1968),強制送還と入管行政─国際政治的自由裁量の盲点,ジュリスト,No.401。
◎岡本雅享(2008),永住者の帰国権をめぐる国際的潮流と再入国許可制度,法律時報,80卷2號。
◎岡田照彥(1970),外国人の法的地位─その在留管理を中心に─,ジュリスト,No.451。
◎岡村堯(1996),ヨーロッパ連合(EU) における連合市民権と国籍,ジュリスト No.1101。
◎岩澤雄司(1999),在外国民の外交的保護,收於寺澤一、山本草二、広部和也,標準国際法(新版),青林書院。
◎東京弁護士会外国人の権利に関する委員会(2009),実務家のための入管法入門,改訂第2版,東京都:現代人文社。
◎東京弁護士会編(1998),外国人人権救濟實例第二集,明石書店。
◎東京弁護士會外國人人權救濟センター運營委員會(1996),ハンドブック外國人法律相談,初版第2刷,東京都:明石書局。
◎東京弁護士會外國人人權救濟センター運營委員會(1998),弁護士によゐ外國人人權救濟實例第2集:外國人の人權保障を目指して,初版第1刷,東京都:明石書店。
◎東京辯護士會(1997),Q&A外國人的法律導覽。
◎松本祥志(1996),外国人の人権,收於中村義孝等編,憲法と人権,晃洋書房。
◎松林高樹(2004),米国における移民関連法制の概要と治安問題との関連について(上),警察学論集第57卷第2号。
◎松隈清(2000),國際法概論,初版第5刷,東京:酒井。
◎板垣千嘉子(2005),日系フィリピ-ノ-外国人労働者の子どもの人権,收錄於西川潤編著,グロ-バル化時代の外国人.少数者の人権-日本をどうひらくか,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武市周作(2002),公法判例研究(3),法学新報第108卷第11.12号,中央大学法学会。
◎法務省民事局第五課職員編(1985),一問一答新しぃ国籍法、戶籍法,日本:加除出版株式会社,昭和60年。
◎波多野裏望、小川芳彥(1990),國際法講義,初版第14刷,東京都:有斐閣。
◎芝池義一(2004),行政救済法講義,有斐閣,第2版補訂増補版。
◎芦部信喜(2000),憲法学Ⅱ(人権総論 ),有斐閣。
◎芹母健太郎(1995),永住の權利,初版第2刷,東京都:信山社。
◎芹田健太郎(1987),日本における外国人の国際法上の権利と義務,ジュリスト,No.877。
◎芹田健太郎(1991),永住者の権利,信山社。
◎芹田健太郎、薬師寺公夫、坂元茂樹(2008),ブリッジブック国際人権法,東京都:信山社。
◎近藤敏夫(2005),日系ブラジル人の就労と生活,社会学部論集,40号。
◎近藤敦(2001),外囯人の人権と市民権,東京都:明石書店。
◎近藤敦(2002),外囯人の法的地位と人権擁護,東京都:明石書店。
◎近藤敦(2002),講座グローバル化すゐ日本と移民問題第I期第2卷:外國人の法的地位と人權擁護,初版第1刷,東京都:明石書店,頁18-251。
◎近藤敦(2003),外国人の人権と市民権,明石書店。
◎近藤敦(2005),外囯人の人権保障 : コンメンタール風に---近藤敦教授講演録,東京都:自由人権協会。
◎近藤敦,外国人の人權,收於中川義朗編,現代の人權と法を考える,法律文化社。
◎近藤敦,在留特別の展望と課題─性質說から立憲性質說ヘ─ 法政研究,九州大学法政学會,第68卷第1号。
◎金子正史(1990),抗告訴訟の対象となる行政処分の範囲,收於成田賴明編,行政法の爭点(新版),有斐閣。
◎金東勲(1994),外国人住民の参政権(講座制民族大学ブックレット),東京都:明石書店。
◎金東勳(2003),現代国際法における外国人の法的地位—西ヨーロッパにおける發展,收於国際人権法とマイノリティの地位,東信堂。
◎金東勳、芹田健太郎、藤田久ー(1989),ホーンブック國際法,新版第3刷,東京都:北樹出版。
◎長谷部恭男(2001),外国人の人権に関する覺書─普遍性と特殊性の間─,收於小早川光郎、宇賀克也編,行政法の發展と變革上卷,有斐閣,平成13年6月。
◎長野秀幸、川崎政司(2007),行政法がわかつた,改訂第6版,東京:法學書院。
◎門田孝(2002),在留権,收於近藤敦編,外国人の法的地位と人権擁護,明石書店。
◎阿部浩己等著、宮川成雄編(2005),外囯人法とロ-ヤリング:理論と実務の架橋をめざして(Alien law and challenges in lawyering),東京都:学陽書房。
◎阿部照哉(1985),法の下の平等の保障の効果,收於小嶋和司編,憲法の爭点(新版),ジュリスト增刊,昭和60年8月。
◎阿部照哉、野中俊彥(1984),平等の権利,現代憲法大系3,法律文化社。
◎南博方(1989),行政爭訟総說,收於雄川一郎、塩野宏、園部逸夫編,現代行政法大系4,行政訴訟Ⅰ,有斐閣。
◎室井力(1990),公法と私法との区別,收於成田賴明編,行政法の爭点(新版),有斐閣。
◎後藤光(1998),国際化時代の人権,成文堂。
◎後藤光男(1999),外國人の人權,收於憲法の爭點第3版,有斐閣。
◎柄谷利恵子(1997),移民政策国民國家-イギリス帝国の衰退一九六二年コモンウェルス移民法をめぐ議論,收錄於小倉充夫編,国際移動論:移民.移動の国際社會学,東京:三嶺書房株式会社。
◎柄谷利恵子(2008),英国の移民政策と庇護政策の交錯,收錄於小井土彰宏編著,移民政策国際比較,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津田憲司(2001),國際法判例百選,東京都:精文堂。
◎畑野勇等著(2000),外國人の法的地位──國際化時代と法制度のあり方,東京都:信山社。
◎畑博行、水上千之(1997),國際人權法概論,初版第1刷,東京:有信堂高文社。
◎香西茂、太壽堂鼎、高林秀雄、山手治之(1988),國際法概說,第3版第3刷,東京都:有斐閣。
◎兼子仁、関哲夫編著(1987),自治体行政法事典,北樹出版,昭和62年6月。
◎原田尚彥(1989),行政訴訟総說,收於雄川一郎、塩野宏、園部逸夫編,現代行政法大系4,行政訴訟Ⅰ,有斐閣。
◎宮崎繁樹(1970),人権と国家主権,国際法外交雑誌,第69卷第3号,昭和45年12月。
◎宮崎繁樹(1993),国際法綱要,成文堂,平成5年3月初版第八刷,第119頁。
◎島田征夫(1983),庇護權の研究,初版第1刷,東京都:成文堂。
◎島田茂(1995),ドイッにおける預防警察的情報收集活動と侵害留保論,收於吉川經夫編,各國警察制度の再編,法政大學現代法研究所,初版。
◎栗林忠男(2000),現代國際法,初版第2刷,東京都:慶應義熟大學出版社。
◎栗林忠男(2002),現代国際法,東京:慶応大学出版会。
◎桑原靖夫、香川孝三著、坂本恵(2008),外国人労働者と地域社会の未来,東京都:公人の友社。
◎浦部法穗(1993),憲法學教室I,日本評論社。
◎海渡雄一(2006),国境を超えて移動する者を潜在的犯罪者テロリストとみなす国境管理-監視されているのは誰か,法律時報,78卷4号。
◎酒井明(1982),退去強制手続をめぐる諸問題―米国との比較において,(1982年法務研究報告書第70集第1号),日本:法務総合研究所。
◎高佐智美(2009),外国人の人権-現代国際社会における出入国管理のあり方,Jurist(no.1378)。
◎高乘正臣、佐伯宣親(1996),現代憲法学の論点─判例から学說へ,成文堂,平成8年4月。
◎高橋和之(2005),現代人権論の基本構造,ジュリスト,No.1288。
◎高藤昭(2001),外囯人と社会保障法:生存權の囯際的保障法理の構築に向けて,東京都:明石書店。
◎斎藤靖夫(1987),外国人の政治活動の自由,收於憲法判例百選Ⅰ(第二版)。
◎清水睦(1979),基本的人権の指標,現代法選書7,勁草書房。
◎経塚作太郎(1992),現代国際法要論,中央大学出版部,補訂版。
◎荻上泰男,出入国管理と行政庁の裁量權,法律のひろば,26卷11号。
◎野口貴公美(2004),出入国管理行政における行政事件訴訟法二五条の諸問題,收錄於三辺夏雄等編,法治国家と行政訴訟,有斐閣,平成16年8月。
◎野村武司(2005),情報收集、管理、公開,法学セミナー,608號。
◎黒木忠正・細川清(1988),外事法・国籍法,現代行政法学全集17,ぎょうせい。
◎曾和俊文(1999),行政調查,法學教室第226号。
◎棟居快行(1994),適正手続と憲法,樋口陽一編,講座.憲法學第四卷,権利の保障(2)。
◎棟居快行、赤坂正浩、松井茂記、笹田榮司、常本照樹、巿川正人(2003),基本的人權の事件簿,第2版第2刷,東京都:有斐閣。
◎森本精一(1996),憲法解釈ノ-ト( 人権 ) 1,法学書院。
◎植野妙實子(1998),外国人登錄原票の登錄事項確認制度の合憲性,平成九年度重要判例解說,ジュリスト,No.1135,平成10年6月。
◎渡辺脩(1988),行政機関と個人情報,法学セミナー,404号。
◎雄川一郎、鹽野宏、園部逸夫(1984),現代行政法大系第3卷,初版第3刷,東京:有斐閣。
◎須永隆(2010),プロテスタント亡命難民の経済史-近世イングランドと外国人移民,京都:昭和堂株式会社。
◎園部逸夫(1990),住民參政制度,株式會社ぎょうせい,平成2年1月。
◎塩野宏(1999),在留期間の更新と裁量,行政判例百選Ⅰ(第四版),有斐閣。
◎新井信之(2008),外国人の退去強制と合衆国憲法 : 国家主権の法理論.東京都:有信堂高文社。
◎經塚作太郎(1977),圖解國際公法,補訂第3刷,東京都:立花書房。
◎經塚作太郎(1984),現代國際法要論,新版第3刷,東京都:中央大學出版部。
◎經塚作太郎、杉山茂雄、宮崎繁樹(1989),新版國際法,新版第2刷,東京都:青林書院。
◎萩原重夫(2002),法と少數者の權利,初版第1刷,東京都:明石書店。
◎萩野芳夫(1969),外国人の出入国の自由,法律時報41卷4号。
◎萩野芳夫(1979),外国人の人権,東京都:教育社。
◎萩野芳夫(1980),基本的人権の研究─日本国憲法と外国人,法律文化社。
◎萩野芳夫(1982),国籍.出入國と憲法─アメリカと日本の比較─,勁草書房,1982年2月。
◎萩野芳夫(1984),指紋押捺と憲法判断の基準,ジュリスト826号。
◎萩野芳夫(1985),外国人の人権,收於樋口陽一編,別冊法學教室,有斐閣,昭和60年12月。
◎萩野芳夫(1994),国際化時代における外国人の人権,判例タイムズ,No.842。
◎萩野芳夫(1996),判例研究 外国人の人権─国籍.出入国.在留.戰後補償,明石書店。
◎萩野芳夫(2000),外国人と法.総論,收於氏編,外国人と法,明石書店。
◎萩野芳夫(2003),外國人と法,東京都:明石書店。
◎萩野芳夫、石井昭君(1996),判例研究外國人の人權:國籍、出入國、在留、戰後補償,初版第1刷,東京都:明石書店。
◎増谷英樹(2009),移民、難民、外国人労働者と多文化共生 : 日本とドイツ/歴史と現状,東京都:有志舎。
◎熊本信夫(1979),行政手続の課題,北海道大學圖書刊行会。
◎福王守(2004),公法判例研究,法学新報,第111卷1-2号,中央大學公法判例研究会。
◎遠藤比呂通(2011),人権という幻:対話と尊厳の憲法學(A vision named human rights),第1版,東京都:勁草書房。
◎関野昭一(1971),出入国管理法制の運用上の問題点,ジュリスト No.483。
◎関聡介(1999),入管手続と国際人権法,法学セミナー530号。
◎廣部和也、荒木教夫(2006),導入對話にすゐ國際法講義,第2版第2刷,東京都:不磨書房。
◎廣瀨善男(2009),外交的保護と國際責任の國際法,初版1刷,東京都:信山社。
◎德川信治(1997),短期滯在變更後の在留期間更新処分の違法性,民商法雜誌。
◎駒井洋(1999),日本の外国人移民,明石書店。
◎駒井洋、近藤敦(2007),外国人の法的地位と人権擁護,東京都:明石書店。
◎橋本公亘(1992),日本國憲法(改訂版),有斐閣。
◎橋本公亘發言(1984),外国人登錄制度と指紋押捺問題,,ジュリスト N0.826。
◎橫川新(1986),国有化と外国人財產の保護,收於国際法の基本問題,有斐閣。
◎橫田喜三郎(1972),國際法II,新版初版第10刷,東京都:有斐閣。
◎橫坂健治(1990),法人.外国人と人権,收於杉原泰雄編,憲法學の基礎概念Ⅱ,勁草書房。
◎戴エイカ(1999),多文化主義とディアスポラ-Voices from San Francisco,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謝俊哲(2008),実例でわかる外国人在留資格申請ガイド2:定住.永住.国際結婚,東京:明石書店株式會社。
◎齋藤靖夫(1983),外国人と平等,公法研究第45号,有斐閣。
◎藤田久一(1996),國際法講義II:人權•平和,初版第2刷,東京都:東京大學出版社。
◎藤崎康夫(1992),出稼ぎ日系外国人労働者,東京:明石書店株式会社。
◎藥師寺公夫、小畑郁、村上正直、坂元茂樹(2006),國際人權法,初版1刷,東京都:日本評論社。
◎譚璐美、劉傑(2008),新華僑 老華僑―変容する日本の中国人社会,東京:文藝春秋株式会社。
◎關野昭一(1989),國際法概論,改訂版第2刷,東京都:大成出版社。
◎蘆部信喜(1989),人権の享有主體(2 ),法学教室No.102。
◎鐘ヶ江晴彥(2001),外囯人労働者の人権と地域社会 : 日本の現状と市民の意識活動,東京都:明石書店。
◎鷲見誠一、蔭山宏編(1998),國家主権と国籍条項,收於近代国家の再檢討,慶應義塾大學法學部政治學科開設百年紀念論文集。
◎鹽野宏、高木光(2000),條解行政手續法,初版1刷,東京:宏文堂

。 。。。。。。。。。。。。。。。。。。回參考文獻〉〉

四、網際網路參考文獻

◎Abizadeh, Arash.(2008).Democratic Theory and Border Coercion—No right to Unilaterally Control Your Own Borders.Retrieved June 03, 2012, fromhttp://philpapers.org/rec/ABIDTA.
◎Abizadeh, Arash.(2009).Border Coercion and Democratic Legitimacy: Freedom of Association, Territorial Dominion, and Self-Defence.Retrieved June 26, 2012, fromhttp://global.stanford.edu/node/10231.
◎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2009).Removal.Retrieved May 13, 2012, fromhttp://cbsa-asfc.gc.ca/media/facts-faits/051-eng.html .
Chilion's House.(2010),請支持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1月10日,http://chilionyang.blogspot.tw/2010/03/deathpenalty.html
◎Experts 123.(2011).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Deportation and Removal ? Retrieved February 03, 2012, fromhttp://www.experts123.com/q/what-is-the-difference-between-deportation-and-removal.html.
◎Gavrilis, George.(2006).Policing the Periphery:A Theory of Border Control from the Central Asian Context, 1991-2006 .Retrieved February 23, 2012, fromhttp://www.research.utep.edu/Portals/379/045.pdf.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2012), the IRB.Retrieved July 06, 2012, fromwww.irb-cisr.gc.ca.
◎Pallitto, Robert., & Heyman, Josiah.(2008).Theorizing Cross-Border Mobility: Surveillance, Security and Identity.Retrieved May 05, 2012, fromhttp://www.surveillance-and-society.org/articles5(3)/mobility.pdf.
◎Seattle Law Group.(2012).Deportation and Removal Proceedings.Retrieved May 03, 2012, fromhttp://www.seattlelawgroupwa.com/removal-proceedings/.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03),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04),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05),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06),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07),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08),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09),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10),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11),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Link電子六法全書(2012),完整六法,https://www.6laws.net/
◎Smith, Stephanie.(2006).U.S./Mexico Border and Illegal Immigration: Policy Analysis.Retrieved March 26, 2012, fromhttp://www.gallaudet.edu/documents/academic/honors/illegal%20immigration%20final.pdf.
◎The Law offices of Vikram Badrinath.(2010).Deportation, Exclusion and Removal Proceedings.Retrieved March 27, 2012, fromhttp://www.vkblaw.com/https://www.6laws.net/6law/law/depproc.htm.
◎Wiki.(2012).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Retrieved May 18, 2012, fromhttp://en.wikipedia.org/wiki/American_Convention_on_Human_Rights.
◎Wikipedia.(2012),退去強制,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2月19日,http://ja.wikipedia.org/wiki/%E9%80%80%E5%8E%BB%E5%BC%B7%E5%88%B6。
◎Yahoo(2011).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Deported and Ordered Removed? Retrieved April 28, 2012, fromhttp://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1003223852AAn1R6r.
◎あさひ東京総合法務事務所(2012),強制送還と人権救済,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2月28日,http://www.atlo.jp/bbmanshonkanrisi.html
◎宋雷法律英語翻譯網(2010),Exclusion and Deportation的區別,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1月15日,http://www.falvtrans.com/GwNewsList.aspx?sId=545&ctype=%E6%9C%AF%E8%AF%AD%E8%BE%A8%E6%9E%90.
◎法務省入國管理局(2011),外国人の退去強制と出国命令Q&A,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3月15日,http://www.immi-moj.go.jp/
◎法務省入國管理局(2011),退去強制手続及びの出国命令手続きの流れ,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6月26日,http://www.immi-moj.go.jp/tetuduki/taikyo/taikyo_flow.html
◎金竜介(2008),初めての外国人事件―行政・家事,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2月15日,http://www.toben.or.jp/message/libra/pdf/2008_04/p02-17.pdf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2011),這些冤假錯案教我們的事,上網瀏覽時間2011年10月23日,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3080
◎高納法律網(2008),英漢對照,Sources and Hierarchy of Law, 上網瀏覽時間2011年11月26日,http://www.law-gun.com/Article/Class08/Article_1258.html
◎張文貞(2009),人權公約與公民倡議系列工作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概論,上網瀏覽時間2011年12月19日,http://www.amnesty.tw/?p=939
◎梁文傑(2010),咱的社會-終身監禁 誤判的保險機制,上網瀏覽時間2011年11月03日,http://www.jrf.org.tw/newjrf/RTE/myform_detail.asp?id=2588
◎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2012),安全專有名詞詞典,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3月17日,http://www.iosh.gov.tw/
◎廖元豪(2006),全球化趨勢中婚姻移民之人權保障---全球化、台灣新國族主義、人權論述的關係,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6月27日,http://www.ntpu.edu.tw/pa/news/94news/attachment/950221/1-2.pdf.。
◎維基百科(2012),禁止酷刑公約,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6月21日,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1%AF%E5%90%88%E5%9C%8B%E7%A6%81%E6%AD%A2%E9%85%B7%E5%88%91%E5%85%AC%E7%B4%84
◎維基百科(2012),歐洲人權公約,上網瀏覽時間2012年3月02日,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D%90%E6%B4%B2%E4%BA%BA%E6%AC%8A%E5%85%AC%E7%B4%84


。 。。。。。。。。。。。。。。。。。。回參考文獻〉〉
 

五、其他參考文獻

◎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1998), Prosecutor v.Furundzija (case No.IT_95_17/1_T), Trial Chamber, Judgement.
◎U.N.Human Rights Committee.(1982).CCPR General Comment No.8: Article 9 (Right to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Person).
◎中國時報(2012),支持考選部規畫招考公職律師,中國時報A19版,2012年3月23日。
◎仇佩芬(2012),馬:兩岸協商,一中各表不變,中國時報A17版,2012年8月1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89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0年度訴字第4635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0年度訴字第6530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1年度訴字第3510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1年度訴字第83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3年度停字第14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4年度停字第82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停字第00117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停字第00120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停字第00124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停字第00127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停字第15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1532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2581號裁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3579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01224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1203號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停字第113號裁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2319號判決。
◎夏曉鵑(2004),順我者留,逆我者去的移民政策?中國時報,2004年2月22日。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1958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裁字第254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裁字第823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92年度裁字第1538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裁字第01690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裁字第00480號裁定。
◎劉屏(2012),劉姍姍可望遞解出境,中國時報2012年1月11日。
◎謝立功(2011),修移民法,不讓收容成覊押,聯合報2011年10月31日。



。。。。。。。。。。。。。。回頁首〉〉

柯雨瑞,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法學博士,曾任警政署保三總隊分隊長、警務員,中央警察大學助教、講師,現為中央警察大學國境警察學系專任副教授。

[1]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六條(強制驅逐出國之情形)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但其涉有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者,應先通知司法機關:

一、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查驗入國。

二、入國後,發現有第十八條禁止入國情形之一。

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臨時入國。

四、違反依第十九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應備文件、證件、停留期間、地區之管理規定。

五、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擅離過夜住宿之處所。

六、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七、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署依第三十條所定限制住居所、活動或課以應行遵守之事項。

八、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停留或居留期限屆滿前,未申請停留、居留延期。但有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情形者,不在此限。

九、有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情形,居留原因消失,經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

十、有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情形,經撤銷或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

十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情形,經撤銷或廢止永久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依前項規定強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永久居留許可外國人出國前,應組成審查會審查之,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驅逐出國:

一、以書面聲明放棄陳述意見或自願出國。

二、經法院於裁判時併宣告驅逐出境。

三、依其他法律應限令出國。

四、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且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

外國人有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十一款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於強制驅逐出國前,限令其於七日內出國。

第一項所定強制驅逐出國之處理方式、程序、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項審查會之組成、審查要件、程序等事宜,由主管機關定之。

[2] 辭源(2009),北京:商務印書館,頁3780。

[3] Maurice Kamto (2006), “Second report on the expulsion of aliens”, Geneva :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fifty-eighth session; pp 41-50.莫里斯‧卡姆托(2006),“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2次報告,日內瓦:國際法委員會第58屆會議,頁37-45。

[4] 同上。

[5] Experts123( 2011),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deportation" and "removal"?http://www.experts123.com/q/what-is-the-difference-between-deportation-and-removal.html.

[6] 陳隆志,2006,”國際人權法文獻選集與解說”,台北巿:財團法人台灣新世紀文教基金會,頁224-226。

[7] 陳隆志,2006,同上,頁224-226。維基百科,2012,歐洲人權公約,http://zh.wikipedia.org/wiki/%E6%AD%90%E6%B4%B2%E4%BA%BA%E6%AC%8A%E5%85%AC%E7%B4%84

[8] 陳隆志,2006,同上,頁224-226。

[9] 〔奧〕曼弗雷德‧諾瓦克著,孫世彥、畢小青譯(2008),《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評注,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頁301-310。

[10] wiki (2012), Americ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http://en.wikipedia.org/wiki/American_Convention_on_Human_Rights.

[11] 陳隆志,2006,國際人權法文獻選集與解說,台北:前衛出版社,頁224-228。

[12] U.N. Doc. CERD/C/64/Misc.11/rev.3(2004)。

[13] 莫里斯‧卡姆托,(2011),關於驅逐外國人問題的第7次報告,日內瓦:國際法委員會,頁14-17。

[14] ,U.N. Doc. CCPR/C/UKR/CO/6(2006).

[15] 楊舒涵,2010年,歐盟非法移民問題之研究,中央警察大學外事警察研究所(國境組)碩士論文,頁135-155。

[16] IRAEA article 1。

[17] IRAEA article 4。

[18] IRAEA article 5。

[19] IRAEA article 14。

[20] IRAEA article 15。

[21] IRAEA article 16。

[22] IRAEA article 18。

[23] IRAEA article 19。

[24] IRAEA article 20。

[25] IRAEA article 21。

[26] IRAEA article 22。

[27] IRAEA article 23。

[28] IRAEA article 24。

[29] IRAEA article 25。

[30] 「限定型集體驅逐出國」(definitive extraordinary (or en masse) expulsion)。

[31] IRAEA article 26。

[32] 「一般性驅逐出國」(ordinary expulsion)。

[33] 「限定型集體驅逐出國」(definitive extraordinary (or en masse) expulsion)。

[34] IRAEA article 27。

[35] IRAEA article 28。

[36] IRAEA article 28 (1)。

[37] IRAEA article 28 (2)。

[38] IRAEA article 28 (3)。

[39] IRAEA article 28 (4)。

[40] IRAEA article 28 (5)。

[41] IRAEA article 28 (6)。

[42] IRAEA article 28 (7)。

[43] IRAEA article 28 (8)。

[44] IRAEA article 28 (9)。

[45] IRAEA article 28 (10)。

[46] IRAEA article 29。

[47] IRAEA article 30。

[48] IRAEA article 31。

[49] IRAEA article 32。

[50] IRAEA article 33。

[51] IRAEA article 34。

[52] IRAEA article 35。

[53] IRAEA article 36。

[54] IRAEA article 37。

[55] IRAEA article 38。

[56] IRAEA article 39。

[57] IRAEA第28條第6款:外國人因觸犯重大犯罪,而被外國法院科刑定罪,或者,被外國政府進行刑事訴追,而根據相關之法律或引渡條約,則可對上開外國人啟動引渡程序(extradition)。

[58] IRAEA article 40。

[59] IRAEA article 41。

[60] 同上。

[61] 丘宏達,2002,現代國際法參考文件,台北:三民書局,頁394-405。

[62] 〔奧〕曼弗雷德‧諾瓦克著,孫世彥、畢小青譯,2008,「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評注,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頁300-320。

[63] 同上。

[64] 同上。

[65] 同上。

[66] 同上。

[67] Cox v. Canada, Communication No.539/1993, U.N. Doc. CCPR/C/52/539/1993 (1994)。

[68] 〔奧〕曼弗雷德‧諾瓦克著,孫世彥、畢小青譯,2008,同前,頁300-320。

[69] 同上。

[70] 同上。

[71] 同上。

[72] 行政程序法第三條(適用範圍)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回頁首〉〉